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为168元和65元
未满18周岁孤儿每月发放600元生活救助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沙兆华 陶海音)今年,我省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达到168元和65元。同时,各地将建立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家庭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这是今天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知的消息。
截至2010年底,我省城市低保对象148万,月人均补差155元;农村低保对象267万,月人均补差55元。对于今年提出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目标,除了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外,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做好所需资金的测算和汇报,争取本级政府配套资金投入确保达到。去年,我省已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27亿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460万人。今年,长沙、湘潭等市将率先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为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和进行临时救助打下基础。
在医疗救助制度方面,今年,各县(市、区)都将建立起“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减免的政策。全面建立“五位一体”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加快优抚对象医疗专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和优抚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今年,我省继续对全省未满18周岁的孤儿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的生活救助费,除中央给每人每月安排270元,省里90元,加上孤儿原已享受低保和五保待遇,不足部分由市、县补足按时发放。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文新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