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 犟牛
从潘大哥家回来,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景仰英雄奋不顾身的气概,敬佩潘大哥为父申烈的行为,对于申烈的过程也深为感慨。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不能忘记先烈。潘大哥所做的一切不仅是为了他的父亲,也是为社会弘扬了正义,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对于潘大哥提到的《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烈士问题的通知》,我从来闻所未闻,将信将疑。回家以后,我在互联网上搜索,证实确实有这样一个文件。我在国家民政部的网站上看到有人咨询这个文件的原文内容,民政部答复:请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而在各省的民政厅网页上都提到了这个编号为(民[1983]优46号)的国家民政部文件,浙江瑞安县民政局等多个网页上登载了这个文件的全文。因为这个文件与很多人关系重大,有很多朋友想要详细了解,故转载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烈士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有利于开展对台工作,有利于团结各方面人士,对参加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确因对敌作战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其遗属主动提出申请,并有可靠证明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民政部批准,可以追认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的待遇。此精神不登报、不作公开宣传,只供个别审批时掌握。 二、上述人员追认为烈士以后,政府不为其修建墓碑,也不对其遗属发一次抚恤金。遗属生活有困难的,可按烈士家属给予优待补助,所需费用在地方掌握的优抚事业项下开支,中央不再增拨预算。 三、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过去的规定与本《通知》精神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九八三年五月三十日
当我看到这个28年前颁发的文件时,眼前一亮。据我所知, 1958年原内务部曾经在对陕西省民政厅的批复中称:“关于对辛亥革命和国民党部队抗日阵亡官兵是否给予烈士称号和抚恤的问题,我们意见应当把原来我部对革命烈士的几点解释和我们需要给予烈士的抚恤问题,在概念上划分清楚,所谓辛亥革命中因参加反满清统治牺牲的烈士是说这些人可以称为烈士,但不是说这些人今天再由政府统统给予烈士称号再发给他们家属一次抚恤,至于国民党抗日阵亡官兵也不需要和不应该由我们再去抚恤”。以后的几十年里,对于有关问题一直是按照这个文件精神办理的。 1983年,那是结束“文革”十年浩劫不久、开始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初期,胡耀邦担任总书记,在他任内为在文革中被迫害打倒的老干部平了反,为绝大多数“右派”改正,为千千万万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平反昭雪、落实政策。在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能够制定这个对历史上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烈士的46号文件,体现了领导人伟大的胸襟和胆识,向海峡对岸释放了善意。虽然不登报、不公开宣传,我相信对岸的当局一定早知道了这个文件。因为没过几年,台湾就开放了老兵还乡探亲、民众到大陆旅游、探亲、投资,并逐步发展到今天的三通互利ECFA。可以说这个文件是两岸关系融冰解冻的第一声春雷。
对于文件中提出的“不发一次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中央不增拨预算,所需费用由地方开支”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时国家财政仍然相当困难,生活困难需要补助的遗属为数不少,仅在抗日战争中阵亡的国军将士登记在册就有一百多万人,都靠国家补助显然是不现实的。
时代在发展,历史在与时俱进,政策更加开放,国力日益强盛富裕,一定会有更多的烈士遗属像潘大哥一样,了解政策规定以后提出申请,为自己的先人争取到应有的荣誉和尊重。前几天,我和九九网友来到烈士公园,走进烈士纪念塔前的享堂,我们发现,墙上挂的烈士像做了很多调整,从旧民主革命时期的谭嗣同、陈天华、唐才常、焦达峰、陈作新、宋教仁等,到新民主革命时期的众多为国家民族壮烈牺牲的抗日将领都庄严地接受着供奉和瞻仰。焦达峰是九九的母亲的祖父,他在焦达峰的遗像和简介前久久伫立。烈士中还有嘟嘟的奶奶胡筠、黄埔军校培养的爱国将领蒋先云、郑作民、彭士量、吕旃蒙等。我的叔外公郑家溉也在其中,他拒绝日寇的威逼利诱,宁死不当维持会长,被日寇枪杀,保持了民族气节,永远是我们子孙后代的楷模。烈士塔正在日渐成为湖南真实近代历史的“忠烈祠”,因为烈士纪念塔的变化,我会更爱它。
辛亥革命已经过去一百年,北伐战争过去八十多年,抗日战争胜利也有66年了,烈士们的遗孀健在的极少,他们的后人绝大多数都有工作收入和生活保障,需要政府补助的应该也为数极少。确实需要补助的,即使不是烈士遗属也理应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救助。烈士遗属们重视的是先人得到应有的荣誉和尊重,传承先烈们的爱国情操和精神财富,而不会是斤斤计较于抚恤补助的多少。就像潘大哥一样,在他陈设朴素的宿舍里,最引人注目的是悬挂在墙上的革命烈士证明书。领取烈士证的时候,区民政局把逢年过节慰问遗属的任务交给了潘大哥所在的单位主管局,第一年春节,单位领导登门慰问,送上了慰问金600元,以后每年送来慰问金400元。巧合的是,1939年,72年前国民政府批准给予潘子仰烈士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是900元,以后每年400元,这个数目与现在每年的慰问金数目一致,不过当年是光洋,现在是人民币。据我所知,按照现行的优抚规定,对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每年的优抚金标准大约是城市每人10000元,农村6000元。潘大哥和他的家人对这400元从来没有嫌过少、有意见,他特别珍视这笔钱,因为那是先父的“血钱”。
在我们脚下这片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上,涌现过多少令人景仰的英雄,发生过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今年冬天或者明年清明,我想要陪着潘大哥再一次回到永顺,去烈士陵园瞻仰镌刻有潘子仰烈士英名的烈士纪念碑,献上一份迟到的祭奠。我也想随同潘大哥去到当年烈士献身的战场,寻找和迎奉烈士的遗骨归葬故里,让英魂安息在家乡的青山绿水间。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烈士的光辉照亮历史的天空。仰望群星灿烂的夜空,潘子仰烈士是其中璀璨夺目的一颗。还有许多星星暗淡着,当所有的星星都明亮起来放射光芒,那将是多么令人振奋的情景!
后天——11月1日就是潘子仰烈士殉国七十四周年的纪念日了,我凝视东方的夜空,送去对烈士的敬意,我的耳边响起电视剧《三国演义》的主题歌《历史的天空》:
暗淡了刀光剑影 远去了鼓角铮鸣 眼前飞扬着一个个 鲜活的面容 湮没了黄尘古道 荒芜了烽火边城 岁月啊你带不走 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 兴亡谁人定啊 盛衰岂无凭啊 一页风云散啊 变幻了时空 聚散皆是缘哪 离合总关情啊 担当生前事啊 何计身后评 长江有意化作泪 长江有情起歌声 历史的天空闪烁几颗星 人间一股英雄气 在驰骋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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