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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相聚金秋 情系沅江”返乡游须知(四)返乡、旅游收费标准更新

返乡交费标准
交通费 90元/人(长沙--各镇、各镇--长沙 含保险)
市内保险 10元/人(市内、乡镇村组意外保险)
17日中餐费 由镇安排在村上就餐,知青按25元/人标准自付餐费
17日晚餐费 由村安排在组上就餐,知青按25元/人标准自付餐费
17日住宿费 知青要求住镇上者按40元/人标准自付住宿费
18日早餐 个人自理
18日中餐费 30元/人(由镇上统一安排就餐,由各镇联络员按标准统一付镇上)
18日晚餐费 30元/人(由沅江市委、政府宴请参加返乡知青)
个人交费 应收160元/人、实收130元
旅游交费标准
交通费 90元/人
游船费 40元/人(含保险)
市内保险 10元/人(市内、乡镇村组意外保险)
17日中餐费 32元/人(总会计支付结账)
17日晚餐费 30元/人(总会计支付结账)
17日住宿费 50元/人(总会计支付结账)
18日早餐 个人自理
18日中餐费 30元/人(总会计支付结账)
18日晚餐费 30元/人(由沅江市委、政府宴请参加旅游知青)
个人交费 应收312元/人、实收282元

这工作真是细到家了。分分厘厘清清楚楚。谢谢组织者的周到细致。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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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费用不欺主,值得一去;这样以来,人数是不是会炸箍呢?!有应急方案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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