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城市离香港不远,但几年来我一直拒绝去那里:“岂有此理,同一个国家,去那里还要办一本类似护照的东西。不去!”
不过最近,在太太和女儿的一再动员下,我还是去玩了一趟,而且不小心闯了个祸,却尝到了做上帝的味道。 昨天下午我们乘坐已有120年历史的缆车,上到了港岛的太平山上。在山上游了一阵,鸟瞰了湛蓝色的维多利亚港湾和港九两边直插云天的幢幢高楼后,就决定等到晚上从山顶欣赏了香港的夜景再下山。在山顶广场——实际上是一幢商业大楼——中的一家小小中餐馆吃了一份套餐后,我们就在大楼里的各个店铺进进出出,为的是打发天黑之前的时光。 卖工艺品的、卖手表的、卖相机的、卖服饰的……,逛了一大圈后,我走进了一家超市。进门不远处卖果酱的货架引起了我的兴趣,这里的好几种果酱都是我喜欢的。我拿起一瓶比利时产的蓝梅果酱看了一阵,当我将果酱放回货架时,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没有放稳,果酱从七、八十厘米高的架子下掉到了地上摔破了,果酱流了一地。 我闯祸了! 我想招呼超市的服务员来处理此事,无人回应。于是我径直走到了门口收银处。收银机后一位三十来岁的先生见我走近,连忙微笑着问“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我尴尬地说“不好意思,我将一瓶果酱打碎了。” “果酱打碎了?没伤到你吧?”这位先生的语气中带着对我的关切,而脸上的笑容始终没变。 “阿*,”接着他大声招呼一位工人模样的女子,说“你去把打碎的果酱瓶清除干净”。 “这瓶果酱就算我买了!”我说。 “哦,你并没有享受我们的商品。这瓶打碎了的果酱不用你出钱。你又不是故意打碎的。我们商场的货品有损耗也是正常的。”这位先生仍一脸平和的笑容。“有些顾客弄坏了商品一声不响就走了,你却能来告诉我们,我应当谢谢你!” …… 我再一次表示我应当赔偿。那位先生也再一次表示我失手损坏了商品属他们商品的正常损耗,没有谁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他出自真心的诚恳和善意,使我接受了这位先生的意见。而且,我弄坏他们一件商品产生的尴尬和不须承担赔偿责任的愧疚,也因他善意的态度、得体的话语和解释消失得无影无踪。留在我心里的,只有感慨。 以前听说对于商家来说,顾客就是“上帝”。不过我之前做了六十几年顾客,却从来没有机会体验一下“上帝”的滋味。不论是在“为人民服务”叫得震天响的年月还是“学雷锋”运动的高潮中都是如此。今天,在一国两制,也就是说仍实行资本主义的香港,自己闯了个祸,却好象偿到了一点“上帝”的味道。 世界就是这样叫人解释不通。
有120年历史的登山缆车
缆车上乱拍
山顶凌霄阁前留个影
漫步山道
树丛缝隙中看维港两岸
我闯祸的超市
处理我货损之事的那位先生
凌霄阁上拍香江夜景的人们
香江之夜真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