湖南知青网关于户外活动的声明
鉴于当前冠以“湖南知青网”或及本网站栏目名义的户外活动增多,为规避风险,经湖南知青网超级版主会议协议,特作以下如此声明:
第一条.冠以“湖南知青网”或及本网站栏目名义发起的任何活动,凡未由本网站长授权,或未经本网超级版主会议决定的,本网站不予承认,并且不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
第二条.凡以湖南知青网或及本网站栏目名义发起的任何活动,均以“非营利性、自愿参加、团结互助、自付费用、自担风险、责任均等”为原则。
第三条.以前款所定原则为据,凡参与者一经报名,就是明确表示对此原则的认同;凡未经报名而参与活动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害后果等,本网站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凡由旅行社组织的知青户外活动,本网站只是发布信息的平台,不承当组织或管理的责任。本网站协助旅行社召集或组织的义务工作者、以及本网站参与活动的网友等,不代表本网站承当组织或管理的责任。
第五条.以第二条所定原则和第四条声明为据,在旅行社组织的户外活动中,凡参与活动者不论是否为本网站网友,也不论网友在网站中的何种网管身份等,一律平等地为相伴同行关系,任何人依法不对活动的安全负有相关连带责任。并就安全保障依法依合同,一律与旅行社发生权利及义务的关系,不与本网站牵联。
以上是声明的草稿,再做几点解释:
一点.作此声明,不是意在剥夺广大知青朋友守望快乐的权利。为的是以防万一,虽然过往几年的实践证明,万一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但是作为理性考量,我们不需要去赌,因为我们在座的每一位,恐怕都赌不起这个万一。
二点.作此声明,不是意在亵渎广大知青朋友们经历坎坷所结下的深情厚意。为的是守住底线,想必各位都知道,关于人际关系的调整,占据高端的是友情为重,其次是道德良心,但这二者都不能阻止底线跌破,只有借助某种契约或法律制度及规章,守住了底线,就是对安全的保障,安全有了保障,就可以放心纵情地快乐生活。
三点.作此声明,意在依法合理地规避责任转移风险,刻意保护网站、及网站各级管理员。践行保护的关键,就是将活动的发起、召集、组织等管理者的身份或淡化或让渡。
四点.作此声明,尽量依据诸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这些依据能否准确适用是个疑问,再者本人才疏学浅,其实也说不清什么,所以谬误之处甚多,敬请各位保持警惕,谨防忽悠。
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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