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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富和仇富——从一则轿车肇事逃逸案说起

 近日长沙的一则新闻,有个姓马的“大三”学生没有驾照,开着新购买尚未上牌的28万元的轿车,试验“推背感”,在斑马线上撞伤一位同龄人。伤者生命垂危,姓马的不是停车救人,而是逆行疾驶逃逸。当交警与他电话沟通时,他一口否定,谎说车子借给了别人。后在强大舆论压力下不得不投案,对交警说:你们不就是要钱吗?给100万行不行。

 “小马”的父亲叫“老马”的终于出场,说自己是普通职员,车子是借钱买的。

 网友质疑,通过“人肉搜索”,真相大白:老马是5000万资产的某公司法人代表,民间所谓“老板”是也。轿车是一次付款特地购与儿子的。网友颇有微词。马老板再度出场,辨说老板也是打工者,是为国家打工。说自己的妻子,老妈都急病了,全家几乎崩溃。并且暗示,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受害者的医疗赔偿就没有了着落。他还沉痛地表示,这一事件将人家害了,将自家毁了,“害”指向“他”,“毁”指向“己”,用词蛮巧妙,人也蛮灵泛。使人几乎要对他掬一颗同情的眼泪了。可是,受害青年第四天才能开口说话,医生说,即使救活,也可能要割掉一个肾。

 我不想评论小马的驾车肇事逃逸和马老板的说谎,这自有公论。

 我想到了社会上的“炫富”“仇富”问题。如果“炫”仅止于亮一下十多万的手机,几十万的貂皮大衣,百把两百万的轿车,有人也许会“羡慕”,有人也许会“不屑”,不大可能“仇”的吧。如果发展到用钱开路,混进政治中心,时时企图左右政策和法律;捧上道德高地,向公众,特别是向弱势群体横加指责;甚而至于大言不惭“拿钱买命”......对这些“恶性炫富”,怎么能不“仇”呢。如果“给100万”真地“行了”,马老板的全部资产就可以与50个人的伤残死等价。我真地害怕是这50人之一。

 如果富者是“儒商”心怀,“绅士”风度,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对农民工,环卫工以礼相待,敬畏别人的生命,包括草根弱者的生命超过敬畏自己的生命,普罗大众怎么会“仇”呀。“爱”都唯恐不及呢。有“仇”比尔.盖茨,李嘉诚的吗?

 炫富,特别是“恶性炫富”是因,“仇富”是果。有因必有果!如果只希望有炫富和恶性炫富的自由,又想剥夺公众“鄙富”“仇”富的自由,那恐怕只是一厢情愿。“拿钱买命”的恶性炫富者应好自为之。

炫富 我认为炫富没错 心都有虚荣心 只要自己努力赚来的为啥不让显摆 但是别拿父母赚的出来显摆就恶心了;仇富也没错 主要你要愁出激情,仇出斗志 光仇富人自己不努力也是空的。

所以我说“恶性炫富”才讨人嫌。一般炫富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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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名爹”层出不穷哦,已有“四大名爹”了,希望这样的“爹”莫太多了

“希望”只怕会落空。“名爹”大有增长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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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炫富 我认为炫富没错 心都有虚荣心 只要自己努力赚来的为啥不让显摆 但是别拿父母赚的出来显摆就恶心了;仇富也没错 主要你要愁出激情,仇出斗志 光仇富人自己不努力也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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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社会的推进,让富人血管里也流着道德的血液。同感! 隔山唱歌 发表于 2011-9-10 13:50

  现在“名爹”层出不穷哦,已有“四大名爹”了,希望这样的“爹”莫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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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社会的推进,让富人血管里也流着道德的血液。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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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赞同楼主的观点。希望社会的推进,让富人血管里也流着道德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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