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知青老伴招工上来就服务于某国有企业,到退休未曾挪动。由少女而少妇而老妇,结婚生育均有目共睹。住地由单身宿舍而小独间而小套间,均来自单位分配。女儿合法出生,合法取得户口,母女相依在一本户口簿上。(我的户籍一直在广州)
女儿读书,就业,将户口迁去了广州,老伴成了单人户。
去年,老伴的单位“改制”,厂房宿舍全部拆迁出卖,老伴顿时成了有户无房的“空挂户”。近来想将户口迁到产权人为女儿的某个新的居住地,以避免人户分离,不料在“母女关系”的取证上卡了壳。
派出所找不到十多年前女儿户口的外迁资料,接待的年轻女士说:电脑里没有,档案室查不到,为什么?我怎么知道。我2005年才来......
总算找到了女儿出生的入户资料。但女儿名字的三个字中,有个“红”不是现在的“虹”。只能证明我们的女儿是“红”,现在的“虹”与我们没有关系。
在70年代后半叶,生下孩子必须马上报户口,才有粮票,油票,才能生存。对新生婴儿的取名往往不及细想,难以一定终身。自幼儿园开始,我们改“红”为“虹”,并按法定程序,经派出所认定,显示在后来的户籍异动资料中。此后读小学,中学,申领居民身份证,都是以“虹”为名。这些,只要调出女儿的户籍历史资料,就不难查到。看到接待我们的帅哥脸上,明显露出了什么颜色。我们只好低眉,顺眼,作罢。
亲生女儿,与母亲同户20年的女儿,户口迁出后,就不能证明“母女关系”了。我们那个叫“红”的女儿不知去了哪里,这个叫“虹”的女孩不知来自何方。这怕也是正常的啵。谁叫女儿迁出户口!?谁叫我们要改“红”为“虹”?!尽管遵循了法定程序。
当然还有最后一途:医学检验遗传密码。我们,嘿嘿,那是不会去干的喽。60多岁的人,吃饱了饭没事做哦!户口空挂就空挂吧。不能证明“母女关系”要什么紧哩!怕女儿不叫我们爸爸妈妈么。我们心中不纠结。
我们衷心感谢派出所的公仆,感谢他们为我们耗费了一天的十分之一的时间和百分之一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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