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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提倡以“阶级斗争为纲”。在这个文化滞后、经济闭塞的县份,“阶级斗争”成了一切工作的动力。1964年冬开始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或“四清”,即清经济、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阶级斗争更是头等大事。邵阳县被列为邵阳地区的“四清”重点,地委组织了一个“社教总团”,集中了全地区1万多名干部,组成9个分团派驻各区、社,当地基层干部全部列为“四不清”对象“挂起来”。地、县主要领导改名换姓,“扎根串连”,“重新组织阶级队伍”,“背靠背检举揭发”,大搞“逼、供、信”,“车轮战术”,“人人过关”,大喊大叫“四不清,害人精;不交代,开水淋” 。于是,贪污粮、钱的“千字号”、“万字号”比比皆是。在短短的两个月中,举家外逃者不计其数,自杀身亡近百人。1965年1月14日, 中共中央制定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纠正运动初期大整基层干部、群众的“极左”倾向。笔者当时就在社教总团工儿,参与发放文件,并要求生产大队用大镜框将文件镶嵌高挂,让全体社员群众长期观看。然而,邵阳地区的社教总团的领导却说,“不是松了、而是更紧了”,继续实行高压政策。狠批“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大割“资本主义尾巴”。[3] 于此可见邵阳县干部受“极左”影响到底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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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邵阳县发生惨绝人寰的抓“黑杀队”事件并绝非偶然,早在1951年3月该地就发生过同类事件。1951年, 在老邵阳县第七区(即今郦家坪、诸家亭一带),就曾发生过耸人听闻的“抓黑杀队”事件。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到处只闻殴打之声,抓千人, 伤百人,死10人。幸处理及时,才未酿成更大的惨祸。但因当时正是土改高潮,顾及影响,此案作内部处理,被处理的干部不久后大都官复原职。此事为当地干部“宁左勿右”的思想埋下根源。[2] 此后,无论是土改后的“合作化运动”,1958年的“大跃进”,邵阳县的负责干部基本都抱持这种心态,当地民众被这些运动折腾得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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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邵阳县历史政情略述
    观诸近现代史,贫困闭塞落后之地往往易成革命之乡。邵阳县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成为极左肆虐之地,与当地的经济、人文、历史条件有极大关系。1968年抓黑杀队事件过后,笔者痛定思痛,回溯该地历史,认为其祸根早已深埋于1950年代以来肇始的极左政治思想之中。
  
    邵阳县地处湘中偏西南的丘陵腹地,虽有芙夷、赧水双江相汇成资江在境内穿流而过,但因地势偏高,仍属衡邵干旱走廊的要冲地带。俗谓倒了茶罐涨大水,竖起茶罐遭天旱,十年九旱,耕作方式落后,比刀耕火种好不了多少。当地民众靠天吃饭,生活贫困,且兵匪、灾疫横行。每逢灾年,民众告贷无门,伐木充食,掘土疗饥,沿门乞讨,饿殍遍野,苦不堪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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