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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瑶族风俗习惯

资兴瑶族风俗习惯 /文  草根作家

 

(一)婚俗

瑶人婚姻礼俗,前此颇有异同,《桂阳州志》引宁范氏《桂海虞衡志》曰“十月朔日……男女各成列,连袂相携而舞,谓之踏衣谣,意相得则男咿鸣跃之女群,负所爱去遂为夫妇,不由父母,其无配者俟来岁再会,女三年无所向,父母或欲杀之,以其为人所弃云”。《新田县志》附钟才濂徭俗轶闻录则云“其结婚尚自由,虽父母兄弟不得干涉,未婚之前,男子须与女家作工一二年,然后凭媒通知两家尊亲属成婚配,聘礼不必雁币以鸡酒为重,杂粮之属乏是。迎娶时彩锣铜鼓锁喇喧闹于道,新娘不乘轿,以喜娘扶引而去,往送之门巫祝吹海角翻筋斗遣之户外,谓之祛煞。迎娶之家巫祝跳舞于门外,谓之撑煞。会婚佳期,亲串毕集,饮酒尽醉谑笑恣乐。吉席之晚,翁媪特苦,随巫祝祀其鼻祖瓠,跪香半夜,三朝后,新夫妇仍往外家作工数月或一二年不同,然后随夫返家立业”。又《蓝山县志》卷十四云:“昏多赘婿,权在女子,其得嫁娶礼,女家无厚奁之累,男家无纳采聘币之烦,嫁之日女家设酒席于门外,亲友丰饮欢送,延巫驱邪谓之拦门外,新娘不乘,步行而往,少女则由送亲客更番背负,男家必请一多子妇人为打伞娘,途次遮以行,男家宴客,以延巫驱邪谓之拦门进,其宴酒肉亲女家尤丰,醉舞划拳以为快云”。

今日瑶中婚俗,更沾汉化,如板瑶男女婚前生活,虽称自由,但在自由,但在父母面前却不能不有所避忌,父母对子女有着莫大的尊严,因其父母作主的婚姻要占十分之七八,完全自由作主的公占十分之一二,同时其婚姻的构成,必得经过媒人的介绍,即使族表兄妹的通婚,也须由媒说合,并多由男家主动。媒人首次到女家不必携带任何礼物,女家必须推辞,说是自家女子年轻或自家女子愚蠢配不上某家孩子,往往须说两三次方才成功,女家应允了,男家即务雄鸡一只,猪肉一块聘金五元(原银币现折作国币)及花带一条,由媒人送到女家,当议定结婚方式及喜酒筵数,所送去的花带即围在女子身上,一直围用至结婚之后,其意表示此女已与某家订婚,别的男子再不得向此女唱歌求爱了。

瑶人结婚,其方式通常有两种:一为娶媳,一为招赘。考究这两种方式之所以同时盛行,是由于子嗣观念太重及以经济生活为转移的原故,无子有女者,必然的招郎人门,子女兼有者,则视子女需要结婚时的家庭经济而定。他们订婚虽然聘仪简单,但当结婚时,则耗费颇大,非一贫苦之家所能负担,譬如作过我抽导的盘甲长即有哥姐各二,但都招赘、出嫁于外,仅他一人娶妻延续其家族香火,原因是他哥姐们结婚那时,家里很苦,无法负担这笔庞大的结婚费用。

结婚时间,通常在古历正、二、十一、十二各月中举行,因为这些月份正当农作物收获之生,不但瑶人的经济稍为活动,同时他们在这时也比较的空闲。在结如饥似渴前两个月左右,经两方同意请识历书有人(普遍为巫师)择定接亲日期,如果是娶媳,则于接亲前一日挑送猪肉二百斤到女家去。反之,由女家挑猪肉若干(不等)送与男家来。

正式婚礼都在黄昏时进行,这正如易经所说的“匪寇昏 ”。这时新娘衣饰非常华丽,头戴一板帽,上罩花帕把面部遮掩,笛穿绣花衣服,胸前佩着光亮夺目的银牌,脚花绣鞋袜,由一“八”字好的妇人(称为坐谋)背出门口,行过数丈始放下,经由一年轻之姑娘手撑红油纸伞伴之而行,前后跟着大批送亲之男客各女客,男家务简单乐器并挑着粑粑向女方亲友抛去,食完粑粑,然后把新娘以及她的亲友引到男家来,进门时,男家派一“八”字好的妇人迎接,门后站一巫师,乘新娘入门即撒米飞煞,其词曰:

“伏以于开地辟、乾坤定位、夫唱妇随、古今通义、鸡血酒礼、神领速退、新妇人门、大吉大利、天煞归天、地煞归地、凶神恶煞、速速退”。

入门后,新娘跪于祖先神位前,由巫师在旁卜卦,俟将卦卜转为一阴一阳之后,新娘才起立进入房中,这时新郎多藏匿于厨房内,直到吃酒时始出来敬客,但不坐席,仅对送亲之客敬饮四杯即退,天将亮时举行拜堂礼,先拜天地,次拜祖宗,继拜长辈。当拜长辈时,以两方桌排在一起,桌上摆着乡菜,长辈排坐上方饮酒,新郎新娘在下方行礼,向中一揖,向左一揖,向右一揖,再向中一揖即跪下,于是行礼凡三四次,长辈始离席而去,经而由道士持酒两碗,左手叠于右手上交叉送给新郎新娘,口赞以祝词曰:

壇众神在金殿,

狮子麒麟把门前,

二人吃了婚姻酒,

吃了婚酒一世连。

壇众神在金殿,

狮子麒麟把门知

二人吃了婚姻酒,

吃了婚酒一世妻。

祝毕,大放鞭炮。是夜,新婚夫妇不能同房,须经数日吃酒,客人回去后,始实行共床,他们以为这样才算合乎礼节。

当女方来客回家时,男家男女必送这屋外,并相互歌唱,先由男家一男人唱,女方以一女客答,继由男家一女人唱,女方以一男客答,这样一唱一答,常有唱至日落时始离去者(歌词详歌谣章内)。

此后,新娘即改从夫姓(但他们多同姓结婚),永住在夫家而成为夫家之一员,直到次年正月初二同丈夫回去拜候外家,以上为娶媳所必经情形。招赘据说也完全一样,不过男女两家倒而行之罢了。

他们由于生活所迫,很少闹离婚的,因为离脱一个另娶一个,是有相当的困难,据说最近几年份没发生过这类事件。

瑶人中亦有生活舒服因无嗣而娶妾的,如金贵冲之赵老大就为了着其妻结婚八年没有生育,而另娶了一个年方二八的女子做妾。其娶妾仪式也与娶正妻时同。

女子守寡在瑶山中不是光荣的事情,因此亡夫的寡妇,要不是由丈夫的兄弟收取,便得坐产招夫家父母为主订立婚约,其婚约式样如下:

“立婚约书人○甲○村○名,所生○子,长男(或次男)○名,配妻○氏年方○岁,过门○载,今子亡故,留下年轻媳妇,难以度日,邀请步侄外氏协同商议,亲度生庚,央中媒证传人说合○甲○村○人名下,承娶为妻,当日对谋言定,财礼钱△佰△拾元正,大小礼度酒席尽包在内,即日人财两过,自嫁之后,任从娶主择期迎亲过门出嫁,内外叔侄不得阻难,如有异言系事,嫁主媒证承当,不干娶者之事,特立婚书存处。

主婚约人△△△

承娶婚约人△△△

媒证人△△△

某年某月某日吉立”

如果女子已有前夫之子,且婆家稍富有,也有不再改嫁或招夫的,不过为数极少,只占百分之一二而已。

(二)生育

瑶人妇女的体魄都健壮,对于生育儿女视作寻常的事,在受孕期间仍照常劳动,无丝毫忌讳,临产时产妇坐在矮凳上,两腿分开,地上铺放禾草和破衣服,近旁放冷水一盆,婴儿产下后便用剪刀将脐带剪断,随即提放冷水盆中洗净,他们以为用冷水洗婴孩,可使长大后能受风霜雨雪强健有用。此外《湖南通志》还有如下一段记载:“儿始生秤之以铁如其重渍之毒水儿长大煅其钢以制刀终身用之”。

瑶妇产后,即饮冷水数碗,以为可以净血,在家不出一周,一切吃东西照归吃,一切工作仍旧做,谈不上有什么滋补和保养,更不可能和汉俗“坐月”一样的调护周到。

当生第一个孩子时,必差一人携鸡公一只至娘家报喜,娘家便陪送鸡婆一只及婴孩衣服等物,这礼俗仅第一个孩子出生时有之,第二位出生时则无。生孩三日作三朝告祖,并命名,所取名字多依出生次序,男孩常取老大、老二、老三之类,孩常取大妹、二妹、三妹之类。满一月则作“弥月”,届时,亲朋戚友来道加贺,生子者贺以“嵩狱降神”,“弄璋之喜”,“长命南山”之匾联,生女者贺以“弄瓦之祥”、“设悦佳辰”、“缓急非益”之匾联,无论男孩女孩均同样看重,很少有溺婴之习。

瑶人对生日,相当重视,凡四十以上之人逢生日时,其亲朋必备礼物及鞭炮前往祝寿,逢生日者的家人则备酒席以款待之,在此种酒度中场面铺张极大,穷者虽借债也乐为之。

回复 3# 老灯火

         先前找到红网原帖,将上述问题询作者。刚见回帖:

    资兴瑶族系过山瑶。境内大部份乡镇均有瑶族居住,尤以碑记、连坪、团结、清江、滁口、龙溪、黄草七个乡为多,均为瑶族聚居地,人数在300人以上,其中团结瑶族自治乡有瑶民800余人。瑶族人民在境内居住历史悠久,自唐贞观二年(628)以来,陆续移居境内的瑶民有盘、赵、李、邓、黄、冯、胡等七姓,以盘赵为多。据旧志载,清嘉庆二年(1797),境内仅雷连十二峒即有瑶民6350户。以后,因历代封建统治者对瑶民实行同化政策,多数瑶民逐渐与汉族同化,至1949年,境内瑶族仅有1851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从各方面关心少数民族的进步与发展。境内瑶族人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得到改善,瑶族人口现在增加到了5000人。

      你说的那个地方是碑记乡茶坪瑶族村,属于釆煤沉陷区,现己移民山下。

日月出矣,灯火不熄,不亦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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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开山炮

 刚游江永上甘棠古村、千家峒和兰溪瑶乡回。江永就有千家峒过山瑶与兰溪勾蓝瑶,不知资兴是哪一分支?资兴瑶山以前在三都火车站遥遥相忘,却听说“望山跑死马”,要办事半天时间上不了无暇去玩。
   IMG_0763.JPG


  (千家峒篝火晚会)

日月出矣,灯火不熄,不亦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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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开山炮

续转:

(三)丧葬

瑶人丧礼,亦如婚俗逐渐汉化,《宁远县志》云:“徭人死多火葬”。《蓝山县志》附东西两徭官司报告书则云:“其丧葬旧习火葬,今改用棺殡矣”。

时至今日,瑶人之丧俗,已若汉人之繁文缛节,并有其自然之程序,当死人快将气绝时,即抬放厅屋中睡着,死了后,家人都围拢来大哭,同时由家中的男子拿猎枪在屋外朝天放三响,村人听到哭声和枪声咸自知动来帮助治丧,为死者沐浴、剃头及穿衣鞋,一切如活人打扮。随将尸体停放厅屋左侧,脸上盖白纸一张,身上铺蓝色被单一块,死人原睡床铺之草垫,则焚之于屋外,大门上挂白纸一第条,表示家有丧事。

瑶人在丧葬中颇多禁忌,停尸处不能使狗、猫等经过,特别是猫,否则大为不吉,又在丧期内全家不得饮酒食肉,必须斋戒,入殓时,死者亲属必着孝服,孝子所穿为白色麻衣,腰束草绳,其他仅于头上扎白布一块,棺底平铺钱纸,尸体移入棺后,在尸体两旁空处,用白纸包灰紧塞,使抬棺时尸体不致荡,经巫师念咒及门外鸣放爆竹的,乃掩棺盖,棺缝用白纸条糊之。棺前设一牌位及油灯一盏。

开吊日,远近亲朋咸临,孝子迎拜入门。来吊言者,除备香、烛、纸、爆竹等物外尚有肉一块为祭品,其他吊礼视亲疏关系而异,女婿则须送猪、鸡、鱼、糖、米、酒、香烛及祭文,其祭文多属歌曲体裁,耐人寻味,兹抄录一二如下。

其一:

“哭哭哀泪悲泣,汪汪泪泪气断肠,今朝辞别红尘走,抛下家业受炉香,女婿空对三奠酒,来歆来格而来尝。呜呼!哀哉!上享

女婿△△顿首”

其二:

“皇上△年△月△日△姓△名谨以香楮不奠之仪至祭于皇清正寝△公讳△△老大人灵位前

而言曰:

可知礼也命归阴,不见堂前佳作仁,丢下儿女八九子,抛离一家尔小生。阎君住你七十士,化三千内度亡魂,今朝辞别丘乙己,愿祈早登与大人”

瑶人最信风水,必先请风水先生察勘坟地,然后择日出柩,出柩前请巫师做法事一夜,是为“开路”,表示替死者开出一条大路升上天堂。“开路”后将棺抬至屋外停放,巫题率领助丧诸人举行扫屋礼:这时巫师右手持镰刀一把,镰刀上系白布一条,左手捧米一升,边念咒,边撒米,边跳走,后随大批人手执火把或扫帚敲锣打鼓呐喊助威,将屋内各处棺杠好,并于棺盖上缚放雄鸡一只,然后巫师又率领大批人举行“转丧礼”,围着棺材边跳边唱,跳过数圈,巫师在棺前手持一碗,用其系有白布之镰刀将碗击碎是为“飞煞”,礼毕,由四个壮男抬棺而走,巫师复在棺后撒米,口中念念有词,孝子手执哭丧棒行于棺前,涕泣不能仰,孝子前有一老者引路,途中散登钱纸,谓之“散路票”其他送葬者均随棺后,抬至坟地时,风水先生赞唱以词,随手将棺盖上这雄鸡取下,扭断其头涂血于棺,巫师用镰刀在棺病历上敲打数下,才将棺下坑,从人即挖土堆坟,其坟堆成长形不甚高,并交叉插树枝五六根,上悬一白纸,是为葬毕。

埋葬之后,在家原设之神位不即除去,须尾七过后始行烧送,作尾七时由巫师做法事一天一夜,谓之超度亡魂,此后每年清明节时上坟一次。

(四)节日

“年节”,瑶人相当重视,在上年三十日便作大年,杀鸡宰猪祀神,全家团聚大吃其食,至元旦日各家门口插青为致,亦有学汉人书贴春联来点缀,全村男女皆着盛装,集广场中歌唱团拜。初二以后,便有远处亲朋前来拜年,主人必得备宴以待。在新春期中,瑶人喜玩“香龙”,用禾草扎成九节或十二节不等,上插香火,另以纸竹制一“宝珠”,其中点放烛火,于夜晚时出舞,舞此香龙系为驱邪鬼,保祈一年之顺利。《蓝山县志》所载:“徭于岁首,往往携细腰长鼓,走乡村庆贺新年,二人或四人对舞,集以歌谣,如秧歌花鼓之类”。此情形到今天似已少见。

“清明节”,瑶人亦依例祭坟,祭坟时必备烛爆竹酒肴等祭品,祭毕后,即在坟前饮食,谓之“吃祭饭”。

七月十五为“月半节”,系为死者输送银钱,于该日晚备猪肉豆腐供祭祖先,并烧化钱纸,依次口念:“某祖公来领,保佑我子孙幸福”。

十二月朔日为建“盘王醮”时节。建醮时必先杀一猪供坦前,将猪头及心肝肚肺等件堆列猪背,忌戒妄动,由巫师诵歌跳舞,歌词大概系农家盼望丰年之意,如云:“春到了,哥哥牵年,妹妹背筐,哥哥牵牛笑嘻嘻,妹妹无牛泪双流”,凡遇醮,外人入坦,只准讲瑶语,不许用官腔及其他方言,否则必罚,罚以辣椒汤,强灌之,非饮不可,斋期三日五日或七日不等,甚为隆重。

(五)往来礼俗

瑶人爱客。客入门,主人常从后墙出去,再扶农具从门外仓皇入,示已刚由外工作回来,未能躬迎,当即招待茶烟及其他果品或肴馔,招待之物,客能食尽大喜,否则不悦。

远客来时,瑶人无床铺供宿,便招集村中男女在广场中陪谓之“坐歌场”(歌词详歌谣章)。

客人回时,主人送之门外,并连道“maun-yeang”,客人亦连称“lai-sin”主客两相作揖,依依而别。

(转自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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