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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红网)公权有了枷锁,人间寃案才能减少。

  2010年9月27日,河南南阳杨金德公司8.6万元存款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非法划走。向法院讨说法不成,杨金德带领员工赴京上访被警方抓捕,送进了南阳警犬基地。杨金德被折磨致瘫痪,最终警方逼出了他们想要的口供,然后以涉黑等六项罪名将杨金德等投进了监狱。(10月11日《大众日报》)
  
  杨金德被捕后,警方不仅采用了殴打、罚跪、灌辣椒水、针扎、坐火箭(把啤酒瓶塞进肛门双脚需腾空)等刑讯逼供手段,还使用了两种极富警犬基地“特色”的方法,将人关进笼子里,露出头部,让警犬来舔脸,称为“鬼洗脸”;另一种是给人戴上脚镣手铐后,和狗关在一起,叫“与狼共舞”。警方的刑讯逼供手段我们闻所未闻,连众多法律界人士也感慨“大开眼界”。嫌犯也是人啊,不是动物,警方怎么能让他们和狗同笼呢?“特色”骇人听闻,警犬基地简直就是重庆渣滓洞,是人间地狱。
  
  杨金德在南阳市是响当当的人物,其身份不一般,他不仅仅是民企老板,市政协委员,他还是一位司法监督员。一个司法监督员的职责就是监督南阳政法系统工作人员是否秉公执法,是否徇私舞弊,是否失职渎职,结果自己却因为去北京上访而被投进监狱,被人打成重伤,而打人者就是他要监督的对象——南阳警察。就是这样一个有一定社会名望的人,也没有躲开公权的疯狂,没有躲开屈打成招的命运。
  
  在权力面前,无论你怎样强势都是弱小的,司法监督员又算得了什么,让你背冤你就得背冤,权力通吃的神话再一次上演。司法监督员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是司法界最大的耻辱齿,那普通民众遭遇不公时的境况就则可想而知了。就是一个真正的犯人,也不能对他们如此的歹毒和残忍。在警方看来,只要进了他们的领地,嫌犯就是他们训练拳脚的靶子,常常有犯人非正常死亡,其实就是被殴打和折磨而死。
  
  当杨金德被人抬出监狱时,左眼缠着白色纱布,须发横生,四肢布满伤痕,赤裸的身体被一床深绿色被子裹着,人已经瘫痪了,就像从一个战场上下来的伤兵。此情此景,真叫凄凉,更令人愤怒。权力之乱,司法之乱,让人不寒而栗。
  
  杨金德的瘫痪和伤痕是对警方残暴行径的无声抗议,警方还咬紧牙关不承认施暴。没有刑讯逼供,杨金德的瘫痪又作何解释?没有刑讯逼供,杨金德身上的累累伤痕又如何解释?为杨金德的遭遇而悲,为有这么一些残忍的执法人员而悲,为生在中国而悲,可是我们还得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啊,我们去不了国外,更去不了太空。想到南阳警方的灌辣椒水和坐火箭,想到鬼洗脸和与狼共舞,浑身就害怕得起鸡皮疙瘩。
  
  没有冲突、没有上访时,权力就会表现得相对的安静,一旦有人对权力发生顶撞,权力就会变成孽障,做出种种惊人之举,跨省追捕,含冤入狱,血腥拆迁,殴人致死,一桩桩一件件,疯狂得近乎变态。
  
  将人打成瘫痪属于几级伤残,警方再清楚不过,以执法的名义致人伤残,这和大街上行凶没什么两样,甚至比大街上的行为还要恶劣,法律上应当认定警方的伤害罪行,让他们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代价。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要么是办案人员玩忽职守,要么是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才最终酿成大冤案。可是这两起震惊国内的冤案却没有让一些执法人员警醒,继续上演冤假错案。
  
  权力滥行带来的后果必须由个人负责,国家不能买这样的单,国家买单无疑助长了权力的滥用现象。我们期待着新的刑事诉讼法尽快出台,盼望着尽快“将审讯嫌疑犯的监控录像公之于庭审”这一条写进新刑法,让每一次审讯都接受公开的监督,警察做了什么,审出了什么,一目了然,这样我们大家就可以知道警方审讯的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有效。这对于惯常使用刑讯逼供手段来办案的警察是一个极大的约束,倒逼他们努力提高技侦水平。这就是一把送给公权力的最好的枷锁。公权有了枷锁,人间冤案才会终结。
[稿源:红网]
[作者:绿色引信]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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