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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倫悲劇

                               人伦悲剧:母亲不堪女儿辱骂将其捂死


                                                                羊城晚报    2011-12-08 16:09:13


      女儿才上初中时,母亲就为女儿办了银行卡。到案发前,年仅16岁的小雯便拥有了四张银行卡;如果不给钱,她就打父母,威胁两夫妻;母亲每月还会定期给女儿1700元的补品钱,但是,每月才过20多天,小雯就又要向母亲要钱;小雯发脾气,曾三次点火烧家里的床垫;案发前几天,小雯还与父亲发生过争吵,动手扇了父亲几个耳光;与母亲吵架竟索要道歉费”……


  女儿有如此多的劣迹,父母的教育在孩子的成长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一位在丈夫眼中爱丈夫、爱孩子甚于爱自己的母亲,因未能满足女儿不合理要求,遭到女儿殴打辱骂,打斗中她亲手将16岁的独生女儿捂死,酿成家庭悲剧。昨日,这位母亲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过堂受审。

  昨日上午10时,年仅41岁的被告人谢君(化名)戴着头套被押上荔湾区法院第一法庭。当法警揭下头套,谢君露出花白的头发。见此情形,谢君的丈夫和三个男性亲属禁不住默默以手拭泪。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201181820时许,谢君在位于荔湾区陈岗路的家中,因女儿小雯要求她拿出5900元用于购买苹果电脑的问题,与女儿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打斗。后谢君用脚绊倒小雯,致使小雯倒地且面部紧贴地上的一个方形枕头,谢君即坐在小雯背上,并用手按住小雯头部使其无法出声,致使小雯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谢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对谢君在310年之间判刑。

  今年817日晚,母女之间又爆发了一次争吵。谢君说,女儿的学校要办羊城通,需要去照相馆照相。但女儿却要求谢君把照相师傅请到家里来。我怎么可能把师傅请到家里来呢?因为未能满足女儿的要求,这天晚上,母女俩吵了3个小时,女儿还把菜刀拿出来威胁母亲。

  818日晚上,谢君准备出门时,小雯回来了。小雯要求母亲给她买苹果电脑,还要赔偿她5900元。她说,头晚吵了三个小时架,耽误了她的时间,要赔900元。另外,因为我说查过她账户还有6300元,她觉得我查账户没有经过她同意,要我赔偿5000道歉费

  谢君答应了女儿买苹果电脑的要求,但拒绝给女儿5900元的赔偿费你今天说5900,明天又要19000,我哪里有那么多钱?遭到拒绝后,小雯很不满,踢了母亲一脚,又伸出手准备扇母亲耳光。谢君伸出手顺势一拦,却不小心将女儿的裙子扯烂。

  小雯盛怒,转身便去拿昨晚吵架时放在茶几上的菜刀。打斗中,谢君用脚将女儿绊倒在地。小雯倒地时面部刚好埋在她之前扔在地上的一个方形抱枕上,面朝下趴着。此时,小雯依然用下流恶毒的语言咒骂谢君。

  她手里拿着菜刀,还在骂我。君说,她为了阻止女儿咒骂,便坐到女儿背上,用手按住女儿头部使其无法出声。摁了几分钟后,小雯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没了声音。谢君发现后马上放手,拨打110120

 

我们的传统是,一方面溺爱孩子,一方面控制孩子,很难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一个有自由意志、和父母是平等的人,由此而生出的弊端、悲剧自然就源源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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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哥巴 哥巴兄讲的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不完全赞同,有句话叫:“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任何事物都讲究适度,恰恰这个适度是很难把握的,不可能人人都成为教育家,圣人是装不出来的,这时社会与学校的功能就特别重要了!当然心到和心不到,是会有差异的,孔见,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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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养不教,父母之过;过分溺爱,自取其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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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tsy8012

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同一条街上、同一所学校长大的孩子,大家都差不多,只有家庭环境和个人遗传差异大。逆子(女)大多是家庭教育失败过度宠爱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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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孩子太過溺愛,一個孩子四個老人,最好的東西都是他或她的,不懂與人分享。學校的教育也是抽象的愛黨愛領袖,就不懂得愛身邊的人,潘冬子的殺人放火暴力行為是楷模,至今還可以聽到紅星照我去戰斗的歌聲。當然這只是一小部分人, 沒有好的家庭教育教育和社會教育。
         兒子小時上的教會學校,信基督教,當然不管他長大是否有信仰,但是從小信教沒害處,信教都是教人向善。他小時我帶他和他表妹去廣西北海旅行,晚上坐三輪車遊夜景,找不到一個男人拉三輪清一色的女人,孩子們大叫,男人到那里去了,十元一次的車,孩子們非要給廿元,我看了心裡真高興,這是社會教育出來的善心和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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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伦悲剧提醒人们在养儿前要将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预先做好评估和防范!否则,当真应了从前养儿防老,如今养老防儿这句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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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作孽,不可活!
开心上网,平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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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支持雯母辩护律师的意见。

  谢君将欲持刀的小雯绊倒并压坐其背上是一种紧急避险方法,属正当的防卫行为,目的是为了阻止小雯持刀行凶或辱骂。

  不同意公诉人称“故意伤害”的说法,理由是主观上谢君没有致小雯于死地的故意,客观上谢君只是压坐其背并没有直接捂其嘴巴使其窒息,在盛怒而又紧急的情况下,谢君没有预见到坐压会使其女窒息死亡。

  小雯因其母的坐压意外迅速死亡,可用一句成语“”气急败坏”解读。

  因此充其量只能认定谢君由于防卫过当导致过失杀人,应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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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wanho

人伦悲剧令人慨叹!

但不能怪社会,只能怪自己。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个教师,子女是父母的一面镜子。通过这面镜子,至少可以照出父母的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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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对不起家人,女儿一直是我的希望……"糊涂的母亲,她对得起女儿,但对不起自己,对不起社会;如果不是从小一味溺爱会是这样的结果?这就是妇人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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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1岁的谢君拥有大专文化,在某物业公司上班。今年16岁的小雯是她和丈夫的独生女。但自从几年前小雯上初一后,女儿与父母的关系便不是很好。

  事实上,女儿有什么要求他们都尽量满足。在女儿才上初中时,谢君就为女儿办了银行卡。到案发前,年仅16岁的小雯便拥有了四张银行卡。谢君说,女儿在家谁都不怕。平时她蛮不讲理,如果不给钱,她就打我们,威胁我们两夫妻。

  小雯时不时与父母发生争吵,责骂父母,有时甚至对父母大打出手,扇父母的耳光。案发前,除了每月的生活费外,谢君每月还会定期给女儿1700元的补品钱。但是,1700元的补品钱根本用不了1个月,才过20多天,小雯就又要问母亲要钱。

  公诉人在庭上出示了一张床垫照片,照片上的床垫有被火烧过的痕迹。谢君说,小雯发脾气,曾三次点火烧家里的床垫。案发前几天,小雯还与父亲发生过争吵,扇了父亲几个耳光。

  谢君的丈夫钟先生说:这起事件,给我们这个原本平平安安的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可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巨大的悲痛让我感到孤立无助。

  痛定思痛,钟先生认为,这起悲剧主要可以归咎于16岁的女儿,性格暴烈,目无尊长,为达目的主动挑衅滋事。在钟先生眼里,妻子是个贤妻良母,对女儿的成长尽心尽力,爱孩子、爱丈夫甚于爱自己。我们夫妻俩采取温和、讲理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女儿,想了许多办法,可是并不奏效。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我们无从掌控。

  钟先生说,妻子对孩子更是关怀周到、无微不至。我们夫妻感情也很好,当意外事件发生后,我痛惜女儿,但是我不会起诉妻子。事发后,妻子痛不欲生,感觉生不如死,曾经想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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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女儿没说话,我要死的心都有……”君掩面痛哭:我并不是要杀女儿,只是为了阻止女儿的辱骂和殴打。如果知道会这样,我宁愿自己去死……”

  谢君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个家庭悲剧中,小雯长期激怒父母,羞辱父母,挑起事端。当天,谢君也只是在受到羞辱后阻拦,而不是起诉书指控的互相打斗,谢君的还击行为,是正常的防卫性质,她的目的只是为了制止殴打辱骂,而不是要故意伤害女儿,置女儿于死地。因此,谢君的行为只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此外,律师还认为,本案中小雯有重大过错,对悲剧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诉人则称,谢君在把小雯绊倒后,坐在女儿身上,把女儿的头摁在一个枕头上,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公诉人认为,谢君是因长期不堪忍受女儿的殴打辱骂才这样做的,具有伤害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

  谢君最后陈述时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对不起家人,女儿一直是我的希望……” 当法官询问谢君对量刑有何意见时,谢君低声说:我没有意见,你判我死刑我都没意见!

  昨日庭审时,谢君流着泪断断续续的讲述慢慢揭开了这出悲剧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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