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相聚金秋 情系沅江”返乡游须知(免责协议书) 为明确2011“相聚金秋 情系沅江”返乡游(以下简称返乡游)参与者之间的责任,提高风险意识,增强自律能力,保证活动安全,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免责声明 返乡游系自由发起,参与者(包括发起、联络、约伴等人员)可自愿参加或退出,组织、管理等服务人员均为的义务工作者。 返乡游不掺杂任何盈利的动机或行为。自行分摊费用,自主分担风险与责任。 据此声明,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所有参与者均不承担领导、组织及管理者的责任。 第二条 免责条款 (一)凡参与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了解外出活动存在的风险性,并愿自行承当由此引起的后果与责任。 (二)凡参与活动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在报名前自主作出能否参加的决定。 如果参与返乡游,应自备保健或治疗的药品、器具。 如果在返乡游中发现身体不适,需求医救治时,应主动告诉、请求帮助并退出活动。 如果在返乡游中患病时丧失自我意识,活动的参与者均有义务提供各种形式的救助。 凡以上原因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包括偿付救援和医疗需要所发生的费用,都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活动属于集体行动,参与者凡不按统一规定而自由行事的,即行开始,便视同与该次活动脱离了任何关系,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都自行负责。 (四)凡发生事故,遵循“团结互助”的原则,每一位活动的参与者,都有互相救助的义务,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凡发生事故,遵循“救人第一”的原则,负责管理的义务工作者可以作出改变行程、中止活动、或制止危险行为的处置。由此造成的权益损失,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凡刑事犯罪行为,不在本协议的免责范围内。 第三条 参与者声明 (一)我已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及所有条款,明白外出活动有风险,清楚了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 (二)我同意自我承当返乡游风险责任。放弃向参与者提起任何形式的,包括责任承担与赔偿等方面的诉讼要求。 (三)我声明是在神智清楚、完全自愿的情况之下签署的这份协议。以此表明接受并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本协议一旦签署即行生效。同样有效于我的亲属、权利代理人和财产继承人等。 第四条 代理人声明 本人接受委托人的全权授权,代表其真实意愿,报名参加返乡游,接受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签署本协议。 如果在委托代理的真实性或有效性方面提起纠纷,一切问题由本人和委托代理人之间解决,与他人无涉。(本条款在无代理情况下无需签署)
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签名:(附身份证号)
______年__月__日
代理人签名:(一并签上委托人姓名,附委托人的身份证号):
____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