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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折射出大社会。

外媒关注悦悦事件 称一味追求经济侵蚀公共伦理

2011年10月19日06:51现代快报我要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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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关注悦悦事件 称一味追求经济侵蚀公共伦理

小悦悦事件不只引起国内民众的讨论,也受到外国媒体的关注。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站截图,图中照片为母女合影。

英国每日电讯报17日报道,这是一个让数百万中国人深受震动的故事,它提出令人不安的问题,三十年迅猛的经济发展是否只留下道德真空在其身后?并不是事故本身,而是接下来发生的——更确切地说是没有发生的——留给数百万普通中国人一个他们的国家将往何处去的问号。

《时代》杂志的记者Austin Ramzy认为,如果这个悲伤的故事中还有闪光的注释的话,那就是拾荒者陈贤妹。她的举动引出许多复杂的问题。最近,中国出现一些围观者不顾受伤者的突出案例。一个解释是,许多中国人担心被反咬,另一个解释是“围观者效应”,还有人探讨,道德下滑已经给中国引人注目的经济改革蒙上阴影。中国人类学家费孝通在1939年的著作《江村经济》中,就检视了社会义务如何取决于关系的亲密度。这在陈贤妹对事件的描述中有所体现,许多陈贤妹求助的人回应她,如果不是她的孩子,她就不要管太多。让人欣慰的是,陈贤妹以自己的品行对这种建议置之不理。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说,在很多人表达对路人冷漠的愤怒时,也有人从陈贤妹的行动中看到了希望。“这位清洁工可能从来没有想到,她其实比我们许多人都要‘富裕’。她还在追随自己的良知,而我们许多人都已经丢掉了这一点。”

路透社17日报道,中国经济的繁荣和日益扩大的贫富悬殊,已使变化中的社会价值观成为一个容易引起争论的话题,一些人为物质主义取代道德感到悲哀。在中国,一些人因为担心自己被归罪,对帮助看起来处在痛苦中的人犹豫不决。民事案件最后也以好人向他们试图帮助的人支付巨额赔偿告终。

常驻北京为洛杉矶时报等媒体撰稿的Benjamin Haas说,中国没有像《好撒马利亚人法》这样的法律(法国《好撒马利亚人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除非这样做会伤害到自身,否则见危不救者涉嫌刑事罪),一些中国人担心为事情担责,因此不愿帮助陌生人。

美联社报道,这起事件是被广为报道的最新例子,身处困境中的中国人被置之不理的现象,说明了中国一味追求经济增长给公共伦理带来的侵蚀。当人们谴责社会道德的衰败时,一些评论人士也指出中国在法律保护方面的缺失,比如没有像《好撒马利亚人法》这样的法律,让试图帮助他人的人们免受法律诉讼。

中国国内的新华社评论说,当陌生人处于生命危险之时,素不相识的路人该如何作为?道德上这当然不成其为问题,而从法律上说,这本来也应该不成为一个问题。在西方,欧洲多国、加拿大和美国一些州都有惩罚见义而不为的法律法规。在德国,法律要求司机申领驾照前应学习急救方法,遇到事故或事件时应基于安全停车并提供援助。紧急状态下(比如车祸)不提供协助甚至会视为刑事犯罪。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见死必救的善法包含两个原则。一是义务救助原则,即人人都有义务协助处于危险中的人,除非这样做会伤害到自身;二是免责原则,对于陌生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给予责任上的豁免。

评论说,将见死必救的法律责任从医生、警察、公务人员等特定人群扩大到其他适用人群,理应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并期望,如果再有幼小的生命倒在车轮下,良心要在位,法律也要在位。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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