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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 包子馒头

 

   “不管是发表什么看法,都是表达了个人的一种观点,至少他是关注了这个话题,能够做到百家争鸣是件好事,我都很欢迎。”

 

    我个人的观点如下:

 

    1、那个男人在该说“爱”的时候没有说,后来又急于要将“爱”说出,以此形成种种纠结,小说没有超出“琼瑶”式的框架,斧凿痕迹明显。

    2、男人的确会有许多“爱”,(通常叫“喜欢”)但真正懂“礼”的男人,不会随意说出这“爱”字,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伏尼契的《牛氓》等,早就诠释了什么才是高尚的“爱”。

    3、高尚的“爱”不仅有生理属性,更应有社会属性。小说中的男人当他说出“爱”的时候,以及小说中的女人由此产生被“爱”的兴奋,都可看作一种原始冲动,谈不上高尚的“爱”。

    4、小说中的男人只怕是没有读过《怎么办》、《巴黎圣母院》、《牛虻》,倒是琼瑶地地道道的“粉丝”。对于“爱”的美学含义,他还要补课学习,尽管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大学教授。

    5、琼瑶的言情小说(也包括所谓韩剧),我一直不屑,基于两点理由:一是内容浅薄,多为有闲阶层的无事生非;二是构思俗套,无非是“我爱你,你又不爱我,你爱他,他又不爱你”,扯来绊去,弄出些“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来,赚衣食无忧的少男少女的不值钱的眼泪。

    6、“礼”,中外都有,前面所举的外国小说都是男人有“礼”的反映。如果男人真正懂“礼”,要就当众明说“爱”与“不爱”,让当事人重新作出选择,要就什么都不说,将“爱”珍藏在心底。小说中的男人既不摊开说,又要偷偷说,谈不上“发乎情,止乎礼”,而是虚伪行事,非常不尊重人。

    总之,“爱”的层次不高,小说的价值就低。

 

    恕我直言,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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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 包子馒头

 

   你不喜欢琼瑶小说和韩剧,但不能因此就贬低它们的文学价值,既然这些故事拥有这么多的欣赏者,就充分说明了它们有内容有价值。

 

   文学作品的价值不是由一时有众多欣赏者决定的,也不是谁能贬低的,是它本身存在的,是可以与其它作品相比较见出的。

   例如《红楼》虽一时贬为“禁书”,却终究抹杀不了它的巨大价值。又例如六朝以来的宫体诗,创作者、欣赏者众多且历时甚久,却价值无几。

   至于我不喜欢琼瑶小说和韩剧的具体理由,已在上次跟帖中说明,并非毫无根据地“贬低”。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倒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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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 车窗外

 

   如“下里巴人”虽不高雅却和之者众,“阳春白雪”虽然高雅却难以引起大众的附和。

 

   再重申一遍本人的观点:

 

   文学作品的价值是其本身存在的。

 

   用“下里巴人”、“阳春白雪”来划分作品价值,用和之者众寡来辨识作品价值,是不合逻辑且说来好笑的。例如李杜的诗篇是“阳春白雪”,难道不“引起大众的附和”吗?又例如大跃进民歌是“下里巴人”,难道一时“和之者众”就价值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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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 大队部

 

 《错爱》中的三位“高知”并不是外星人,也不是西方人,而是被礼教牢牢束缚而无力挣脱的中国人。他们最后都放弃了爱,涟漪终成死水。

 

    请认真理解我的第六点看法:

 

  《错爱》中的男人既不摊开说,又要偷偷说,谈不上“发乎情,止乎礼”,而是虚伪行事,非常不尊重人。至少不尊重他的妻子,这是不公平的,与私欲有关,与“礼教”无关。

 

    如果男人真正懂“礼”,(不是指旧礼教,而是指尊重人的新道德)要就当众明说“爱”与“不爱”,让当事人重新作出选择;要就什么都不说,将“爱”珍藏在心底。分手或相守,都是可以选择的,但必须体现做人的基本道德原则是:坦诚和公平。离了这一点,还谈何“爱情”?试问:不坦诚和不公平的“涟漪”,有谁能容忍?有谁愿意承受?

 

    爱情不是孤立的,它与道德紧密联系,《错爱》之所以为“错”,便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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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 大队部

 

    值得庆幸的是,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选择了“好说好散,重新开始”。这虽不是人世间爱情的最佳选择,难免会留下遗憾和伤痕,但至少做到了一定程度的坦诚和公平,比残酷的无爱婚姻和虚伪的婚外恋要合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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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 大队部

 

   最怕的就是《错爱》这样的状况,不生不灭;于己于人,都虚伪地捱下去。这“看上去很美丽”,但真的不美丽。

 

   老兄所言,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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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5# 孟晓

 

    好小说要揭示社会课题,历史才会承认它;好作家要为百姓说话,人民才会记住他们。

 

 

    孟兄所言,举双手赞成!

 

   个人认为,从社会重大题材入手,可以写出好小说。从人之常情入手,也可以写出好小说。

   从思想内涵上看,文学作品之所以为好,就在于能弘扬“真善美”,就在于能揭露“假恶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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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真爱情”可以摒弃利益,但不可缺失道德。

     人类懂得用伦理道德规范“爱情”,才逐步摆脱了“滥交”、“群婚”、“一夫多妻”等等,这正是社会的文明进步。无论中国还是外国,只要是现代文明社会,都主张用“一夫一妻制”来规范“爱情”,这就包含道德的制约。即使是所谓“婚外恋”,至少也应有个“一对一”的规则吧,可见两者之间也有所谓“道德”约束。

    “本真爱情”是专一的,但不是专制的。中国社会破除了“婚姻包办”、“从一而终”,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离婚自愿”,这也是社会的文明进步,哪里就“乱了套”呢?当家庭婚姻出现问题时,无论中国还是外国,只要是现代文明社会,“好说好散,重新开始”都是解决方式之一, 这给当事人都提供了出路,还是那句话,这总比残酷的无爱婚姻和虚伪的婚外恋要合理些。难道“无爱婚姻”和“婚外恋”就不乱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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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 大队部

 

   可以说只有彼此相爱的爱情并进入婚姻殿堂才是完整的圆满的,更可能得到社会伦理和现实利益的双重祝福。这也说明爱情是有所附丽的,没有得到这种祝福的爱情很容易夭折(《伤逝》)。

 

    但我想用一个真实的而不是小说里的案例即查尔斯、戴安娜和卡米拉的故事与《错爱一生》做个比对,因为两个故事的前半截很相似:男和不爱的女结婚生子,看起来很美。慕也是这样吗?是的,他爱着萱(单思),却和不爱的娟结婚。这前半截是一样的,但后来的选择就大相径庭了:查尔斯顶住了所有的压力,包括可能失去王位,他回归到了真爱。这需要怎样的爱才能做到!这只有归因于基督教徒的坚信心和对爱情的理解。在他们看来,爱情——两个人相爱是唯一性的;所谓唯一性是指相爱是个人的、私人的、独占的、排他的。查尔斯爱戴安娜吗?我以为开始就不爱,为了婚姻试图去爱,但终于还是不爱——因为在他的灵魂深处始终只有那个不够美丽却非常智慧的卡米拉。这是他的、也是他和卡米拉两个人的唯一。

 

   那么慕是怎么做的呢?如果说慕和查尔斯一样与不爱的女人结婚都是对爱情的叛逃,那么查尔斯迷途知返证明了真爱的存在和胜利,而慕在掀起了一阵涟漪却不敢直面,最后缩回到他并不喜欢的原地,则是对爱情的重复叛逃。又如果说他婚后多年一直躺着身边不爱的女人,心里却老是想着另一个,这岂不是对娟的亵渎?为什么就不能做出改变呢?这只能说明这个男人的萎靡不正、缺乏真情、自欺欺人,或许还寡廉鲜耻。从此他还有爱吗?估计对这两个女人他都没有爱、也不能爱了;他只能用一个冠冕堂皇的“礼”字作为挡箭牌对着娟,对着萱,包括也对着自己。虚伪地活下去,是他的爱情终极之旅。

 

    大老兄所言,举双手赞成!

 

   “爱”或“不爱”,都要明明白白,这才是尊重人的男子汉!反之,则是伪君子。伪君子不懂“爱”,更不值得“爱”!《错失今生》之所以“错”,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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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西岭望雪

 

    我相信每一位知青背后都有一份情感的经历与故事,特别是经历了那种血与火,灵与肉的冼礼而渐渐归于平淡的心灵,对爱与情会有认知和识别能力的,一纸婚书背后,有着怎样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承诺。

 

  西岭兄所言,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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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尚的“爱”,必须是有尊严的。

    在爱情婚姻中,男女各方的尊重与被尊重,体现了“爱”的价值。失去了这点,也就失去了“爱”的必要。持这种爱情观的,外国人有,中国人也有,现代社会有,古代社会也有。究其根源,与道德品性有关,与宗教信仰关系不大。例如中国古典文学中塑造的女性人物,刘兰芝之死(汉代)、杜十娘之死(明代)、林黛玉之死(清代)等等,虽然都是悲剧命运,都在“把美好的毁灭给人看”,却让世人明白:宁为有尊严的“爱”而死,不为无尊严的“爱”而活!

    如果让刘兰芝屈从嫁人,让杜十娘容忍李甲,让林黛玉苟活余生,这些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人物,哪还会有半点美学意义?

    因此,创作以爱情婚姻为题材的小说,在塑造女性角色时,虽不一定要“死去”,但必须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她的“爱”与“被爱”,是否有尊严?

    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伪君子,总是打着“爱情”的幌子,以求满足私欲。辨识这些人还是“尊严”二字:不能给人以尊严的,就是伪君子!他们不值得“爱”,也不值得“被爱”,更不值得写进小说来加以“礼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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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5# 琴思清远

 

   尤三姐拔剑自刎,“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这气概就体现了女人的尊严。

 

   琴姐所言,举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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