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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涧溪倒映漫山红,

         摇曳仙姿翠绿中。

         雨打凋零何所惧,

         化为泥土护青松。

好诗!拜读了。但“红”“中”为一东韵目,“松”属二冬韵目。(见王力诗韵常用字),如果按照这个,那老兄的诗就出韵了。不知兄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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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江河人。近体诗用韵要求很严,除首句可用邻韵外,一般不允许邻韵通押,(首句用邻韵,此风始于宋,盛唐是绝不可以的)。就是字数少的窄韵也不能出韵。所以古代有所谓“险韵”。比如三江韵。现在不以诗词取士,当然无需泥古。不过我们学着写近体诗,多少知道一点也好。

  当代人有愿意用新韵的,按照普通话入韵就可以了。对于某些把“情、同”放在一起的新韵书,还是不看为好。  专此

布达                          海客瀛谈三月 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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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北风吹 北风吹老妹:真是对不起了,年老昏聩,把你的性别都弄错了!该打该打!

     不过鲁迅曾经也称许广平为弟,他应该是知道许广平先生的性别的。可见人们并不把它当做区分性别的称呼,而只是表示敬重而已。同理,古人云:“四海之内皆兄弟”而不云“四海之内皆兄弟姐妹”。此为辩,狡辩亦可。一笑。

    同时也看到江河人的帖子。我以为今天的人学习近体诗词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闻一多先生就曾经说过,写格律诗好比是“戴着镣铐起舞”,就连“不须放屁”也要按谱填词,当然你学梨花体“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就可以什么都不要顾忌了。我们在继承传统,还是要先尊重传统。如果只要可以顺口都行,那么我们就不要叫她《七绝》《七律》,更加就不要顾忌什么平平仄仄平平仄了。因为四声也是音律的一部分。三家村的说教,陈腐之言,贻笑大方,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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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江河人 江河兄:我以为读王力先生的书,最好还是读他老先生在文革之前,或者更加早一点的写的。因为那时候学术问题不受其他原因的干扰,到后来因为政治形势的变化,老先生也不得不和稀泥,我想,这也许你会赞同我的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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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 寒乡 寒乡兄所举两例(词在议题外)都是七绝变体。因为七绝有首句不入韵的。如杜甫: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因此,以之作为唐诗可以用邻韵的依据,是不足为训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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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花木本尔称王,锦簇嫣红染八方。

血色缘何滴翠谷,杜鹃泪尽吐残阳。

 

 

              戏和北风吹  -------------吾爱杜鹃之“普罗”色彩,然有封其为王者,吾不与也。故反其意而咏之

 

 

春风得意不张狂,

夏有莲花秋海棠。

 

只管人间争胜负,

休将草木也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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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就对了,。 江河人 发表于 2011-3-16 07:07
尽量做到无懈可击!!!,我顶,我顶,我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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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 江河人 ,哈哈!你我同是初学,且望勿封“高人”。平心静气讨论,大家存异求同。

       看来你很喜欢毛诗,不过从你所举例来看,正是他为人所诟病之处。毛自诩“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毛是伟人,他的诗词,天马行空。哪里肯受约束!只是当时谁敢说个“不”字!这你我都心知肚明!要论格诗律,我们不要从现代人入手,“诗律群公问”,“诗是吾家事”我们还是多读杜甫,至少举例也不离开唐诗。这才是源,不是流!正本才清源,流是容易受污染的。如果“三平调”“三仄调”(这类古风句式)和你所言六仄句特拗都可以横行天下,那我们还要谈什么格律呢!

还有你说的“三仄调”不是“韵脚句”的句式就可用,这句话就更加令人费解了,既然前面都是平声字叶韵,怎么也不会写出仄韵的“韵脚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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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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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料我的几句关于出韵的议论,引发了大家关于近体诗的兴致。真心地谢谢诸位的热情参与。

   关于用韵,大家即使看法有分歧,但是可喜的是大家在写作的时候仍能够注意到尊重韵书的规定。

    一般就旧体诗词而言,古风中用韵较宽,允许邻韵通叶,词曲另有用韵标准,不存在邻韵的问题,唯近体诗用韵要求最严,不允许邻韵通叶。唐代晚期开始有首句用邻韵的,这种方法至宋代渐成风气。但这不能称为“邻韵通叶”,因为律、绝的首句是否压韵,并无严格的要求,故充其量称之为“借韵”。

     王先生还说明:“近体诗不得通韵,仅首句可用邻韵;现代诗人作律绝任意通韵者,不合于唐宋诗人的格律。”王力先生仅仅是如此说。自有他的道理,因为他虽然是权威,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皇帝。因为韵书是皇帝老子钦定的,“你不遵守老子的规定,老子就不给你官做!”所以当时天下读书人只好乖乖就范。今天没有皇帝了,那么你想要“目无王法”邻韵通叶,谁也奈何你不得!何况你根本就不想做官!

     对于“三仄尾”是否合律,仍在争论中,目前尚无定论。但我们读唐诗,唐人是并不绝对避“三仄尾”的,至于:“三仄尾”可以无条件的应用(江河人语)的结论,本人是无法苟同的。个人观点是:一,初学者不宜先学拗律,故最好是先学律诗正格;二,用三仄尾不为出律,但对句宜严格按要求。这古有遗训,不再赘语。

    唯独可以欣慰的是,我们江永板块有这么多同好,大家在讨论的时候都能够引经据典,各抒己见,以理服人。辩论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学习的过程。而且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就能够共同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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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 江河人 发表于 2011-3-17 07:33
哈哈,君言犹在耳,我以为是自己老眼昏花呢!再看一次,仍旧是

      杜甫诗中有“予见乱离不得已,予知出处必须经”,“陶冶性灵在底物,新诗改罢自长吟。”;“谷口子真正忆汝,江湖远适无前期。”;“江月去人只数尺,风灯照夜欲三更。”等。


 

且这种句式在音调节点上又是符合要求的,我们今天不应当把它当成拗句。


 

     由此笔者得出结论:“三仄尾”可以无条件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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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宋诗词是名著,我们要学不要搬,否则我们怎么进步,回到唐宋去,手机、汽车、火车、飞机通通 ... 火土重生 发表于 2011-3-18 19:43
难哥在讲笑话吧!学唐诗就要回到唐宋去,那我们学细胞,不要回到精子、卵子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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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3# 江河人 江河兄:谢谢你的回复!关于三平调和三仄调,我们已有共识。这里就不讨论了好吗?至于你举的《登黄鹤楼》的例子,就把问题引向更加复杂的“拗救”了。我这里找到若干文字,先给你参阅,也许你看了以后,就不会说崔颢不是了。谢谢。 关于诗律“拗救”中“本句自救”与“对句相救”的基本问题(收集整理)
http://bbs.cnhan.com/viewthread.php?tid=620814&fromuid=4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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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寒乡君----------

 

      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学形式的产生,发展,繁荣,没落,自有它极其复杂社会的和人文的因素。并不是由某个人想要“破格创新”就一蹴而就的。即使是你文中所推崇的苏轼,在文坛上的地位崇高,我们知道他也还是在按谱填词,按格律做诗,也没有创造一个新的格律形式来。

     至于你文中说的因形式束缚不利于抒情表意而日趋末路的旧体”,恐怕也是主观的臆断。你能够说“明月几时有”不够抒情吗?你能够说“老夫聊发少年狂”不够表意吗?不也都是按照词谱写出来的吗?苏东坡以旷世奇才,驾驭格律于股掌之间,你说他可能受格律的约束吗?只有继承才能发扬,只有精通方能改革。你说一个连汽车都不会开的人,要他玩漂移,可能么?

你说苏轼能走,我们也能走,这样的话我们听多了。大跃进时代的新民歌“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吓死人的大话,又有几个人还记得!又有什么生命力!

“诗词同此理,人生同此理,万物亦同此理,”这是你的同理推断吧!可是你忘记了,我们不是在做几何题目,社会科学,是万万不能用同理推断的方法来下结论的!就说打球吧!篮球有篮球的规则,如果你也来个同理推断,硬是要把篮球规则运用到乒乓球桌子上来,岂不是荒谬绝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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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兄:我发给你的资料最后是:【不同位置的拗救】

五言:出句第四字当平而仄,将对句第三字改仄为平。

暗暗书籍(拗)满,轻轻花(救)絮飞。(宴胡侍御书堂 唐·杜甫)

七言:出句第六字当平而仄,将对句第五字改仄为平。

南朝四百八十(拗)寺,多少楼台烟(救)雨中。(江南春 唐·杜牧)

由于不同位置的拗救是出现在四六节奏点的位置上,处于“二四六分明”的情况之下,所以这种情况是必须救的。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隔句相救。你举的黄鹤楼诗;

 

“昔人已乘黄鹤(拗)去”出句第六字当平而仄,“此地空余黄(救)鹤楼”将对句第五字改仄为平。

同样:“黄鹤一去不复(拗)返"出句,第六字当平而仄“白云千载空(救)悠悠”将对句第五字改仄为平

由于不同位置的拗救是出现在四六节奏点的位置上,处于“二四六分明”的情况之下,所以这种情况是必须救的。

“拗”而能“救”就不为“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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