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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用“公仆”一词来忽悠老百姓

别再用“公仆”一词来忽悠老百姓

一笑了之

(本文依法享有附于其上之著作权益,非经授权,禁止采用)

 

久未与官场打交道,偏偏我所住的建成不到15年的小区被列入拆迁的范围,一拨接一拨充当说客的官员,成了我不得不硬着头皮接触的膏药。毫无疑问,目前这改造工程不得民心。可站在台上的官员却一再声称:改造提升项目,是为了亮化本市的客厅,为了迎接五湖四海前来的朋友。末了,还不忘强调一句:我们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所做的一切绝对没有半点个人利益包含在里面。

其实,那“没有半点个人利益包含在里面”的语录,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的气味,准备将经过地级市规划部门规划,获得过省建筑设计大奖、造价数亿的建筑群毁于一旦,没有丰厚的利益搁在那里,各级官员能不遗余力地奔波么?天上真会有馅饼掉下来的好事么?乃至于关于“公仆”的话听多了,连付之一笑的力气都拿不出。人家闭着眼睛说瞎话,去理睬他,不等于自己也是睁眼瞎子吗?

关于“公仆”一词的确切解释,至今尚不见于文字。依单词辨析:公者,公家的人,当官的人;仆者,低三下气为主人服务的对象。第一个辨析,是显明的,不存在异议。对第二个词的定义,我想凡是地球人都不会同意将公家的人列入其中。若是为了当任人颐指气使的仆人,会有人削尖了脑袋往公务员队伍里钻么?再说,老百姓又曾几何时当过哪怕是一分钟真正的主人!具体例子我不想列举了,随手可以在自己身边抓出一大把来。可我想为公仆一词正名的念头却愈来愈烈,至少我得吼一声:别再拿“公仆”一词来忽悠老百姓。

远古的时候,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为了生存,大家不得不协力齐心同舟共济。那时候,没有当官的人,你力气大有主张,大家就围在你的身边形成氏族,氏族的首领是要身先士卒的,是大家公认的头。

当劳动的果实渐渐有了余额,才慢慢地有了奴隶主贵族封建领主封建官僚,他们在毫不利人专门利己中饱私囊厚颜无耻的同时,为了迷惑老百姓,尽量地往自己身上贴金,将礼义廉耻等虚伪的说教撒向四方、将说教的光芒罩在自己的身上。不管老百姓反对还是厌恶,奴隶主贵族封建领主封建官僚大言不惭地封自个为“主”。

公仆一说,应该出自清末民初。从出现的那一刻起,就带有明显的蛊惑迷惑人心的用意。老百姓被做主久了,心生的怨恨心情被适时地引用到了推翻帝制的革命之中。说穿了,是一种政治迷术。后来居上的官员们都看到了这一法宝的精妙之处,不分场合不分地点,都告诉一无所有的老百姓说:“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主人已经是一无所有,仆人哪能不廉洁?公仆之说,大开了贪婪腐败掩人耳目的方便之门。产生了被枪毙的省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

凡是人,都有私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词,并不全是贬义,其中含有生存法则给人的启迪。人类社会在承认上述法则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这“为己”必须有度,即必须有约束性。否则的话,整个人类就会在相互倾轧中归于毁灭。规矩即法制,应时而产生了。

有幸走上官员岗位和走进机关大院工作的人,严格意义上剖析,既不是什么领导,更不是什么公仆,而应该是在特定时间特定环境中,坐在那里执行应时而生的法制的人而已。他们不可能没有自己的私念和贪心,只是这私念这贪心要有度。超过了界限,他们同样不能避免遭受应时而生的法律的惩罚。他们身份毛泽东同志早年就已经界定:“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生。服务生与仆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有自己按劳所得的收入,后者只依靠主人的恩赐;前者拥有后者所没有的出入上层建筑的特权和独立的人品人格。

为什么明明知道自己的身份乃有特权和取得丰厚报酬的服务生,众多的官员还自甘堕落地将自己打扮成低三下气的“公仆”呢?只有一种解释:忽悠老百姓!忽悠老百姓好啊,给你一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主人身份,在你沾沾自喜的当儿,他抱起了个地球就往自个家中跑。没见动画片《猫和老鼠》中的老鼠,就经常这么忽悠猫么……

 

文章为率性之作,得失在一笑之中。
惟愿遇见的你是睿智的

公,官也;仆,民也。

官自称“公仆”,忽悠愚民也。
以人为镜明得失,以书为友静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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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一笑了之

公,官也;仆,民也。

官自称“公仆”,忽悠愚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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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生”——这个定义下得好!在人中本无主、仆之分,拿了人民的税,就有了自己应该付出的“服务”性质的劳动,也才可能有你“服务”后的收入!企业的“官”不搞好企业管理,政府的“官”不搞好社会管理,凭什么拿工资?老话一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哩!我出钱你不为我服务,我要你干甚!!!这就是为什么要讲“为人民服务”!何况共产党人的老祖宗从建立共产党起就告诫共产党员们“共产党人毫无私利可图”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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