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及已参保办理了退休手续,原是城镇集体企业人员(即大集体企业职工,即属于市及区工业局菅理的大集体企业职工)但原来因各种原因而未认定在这段大集体企业劳动工龄的退休人员,可备齐原个人档案至市戓区社保局补建劳动工龄,重新认定毎月退休金,并从2011年1月开始补齐退休工资.所以建议有上属情况知青朋友重视,备好你原来个人档案,如果因各种原因个人档案遗失的朋友,也不要放弃,通过各种方法取得证据,补建上你这段劳动工龄. 当年返城时大多数知青都安排在市或区街集体企业工作,当年退休时又因种种原因沒有认定其工龄及多交了社保费而又少领退休金吃尽亏的知青朋友人数不在少数,因此希望这些知青朋友行动起来!排除万难,克服重重困难,配合各级市区社保局做好这工作,使党和政府对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新政策尽快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