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秧前,同学们陆续回家了。而我因为家境困难,不得不独自待在农村参加生产劳动,无意间竟在知青中成了积极分子。fficeffice" />
这时,四舅受母亲之托到生产队里看我,看到我锋利的柴刀和堆放在院里的柴禾,他赞许的点点头,问我每天挣几分,我如实告诉了他,感到非常难为情。
不想我们的谈话被桂花佬的儿媳妇银秀嫂听见了,她私下里对我说,只要我天天跟大伙一起出工,我的工分就会和她们一样。
不知是她的意见起了作用,还是我独自坚持感动了乡亲们,当年我的工分的确从那个月加到了8分。
年底结算,我挣得1300分,扣除粮款,还分到65元现金,是5个知青中惟一没有超支的人。
我到邮局给母亲寄去十元钱。钱虽不多,毕竟是我离家后挣得的第一笔钱,只想给千里外的母亲些许安慰。
为我办理汇兑的欧阳奇怪地打量我:“别人都是来取钱,你怎么还有钱往家里寄?”
我随口撒了个谎:“是帮别人买东西的钱,东西买不到,寄去还人家。”
当年贵州物资匮乏,而湖南的日用商品要丰富得多。许多知青常常往贵阳邮寄洗衣粉、肥皂牙膏等等东西。欧阳没有理由怀疑我的谎话。
第二年,我的工分加到9分。实际上我大多数干活的时间也是与桂花佬同进同出,他教会我插秧、薅田、砍田坎、除牛圈(牛粪)等等农活。
到了第三年,队里一致同意我和男子们同工同酬——10分。至此,我基本完成了从城市学生娃到新农民的嬗变。
2011-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