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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的琐忆

赤脚的琐忆

 

 7岁我才从乡下我的外婆家回到长沙,父亲领我进门时对母亲说:赤脚大仙回来了!其实这时我脚上穿着我去时母亲给我买的新鞋而这时鞋尚新却有些夹脚了。之前一年我就应该可以回来,因为母亲想让我去读书。但我的年龄离入学的标准还差半年,须费点周折才能如愿。父亲还是打算去努力,征求我的意见。我却不像一般的小孩那样渴望读书(这个毛病一直跟随我到初中,直到高中我才有点爱上读书,我的母亲依此说我懵懂,上大运迟),情愿在外婆的乡间疯玩。于是父亲也就没有勉强,想起来我比我的儿子更享受民主一点,他的父亲可没有我的父亲这样好说话。

 

  我回到长沙时完全像个乡下的小姑娘,这是我从爸妈姐姐和邻居阿姨的嘴里了解的而并非出自我内心对自己的判断,就像我在乡下时了解我在别人眼里怎么都是一个城里小姑娘是听村子里的大人这样说一样。虽然我的妈妈给我穿上了花的背带的裙子,但我总是偷偷的脱了鞋袜赤着脚在家里走来走去,后来见我的母亲也没有说我,并把这赤脚的样子亮了出去,但终究还是遭到母亲的斥责了。母亲也并非说我小姑娘打赤脚不雅,而是说城里不比乡下的地只是泥巴,总有些容易划破脚的玻璃渣子甚至铁钉之类,姐姐于是很聪明的补充如果铁钉子有锈给你染了破伤风就会如何如何云云。这样我就开始怀念我在乡下时自由的快活。

 

  我出生时完全就是一个吓人的怪物。当然不是像双头连体缺胳膊少腿或至少六指那样的缺陷,只是右边脸布满殷红的血管瘤,据我的母亲说,我生下来时眼睛很晶亮,但右眼被那殷红所囊括了。母亲一见我的这副“花容”流泪不止,而医生对着我的脸庞的遐想更让她伤心欲绝,医生说:这血管瘤随着小孩子长大会变得愈来愈深,然后凸出于其他表皮,形成瘤状。医生对着沮丧的我的父母亲提了一条建议,说这血管瘤早期可以在一种射线的照射下被抑制直至终止滋长,但这么小的婴孩就怕受不住这个照射。父亲毅然决定让我接受治疗,即使我经不住也好过我终生被人歧视。母亲还来不及心疼刚从肚子里出来的小我,我就被送进了治疗的程序。每天我被放置在特制的台子上接受特殊的光照,而陪护我的就是我的外祖母,我每每被医生抱进去的时候,外祖母总是眼泪婆娑的,而我每每出来时总是安睡不醒,使外祖母和母亲总是担心我不会醒来。结果是殷红很完整的从我的脸上褪去,而我的母亲也因为和我的分离褪去了乳汁,这样,我被外婆和母亲用牛奶和米粉喂养的也算胖乎乎的。

  

   外婆因为这么一段时间的为我的生死担忧过甚,也就不放心把我交予要上班的母亲,于是把我带回了湘潭老家。我后来在幼儿园里呆了一段时间,但还是更留恋外婆的怀抱和乡村的自由,于是我从小班毕业便跟随外婆到了乡里。

  

   虽然我的母亲再三叮嘱我的外祖母一定逼我坚持午睡,但其时还很顽劣的小舅舅却是很活泼而且精力充沛的,他总喜欢在中午背着哈达子去扯鱼,又喜欢带着我去帮他拣那些小鱼虾,外婆溺爱这个小儿子,于是连带我也有了这个机会逃避午睡。小舅成天光着脚,我也不穿鞋子,我们噼噼啪啪的从田畴跑向港子时,惬意得不得了,这时候,我连外婆霸蛮扣在我头上的草帽都摘下来丢在禾丛里,待回来时再扣在头上去糊弄外婆。

  

   我的外婆虽然一生都在乡下,却是整天鞋子袜子的穿着。年轻时她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女,所以毕生都保持着爱美爱好的癖性,这一点我的母亲像极了她老人家,一双鞋子哪怕就是穿得旧到完全不能补了,鞋里子都是白净净的。她是不准我赤脚到处跑的,说是容易把脚放得很大,但她架不住我反反复复的央求,只好随我。于是我的脚在乡间几乎终日都是自由裸露的,除了冬天。冬天我总是汲上木屐,高一脚矮一脚的去那上头屋里找和我一样寄放在外婆家里的颔梅去玩。

  

   回到长沙我在母亲的管束下长大,不知不觉的改了这个好打赤脚的毛病。直到下放的前天夜里,母亲突然补充了一个叮嘱:到乡里除了下田做事,尽量不要打赤脚,一是现在乡里和城里一样地上尽是扎脚的东西,二是......“妹子桑家把教放得好大不大要不得”我打断说,母亲于是说晓得就好。

  

   我们到乡里时正值梅雨季节,田里是中耕的时候,涞田正是赤脚的营生。同去的女孩子根本走不稳乡间的田塍,一个个噫噫哇哇的东倒西歪,而我却能稳稳的行走,我的脚趾可以牢牢的抓住地泥,这让一些农民对我刮目相看。我自己也在心里自傲,于是涞田我也比别人更稳当,更像一个把式一些。

  

   到双枪插晚稻的时候,我除了在田里抬腿迈步比其他知青更稳当之外,我的随手插秧也被社员称道了,那些小田不值得先打上架子的,有时候就让我插第一倚,然后那些学生知青都傍着我来插,这使得在讨论我们的底分的时候,一些社员据此给了我一个与其他农家姑娘差不多的底分。于是,我基本忘了母亲的叮嘱,和一个乡里妹子一样赤着脚进进出出了。

  

   后来我们集中到知青点劳动生活,我的赤脚在知青中还是有些显形,于是我开始恪守母亲的叮嘱,但后来,其他的女孩也慢慢的像起乡下人起来时,我母亲的叮嘱又被我淡忘了。

  

   我在农村近四年,去的时候穿35码的鞋,回来时穿37码。我总是猜想,如果我不下放,被母亲管住我的脚,难道从18岁到22岁,我的脚当真就不长了么?有一点可以肯定,我的个头没长,和去的时候一样。母亲说,那是压担子造成的。

易山的这个帖子,文风又有改变呢。根据不同的内容决定不同的词法,句法,高手才能做到。几天没来家园,今天才看到。谢谢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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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家园朋友来看这个帖子!这是在茶座看了靖县朱纪飞先生的回忆文章《打赤脚》一时兴起写的,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完全是扯闲谈好玩的。五九兄看得起,而且拿出家园大哥的范给易山提了个常回家的要求,让我觉得很温暖。家园的兴旺确实需要大家来维护,人气高了大家回来玩得高兴,自然就热闹了。

   谢谢隐士兄,要的呢兄,寒乡先生的垂顾。谢谢家园姐妹琴思姐姐、双江妹子、灵玉和嘟嘟的喜欢。灵玉你不讲,我还不知道你的脚的情况呢,在我眼里,清秀不过你了。双江妹子,伱脚大点还好些,小了就显小器了呢。琴思姐姐你真会说话,“怪胎”到了你这里成了宝贝了,还是寒乡不好,这也欠不得止,怪物也要和人争,你看,你“变性”就没有人和你争啊,拿点绅士风度出来不好么?灵玉嘟嘟看样子喜欢这种爽性的个性,那就是说小时候不喜欢受管束,喜欢自由自在的类型,,理解万岁!再谢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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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易山的帖真韵味!

 

      有了出生的“红怪”,后来的“赤脚”,才会有了现在的才女加美女哦! 读易山的帖真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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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琴思清远

 

 

        琴姐姐抚弦而吟,雅致得很哩!

 

      寒乡浅陋,惭愧,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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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从小班毕业便跟随外婆到了乡里。

   人生第一次听说幼儿园可讲毕业,小班也可以?易山兄妳这是笔误吧?不客气钻了才女的一个空子.哈哈,不见气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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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赤脚,哈哈~~~我也喜欢打赤脚,就是由于从小喜欢打赤脚太多的原因,变成现在这样,人细脚大,郁闷! bq71571626.jpg


易山的一篇“赤脚的琐忆”美文描绘儿时趣事,赤脚奔跑在乡村小路上的画面”以及父母外婆对你的溺爱,而你却非常叛异的那份童趣,读起来好有味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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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脚大仙还只穿37码的鞋呀?

    我小时候很少打赤脚,现在都是穿39、40 的鞋,要是经常打赤脚的话,只怕要郑海霞的鞋子才穿得进哦

    羡慕你咯股子疯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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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寒乡

 

听歌一曲大江东,
 

抚琴伴奏寒乡君。
        
琴声悠悠清远笑,

       

敢笑“癫狂”豪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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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琴思清远

 

      寒乡,俺好高兴,哈哈,你被俺言中了。。。好一个豪气的“寒癫”!

 

   

               琴姐姐说咱“寒癫”,这名儿好!谢谢了!

 

 

君斟万盏我千盅,

 

日月乾坤入腹中。

 

醉里癫狂谁敢笑?

 

 

听歌一曲大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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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山,寒乡,才女..才子...   你们这样聪明灵泛,原来都是

 

有怪胎的经历啊,怪不得俺笨,俺娘咋就不也造就俺成一

 

个怪胎胎让俺也学得像你们这样灵泛逗人爱多好,俺可羡慕死哒。。

 

寒乡,俺好高兴,哈哈,你被俺言中了。。。好一个豪气的“寒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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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易山

 

     我出生时完全就是一个吓人的怪物。当然不是像双头连体缺胳膊少腿或至少六指那样的缺陷,只是右边脸布满殷红的血管瘤,据我的母亲说,我生下来时眼睛很晶亮,但右眼被那殷红所囊括了。

 

      易姐姐,我的出生比你更恐怖!虽然也“不是像双头连体缺胳膊少腿或至少六指那样的缺陷”,却是满嘴里咬着血块,稍久一点,不是憋气而亡,就是呛哽而死,差点连“怪物”都做不成!

     母亲切除子宫瘤后,不料四十岁时还怀上了我,临盆时就在家里,没什么讲究和保障,就在我咬着血块的生死关头,好在接生经验堪比“妇科大夫”的父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剪刀断了脐带,急忙抠去我嘴里的血块,然后抓住双腿倒提着,对着小屁屁“啪,啪”就是两巴掌,我这才“哇”的一声活到现在。

     后来,我还是成了个“怪物”,时不时发疯似地张嘴乱咬,被子呀,蚊帐呀,毛巾呀,见着什么咬什么。这让母亲很是担忧,难道生了个“疯子崽”?可能是母亲求菩萨许了愿吧,我竟然奇迹般的不治而愈了。但父亲坚持说是他及时抠去血块的功劳,至于后来疯咬嘛,那是还有些秽气未尽,发散完后自然也就无事了。

    附带说明,有人说寒乡“疯癫”,果真如此的话,那是我一贯的表现,对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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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易山小妹,你是我们长沙家园-不-是整个湖知网人见人爱的才女,无论你的文彩还是歌舞,都足显你的魅力,你的“疯”劲是青春不老的表露,你到处飞,各栏目都有你的身影。但我还是希望能经常在家里看到你与家园亲人的团聚。

 

我以前也喜欢打赤脚,舒服。但患上糖尿病后就不敢打赤脚了,要弄破点皮烂得好久,早几天骑电动车脚上擦破点皮,过去算不了什么,这次居然住了八天院还伤痕依旧。人老了,新陈代谢能力差,伤口愈合也慢,还是多点自我保护,少打点赤脚好,何况鞋帽半身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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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披着长发的“赤脚大仙”活灵活现,洋洋数字,就将以前的大半历史,描绘得有声有色、引人入胜;我们大多都喜欢赤脚,因为赤脚无拘无束,比“鞋大脚享福”还过瘾、还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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