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物局水下考古队潜水员在西沙海底进行考古作业。黎吉龙/摄
参与盗捞的不仅有海南当地渔民,还有来自境外的盗捞者。据海南省文物局介绍,近年来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就是有周边国家存在蓄意破坏中国南海水下文化遗存的嫌疑,意在销毁中国有关南海主权的历史证据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赵叶苹、张永峰发自海口 在南海的西沙海域,有些看似是渔船的船只,却不见它们撒网作业,跟正常渔船相比,行踪显得有些诡异。驶进一看,会发现船只甲板上堆着混着泥沙的碎瓷片,还有一些不起眼的瓷碗、瓷瓶。
他们不是渔民,而是海底文物盗采者。
海南省文物局日前向《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披露了有关南海水下文物遭盗掘的情况。今年4月29日,海南文物部门执法人员在海上巡查时,正巧碰到这一幕,给逮了个正着。现场抓获6艘正在盗捞水下文物的小艇,没收9袋共1400多件古代瓷器,一些做工相当精美。不远处停泊的3艘大船见到执法人员后立即作鸟兽散。
盗捞之后的海底礁盘上,完整文物已然荡然无存,仅留下些凌乱残片。执法人员潜入水底拍摄的这些画面,令人感到痛心。
西沙是南海美丽富饶的岛礁,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由于珊瑚礁盘密集,有众多古代商船触礁沉没于此,形成了丰富的海底文化遗存。这不仅具有重大的考古科研价值,更是中华民族世代在南海活动的重要见证。
自1996年西沙“华光礁1号”沉船遗址被海南省潭门镇渔民发现后,“西沙海域有古董”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来自海南省内外甚至境外的许多不法分子及船舶(民),一时间齐聚潭门,或雇佣船员,或亲自下海,以水下爆破、手工挖掘、潜水探摸等手段,大肆非法打捞西沙水下文物。
西沙海底文物被洗劫一空
“盗捞者太猖狂了,盗得真干净!”海南省文物局水下文物工作负责人黎吉龙边说边向本报记者展示一些破坏文物的照片。他说,茫茫大海,有时几天都看不到船只来往,我们的文物就是在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流失的。
今年四、五月间,海南省文物局和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共同组织开展2011年西沙群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巡查和文物执法督查工作。巡查的结果触目惊心,此次共巡查了西沙48处水下文化遗存,发现盗掘面积占遗存面积50%以上的有26处,有些沉船遗址中心区域已被盗掘一空。其中,“盘石屿1号”沉船遗址已被严重盗捞;去年发现元青花的“石屿2号”沉船遗址也被盗捞严重,部分区域可见明显的反复盗捞痕迹;“盘石屿1号”、“2号”沉船遗址,“华光礁4号”沉船遗址,“石屿2号”、“3号”沉船遗址,“北礁4号”沉船遗址,银屿新发现的所有沉船遗址和遗物点,中心区域基本已被盗掘一空。
考古队员在浪花礁发现许多明显带有人工痕迹的深坑。据介绍,这是盗捞者利用小艇的螺旋桨找寻瓷片留下的,这种方式对水下遗珍造成了致命性毁坏,是不留后路的疯狂盗掘。据统计,这48处水下文化遗存中,破坏程度超过80%的占10%,破坏程度低于80%、超过50%的占42%,破坏程度低于50%、超过30%的占10%,破坏程度低于30%的占38%。
黎吉龙回忆说,2009年上半年,他们的水下考古队历时20天,行程超过1000海里,潜水作业累计2万分钟,采集到的575件文物标本中,只有3件是完整的瓷器。这与12年前的水下考古发现形成强烈反差。
12年前,水下考古发现了1500件种类丰富的宋元青瓷、影青、白瓷,明清的青花等造型精美、图案绚丽的水下文物,但12年后的今天,所采集到文物鲜有精美纹饰,也没有那时丰富多变的器型。
黑市猖獗形成一条龙活动链
与盗捞海底文物相对应的,是海南形成了活跃的水下文物交易黑市,国内还形成了集投资、盗捞、销赃一条龙的非法盈利活动链。
其中,潭门镇早已成为一个“名气远扬”的交易黑市。据海南一些渔民反映,近年来总是有人到渔民中间搜集海底捞回的瓷器,以前只收一些完整的盘、罐、碗一类,如今有人整麻袋地收购瓷片,并且给出的价格不菲。
一些当地渔民或主动或被雇佣盗捞水下文物,成为这一非法活动“专业户”,靠盗捞水下文物“发家致富”。据海南省文物部门调查,潭门镇专门从事盗掘活动的大型渔船(60-200吨)有30至50艘之多。最严重时,有近百艘小艇同时在西沙海域盗掘盗捞水下文化遗存。有些船主因此一年的收入就可以多达300多万元。
西沙水域海水清澈,在许多岛礁周围,站在船上就可以看到海中散落的文物,有的遗址甚至距离海面只有几十厘米。“一眼可见”的宝物吸引着原本是捕鱼采贝的渔民。十多年来,潭门边防派出所破获非法盗捞、买卖文物的刑事案件就有数十起,追回各类珍贵文物数千件。
南海周边轮船曾蓄意破坏
参与盗捞的不仅有海南当地渔民,还有来自境外的盗捞者。据海南省文物局介绍,近年来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就是有周边国家存在蓄意破坏中国南海水下文化遗存的嫌疑,以销毁中国关于南海主权的历史证据。
最近发生的一起是在今年4月,位于中沙群岛黄岩岛附近海底的一艘明代沉船遭到菲律宾籍轮船的破坏。据目击的海南渔民介绍,当时有两艘2000多吨的菲律宾籍轮船在明代沉船遗址处处轮番作业,进行盗掘和破坏。
海南省文物局局长王亦平告诉本报,我国自建国后就开始“海上丝绸之路”的文化研究,尤其是1974年收复西沙后,我国先后于1975年、1976年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的调查,西沙水下文化遗存的资料成为我国维护西沙主权的重要法理依据。
王亦平说,通过历次对沉船考古发掘的船载文物看,海底沉船大多是从内陆沿海出发,驶往海外的商船。例如2007年发掘的“华光礁1号”沉船,从船体建造看,此船建造于南宋福建地区,船载文物绝大部分是青白瓷器间或有褐釉、白釉器,从产地上看均来自福建闽南一带的民间窑场,可以肯定船只是在前往东南亚的去程中沉没的,据此推断华光礁1号沉船是一只古代贸易商船。该船满载着中国瓷器等货物前往东南亚进行交易。
“‘华光礁1号’沉船是中国第一次在远海发现的海上丝绸之路上的‘珍珠’,有了它,海上丝路的中国段才算完整。”王亦平说,以前由于技术和资金方面限制,中国对水下文物考古仅限于近海,2007年以来的南海水下文物考古工作,对我们全面认识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段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实物,充分证明唐宋时期已有中国居民在西沙附近生产、生活。
南海文物保护处于“真空状态”
如今,越来越多的南海水下文化遗存被发现,在西南中沙群岛海域均发现了古代沉船遗址。据悉,截至目前已确认122处。今年在西沙海域新发现的30处沉船遗址中,发现了属于五代时期河北邢窑的白瓷和浙江越窑的青瓷,使海上丝绸之路西沙航线启用年代提前至五代时期,历史和文化价值进一步提高。
西南中沙群岛的海底还发现许多未知的外销瓷。这些外销瓷作为中国古代贸易的重要商品,包含着瓷器生产、贸易、消费三部分的历史信息,从推测外销瓷的窑口、品种、烧造技术等问题,能反映外销瓷到达的消费地及其使用状况,还能通过生产和消费二者之间联结的贸易关系,通过水下考古的发现再现和复原“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面貌。
王亦平说,南海水下文物遗存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线段,它不光是一条贸易之路,也是一条传播友好往来的文化之路,这条路至今仍在发挥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南海局势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开展南海水下文物保护和研究更具实际意义。
从1998年开始,国家文物局对西沙文物采取抢救性挖掘措施,已运回万余件文物。然而,由于管理经费缺乏、协调机制差、地理位置偏远、管理实力难以到达,南海水下文物保护实际上处于一种“真空状态”。
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主体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但在实践中文物部门缺乏海上执法能力,没有必备的船只和设备,只能联合边防、海军、渔政等海上力量,这种“多头”管理分散了文物保护的注意力,同时削弱了对水下文物的保护力度。
王亦平说,我国的文物法规建设还是比较完备的,从《文物保护法》到《刑法》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但是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法律程序中有较多举证环节难以完成,导致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南海水下沉船遗址大多在礁盘上,距离水面很近,渔民进行盗掘活动成本很低,加上打击盗掘行为又存在举证难的问题,渔民违法成本很低,这些均助长了盗掘活动的嚣张气焰。”黎吉龙说。
福建省博物院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栗建安则认为,要想有效遏制水下文物盗捞,不仅要加大宣传惩戒力度,还要多部门互相配合,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症下药,多管齐下,这样才能为南海水下文物撑起一面保护伞。
王亦平补充说,非法市场行为是造成盗掘日盛的根本原因,文物市场专项治理,是遏制盗掘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