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闷热而雾沉的桑拿天中,数十名带着长枪短炮镜头的记者们守候各个出口,等待一位重要人物的到来。部分记者甚至想方设法,来到了停机坪边上。
但直到最后他们都没有等到。下午约4点20分,加拿大航空公司AC029次航班降落。一小时后,这架航班的乘客们陆续在出口出现,而这位重要人物却未见踪影。
据同机乘客介绍,航班被降落在二号航站楼附近的机位,赶来的数辆警车带走一位乘客后,他们才被允许下机。
这位乘客就是赖昌星。大多数同机乘客甚至也未能一睹其容。由加方人员押送的赖昌星,在飞机上被用帘子和普通乘客隔开。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画面上,53岁的赖昌星戴着黑框眼镜,身穿灰色T恤和深色长裤,从机尾设置的专用舷梯上被两名中国警察押下飞机。
自1999年8月因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潜逃加拿大之后,12年来,赖昌星成为中国家喻户晓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此前1999年4月20日,中央领导作出批示,决定以海关为主,中央纪委组织协调彻查远华案。当年9月,这一案件被正式列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大案,中央各部门抽调力量进驻厦门,展开全面查处。
远华案被称为1949年以来被查处的最大一起经济犯罪案件,600多人涉案被审查,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厅级及以上干部就达20多人。作为主犯的赖昌星,则在专案组实施抓捕前,从香港成功逃往加拿大。
十多年来,中国政府多次向加拿大方面提出遣返赖昌星的要求,但因法律程序冗繁,延宕至今。期间,中方多次公开承诺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2009年,中国领导人与到访的加拿大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会谈,也要求加方尽快遣返赖昌星,了结相关案件。
一位不愿具名的司法部官员告诉《财经》记者,为了让赖昌星尽早被遣返回国,以公安部国际合作局牵头,司法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
从2000年加方向他下达离境令,至2011年7月被遣返回国,时隔11年,赖昌星遣返案风波不断。从难民申请被否、遣返前风险评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简称PRRA)被否,到申请暂缓执行遣返令被否,赖昌星一路败“诉”,也用尽法律程序,以拖延归期。
2006年6月11日,在可能要被遣返的关键时刻,赖昌星以头撞柱,换来加拿大联邦法院受理他对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的司法审核申请。
2009年至2010年,其前妻曾明娜和子女陆续回国,这被外界认为是赖在回国前的投石问路之举,这在最后也确实成为遣返判决书中重要的支持理由之一。
2011年7月21日,加拿大联邦法院下达的IMM-4373-11号判决书,最终决定了他的命运。该判决书第79条称:赖昌星先生是中国司法体系的一名普通逃犯,在过去的11年里,他得到了加拿大移民程序的充分救济。基于部长代表所得到的有效特别保证,兹发现,若赖先生被遣返回国,并没有风险。所以,便利衡平原则不再支持推迟他的遣返,而是支持这次将之遣返。
中加之间目前并未签署引渡条约。一个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历经12年,耗费了双方无穷的耐心与坚持,终被以非法移民的方式遣返。对此,上述判决书解释:“法治和正当程序是加拿大崇尚的价值的标志。尽管为此付出的代价很高,但也不如加拿大力争和珍视的这些价值珍贵。”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曾任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的黄风教授对《财经》记者称,此事最大的意义是震慑外逃贪官。因为加拿大被当做中国外逃贪官的天堂,其中大部分人都是以与赖昌星同样的理由申请难民资格。赖昌星被否决,意味着司法惯例将形成。
中方的让步
中方向加方作出的承诺包括,赖昌星在加拿大的资产由加方罚没;被遣返后不判处死刑,不会受到司法机关虐待,享有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其亲属及财产亦将受到相应法律保护;中加将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合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