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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建议

 

 

因职务职能需要,常常出差在外而不能关注自己发起的话题,是为歉!

刚刚上网,竟又不见了我发的《讨论:抄袭是一种违法行为》,难道讨论网上行为规范的话题也违规了吗?真是令人看不懂了!既没有接到网内关于帖子违规的短信通知,也没有看到网上关于某某违规贴(包括抄袭贴)处理的公开告示,对这种不问是非曲直无章可循的做法,本人不得不再次发帖提出质疑。

通过百度引擎搜索关键词“抄袭 天下知青茶座”,查到我发的两篇主帖均被“处理”(链接如后),包括我在《【原创】赞山野小草...》抄袭文后面的举报帖连同主帖也不知所向,删帖意图究竟是为删除抄袭贴?还是为删除举报贴?一头雾水不得而知。通过搜索,倒是发现其他网友发在茶座同类题材的另几篇却是安然无恙,在此,敬请删帖者告诉我,同样的题材为什么会有不同待遇?对照网规,我的帖子是触犯了哪一条?或是举报抄袭不属实?或是需要出具更全面更直接的举报证据提供裁定处理?

 

 很多论坛都设有举报功能或举报栏目,这对净化论坛环境、对管理监督、对成员自律无疑都是有效管理措施,正视和合理处置论坛出现的问题,才是管理者应真正考虑的事情,害怕或回避“出乱”,“乱”便会乘虚而入演变为积重难返。引用本网一位网友的反抄袭文《有趣的抄袭者... 中如下红字段落的内容,是否可对规范论坛行为作为管理借鉴之一二?

 

24楼):谢谢欣赏,只不过我的所谓大度和宽容,其实也是无可奈何。这件事情发生在其他的网站,而不是湖知网当时论坛的首版还是做了处理的责成他向我道歉并撤销这篇文章你说得对:我们在此以文会友,与名利无关,然而仅仅做到独善其身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尽力让抄袭者无藏身之地。2010-12-15 22:25:00

 

回复 5# 金麦彭姐

 

听君一席话,胜入三年门。感谢金麦彭姐的指点迷津,从这一段的投石问路,在下知道身处圈内的您,发出这番见解警言还是需要有些胆识的,让您跟着受累了,敬佩之余,也致歉。同样的感谢也顺致前番讨论帖中所有讲真话的朋友。

都是同样经历同代人,正因为是看到这个论坛不乏高人灼见,值得让人流连观瞻,才会从驻足赏读到注册登录。有道是“旁观者清”吧,小社会折射大环境,也有不入眼的习气让人“腻歪”、不入眼的现象让人不吐不快。本人行走江湖磊落做事不平则鸣,三番警示苦心劝诫,想的是注清流以涤尘垢,扬正气以止歪风,没成想就触犯了潜规则?冒犯了人情关系网?破坏了繁荣兴盛的大好局面?让自己的帖子变成了出头之鸟?好吧,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若是此贴再次无端被删,那就遂了大家们“友情为重,和谐共荣”的心愿吧,岂管他是无原则的“友情”还是加泡沫的“虚荣”呢?

 

当今社会,“葫芦案”不乏见,不足怪。眼不见,心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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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靖甘棠五

回复靖甘棠五:您罗列的前几条暂时还没琢磨明白,待细看;您指出的“引用的"法律"条文应用不严谨”,由于时间和本人水平的有限,也许吧?您只看做是抛砖引玉吧,谨致歉;您指出的“:要是依据楼主的思维和理论,你的发帖(指这一篇)也存在"抄袭""违法"之嫌”,请您看清我的发帖,我写明了是“摘录”和“引述”、并在下面发了链接地址的。无则加勉,谢谢您的关注和友好直言

 

与话题无关顾左右而言他的跟帖,恕不回复,鉴谅。

至于其他区区冷嘲热讽中伤之言,一眼扫过不予理睬,人若犯我我也不会伤神动气的,视为品类不同的鸦雀之声,自己恬噪去罢。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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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到底要干什么,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好让沐尘垢和歪风甚久之人心里明白才好哦。fficeffice" /> ... 不知天命 发表于 2011-6-9 15:36

 

这位先生几次跟帖都总让人感觉你始终不明原委?本无意这样的口舌之争,可你的累次发问还是让我也得费点时间与您讲上那么几句:你别管注册才两个月的我在你这资深网友面前是多么言轻,但“流水清浊在其源”是为古训,论坛有了尘垢,正本清源,是对网站的一份期待,我也是知青。

要“正本”,须得提供确凿实证,错了吗(对强词夺理者,恕我没有人情观念)?须“清源”,从源头上杜绝,明明白白提出制度建设建议,又错在哪里?至于是谁“躲在了暗处”做那等见不得人的龌龊之事,还是请先生您拎拎清才是。还至于你要的“公平”,恐怕我无法满足您,我这人其实耳根软,故不打算让自己陷入人情债中,还来还去,丢失了自己的真性情。

 

很意外楼上这位大哥替俺背了“冤枉”,为他叫屈。我就是我,与他人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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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易山

 

感谢您对整个事情的冷静判断和明辨,也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fficeffice" />

其实从一开始我的第一个跟帖就只是即时针对性的举证披露我所不齿的造假剽窃行为,也无意于往深处探究,但在确凿证据面前您所说的“当事人”以及不少袒护者一哄而上“咄咄逼人”,倒是陷我这“跳出来”的举证者于大不义,那就令人不是滋味了。您说的“一而再”并非我所愿,且三个帖子均无过激言辞,有一位网友的逻辑推理很清晰,我应该感谢他的善意,在此不再赘述。

前两贴已被删无法直观申述自己采用的态度,那么请看看我的主帖,有哪一处不妥或伤人?很赞成您说的“争鸣可以让人保持思辨”,但看来在这个人情网里并不看好三思而行,遇事唯有三缄其口才是做人的乖巧了。

再次谢谢您很有诚意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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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就简单了,楼主既然光明磊落,既是知青,不妨自报家门,说不定都 ... 不知天命 发表于 2011-6-9 20:40

 

看来您是很有包容心的,包括很多网友也表示唾弃的剽窃行为。

我在第一次的跟帖举报中请“强词夺理者”如包子馒头网友反抄袭行动那样,只需提供原创发帖地址以清除流言,而他(她)自始自终没提供,还请代言人说该地址是隐私,那么我也可以沿用他的理由,我是谁,不重要,而用事实说话才是重要的,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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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不知天命

 

本不想再理论这网上的糗事了,既然您对在下采用“咄咄逼人”之势,还怪罪这可以帮助人类明察秋毫的“百度”,那么就应了您的点,“寻丝觅缝”“百度”了一点资料,七拼八凑发篇“原创”诗给您瞧瞧?只是通过查询,感觉您应该是先知先觉有城府之人,为何在事实面前您如此揣着明白却糊涂呢?何谓“先知先觉”,您看了这首诗就心知肚明了,诗孰好孰坏,任您的理解和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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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明非学问,练达假文章。

心瘾时时动,对网贴花黄。

网海如私库,鼠标似强良。

信手折《银杏》,无稽忆《江南》。

北国开冬雪,移来美潇湘。

拼字若儿戏,妙图我共享。

闭目能入定,睁眼不心慌。

正本扬正气,清源图清爽。

 

 

注:剽窃者冠名原创的图文,大雪图片信息中的拍摄日期是2009111日,长沙可能在11月初就下大雪吗? 长沙又果真在2010111日下了大雪吗? 故感慨其“北国开冬雪,移来美潇湘”。

经查,原作品发在北京的一个气象旅游网,剽窃者就是这样将一篇别人的文章拆分为两篇,冠名自己原创的图文据为己有的)

另,冠名原创的两贴图片显示照相机是Canon EOS 40D单反相机,摄影人都能识别得出的。我想他(她)的朋友应该知道他(她)平时使用的相机是什么型号?

 

http://2010.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48&ID=60287&page=25

 

http://2010.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48&ID=60286&page=25

 

http://club.weather.com.cn/thread-1577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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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明察秋毫

 

拍摄时间:2009.11.12(500D) (1).jpg

拍摄时间:2009.11.12(500D).jpg 拍摄时间:2009.11.12(500D) (2).jpg

 

明天又要早起出差,下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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