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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屠杀当中,人性中最阴暗的丑恶被激活了,一些生产大队的干部与民兵不仅以杀人为乐,还要凭借其淫威制造骨肉相残的人伦惨剧。长乐公社新石村的罗光楚,1949年以前教私塾为业,抗日战争时期曾当过两年保长,土改时家庭成份划为“小土地出租”。“文革”中他被人诬指为“黑杀队”,虽受尽各种酷刑,直至皮裂骨折筋断,奄奄一息,仍然不肯招认这一莫须有的罪名。该队干部将其做铁匠的儿子叫来,说:“你父亲是‘黑杀队员’,现行反革命分子,你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能不能与他划清界线?看你把他如何处理?”小铁匠被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强忍悲痛,横下心来,在众目暌暌之下,噙着满眶热泪,把垂死的老父亲往肩上一杠,走到小河边,狠心往河里一抛,让其父亲随波逐流而去。双清公社比田大队刘家生产队张南卿(中农成份)被诬为“黑杀队员”后,受尽酷刑,干部们强令张的两个弟弟将张丢到老煤窑里窒息而死。这种逼迫亲人下手杀亲人的方式可谓丧尽天良,既使生者蒙受丧亲之痛,还要让他们承担巨大的道德心理压力。
小溪市公社活水坑大队生产队长蒋柳桥,男,贫农。“文革”初期因参加名叫“资江烽火”的群众组织,于1968年9月12日被诬为“黑杀队”,在公社机关被加上脚镣手铐关了一个多月。1970年的“一打三反”中又被关押批斗,用铁钉鞋掌嘴,用扁担砍腰,只打得他遍体鳞伤,痛不欲生,被迫悬梁自缢。死后被定为“畏罪自杀”,说他不如一条狗,并强迫其家属扎个草人,将蒋生前的衣裤套到草人身上,挂上“畏罪自杀,不如一条狗”的牌子,批斗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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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大多数死者在被处死之前,都遭受过非人的侮辱。小溪市公社活水坑大队贫农社员王有柱,因参加“资江烽火”群众组织被诬为“黑杀队”,被捕入监,反铐“背包狱”9天9夜,因其屎拉在监狱角落里,被看守按住头,踩住脚,逼着把粪吃掉。还有人被酷刑折磨得自杀以明无罪。下花桥区出现一条“打倒毛主席”的标语,被诬 学区主任邹仕楚所为,因他出身地主而被怀疑,饱受酷刑,邹受刑不过,被迫拿菜刀当众剖腹,让人看自己“心是红的还是黑的”,肠胃流了满地,气绝身亡。
   在抓“黑杀队”的过程中,刑讯手段之残忍,杀人手段之惨无人道,真是不胜枚举,也卒不忍闻。对出面制止或提出不同意见者,杀人者均说是“阶级立场不稳”,与“黑杀队”同罪,因此丢命者大有人在。这样一来,谁也不敢过问,任凭暴行泛滥。人们私下形容当时的杀人狂潮:“杀猪要扯税票,杀牛要经批准,只有杀人和杀鸡一样,想杀就杀。”干部是“背起包袱下乡,勾起脑壳(低头)走路,吊起脑壳呷饭(意谓命悬一线),日夜提心吊胆”。这确是当时情况的真实写照。
  5. 塘田会议,智勇陶柏荣制止杀人风
  “黑杀风”延至8月下旬,资江河里漂浮的死尸接二连三,死状甚惨,两岸观者云集。居于资江下游的邵阳市自来水厂的抽水机莲蓬头也被死尸堵塞,水质腥臭。市民逾半月不敢饮用自来水,民众哗然。当时邵阳市既是行署、地委驻跸之地,也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地区民政部门组织了一些小船沿河捞埋尸体,每具尸体工费10元,加草席一床裹埋。市公安局也以同样方式派人沿河捞尸,运到郊外掩埋。邵阳市民怨鼎沸:“真是黑了天了!(暗无天日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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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你,真的很高兴,所以还没来得及细看你这篇帖,待我慢慢看这惊人的历史回顾,希望你还是能去茶坐发帖,别埋没你那敏锐的思维和犀利的笔锋,好男儿胆气冲天,你是个磊落豪横的人,无需在乎别人怎么相看,只是言词别过于激烈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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