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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75)还记得“五七指示”嘛?

邱会作参加红军以后,大部分时间从事后勤工作,对中共建政前后财政机制的运行都有深切的感受。比如红军东征的动机,延安大生产的起因,中央派他到新四军筹款,以及六十年代中国对外经济和军事援助,他都有独到的观察和体验。

196657日,毛泽东给林彪写了一封信,被称为“五七指示”。这封信的起因就是林彪送上的邱会作主持起草的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副业生产的报告》。

部队为什么要搞农副业生产?此事要追溯到三年困难时期。当时食品供应紧张已经殃及部队,地方不能保证粮食供应,个别地方无粮供应,凭证买不到肉食和食油,有钱买不到蔬菜。邱会作讲了三个例子:1961年夏天驻山东的部队,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吃地瓜干,有时一星期也领不到一颗粮食。地瓜干又是1958年、1959年存下来的,原来根本不是当口粮的,而是做猪饲料,多数都是有霉点的,吃这种地瓜干苦得难以下嚥:1961年秋驻河南周口的部队吃的面粉,有百分之二十以上都有杂质,树叶、草、麦杆等都有,这种面就像麦麸子拌干草喂牲口吃的细料差不多;1961年驻四川绵阳部队吃的大米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稻壳、砂子、泥土等。他说,这是我亲自在部队看到的,同部队一起吃过这种粮食做的饭。这样做是粮食不够充数而为的,部队的粮食定量每人每天一斤半,除去不能吃的东西,每人每天真正下肚的粮食也就是一斤多一点,战士都是二十左右的年青人,见天吃这种饭能行吗?粮不够。瓜菜代,当然是出路,但部队哪有瓜菜?蔬菜、肉食、食油都没有,多数部队一年也尝不到几次肉味。凭票证领不到东西,这种生活不能长期下去。

当时,部队固然吃不饱,地方挨饿的现象更严重。

周恩来让邱会作参与过几件救灾的事。19605月,广西横县驻军给邱发了一个电报,称政府机关因饥饿不能工作了,要求借军粮。周恩来让邱去秘密调查。邱到横县一看,县委书记躺到床上起不来了,有气无力,作揖流泪,伸出四个手指,意思是四五天没吃饭了。原来这个县为了保“卫星县”的名誉,断粮也不敢报灾情,已经饿死一千多人,每天还在死人。

1961年冬,玉门、酒泉灾情严重,甘肃省委不报告,周恩来只好让邱会作拨出军粮调汽车星夜兼程送到村里,早一天送到,就少死好多人。1962年夏天,吉林农民因为没有口粮,必须上山下河采野食度荒,不能锄第二遍草。有人提出,如果能供给一千万斤粮食,全省主要产量区锄第二遍草,当年可增产十亿斤以上。为此,周恩来又让邱会作借出一千万斤军粮,秋后归还。

当时,来部队的家属猛增。家属极大多数是专门到军队吃饭的,而且不打算再走。他们说:“横直是饿死,死在家里,还不如在部队死在自己的亲人面前。”

   

    军队困难,国家更困难。军队向国务院多要粮食也张不开口。于是,在1960年冬天由贺龙主持的军委常委会上,邱会作提出“自己动手搞生产,别无他法。”当时总政副主任刘志坚提出异议,怕影响突出政治。罗瑞卿向贺龙提议,由邱会作起草一个军委给中央的报告。

    于是,邱会作到北京周边部队调研,在1961年2月起草了一个军队动手搞农副业生产保证自己供应的电文,上报罗瑞卿,一周没得到答复,又直接报给林彪,才得到支持。

    有了这个文件,全军开始种菜,养猪,生产粮食和副食,大多数连队都有了一块菜地,一个猪圈,一个作坊,当年就解决了吃不饱的问题,部队再没有人得浮肿病。

    从此,军队开展农副业生产不但合法化,而且成为长期方针固定下来,并影响到阿尔巴尼亚、古巴、阿尔及利亚等国家的军队,《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副业生产的报告》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毛泽东的信传达到中央军委,总政主任萧华对邱会作说:“恭喜你得了大奖。” “五七指示”的内容远远超出了军队从事农副业生产的范围。其主要影响有二:

    一是体现了毛泽东对林彪的借重,对军队的借重,全国人民学解放军成为一时之风。

    二是勾划了一幅新的社会蓝图。军队要成为亦工、亦农、亦学、亦民的大学校,工、农、学、商和党政机关也要以本业为主,兼学别样。各行各业都要批判资产阶级。

    在文革中,干部下放劳动的机构称为“五七干校”,其他职业的人到农村劳动称为“五七”道路。后人研究毛泽东的社会理想,都不能回避“五七指示”。军队从事农副业生产度荒的起因,反而无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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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的报告佐证了三年灾难其间可能饿死三千万人的可能;连军队的基本口粮都无法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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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收到同学的邮件,里面有“《邱会作回忆录》的史料价值”,选出其中 有关讲“五七指示”的一段,供大家一看,这一段选自该文“其二,这部回忆录开拓了观察党史军史的新视角”。

     不知为什么,复制时,不能一次复制全文,只好分两次复制,更不知为什么,一楼的帖子,字体不能调大?

     也许内容多些,字体小些,大家将就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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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行者无疆

 

    不好说什么。录两条孟子语录吧 。

    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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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我極同意倦客兄的說法,我也不會引經據典,我只知俗話說:狗咬狗一口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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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二位姐姐二世兄,我们的子孙后代不能再吃二遍苦,再受二茬罪......(当年的话,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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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谢谢行者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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