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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1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3月17日,长沙市物价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公告,要求食用盐经销商不得擅自提高销价,并公布了食用盐价格表。公告全文如下: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食用盐不得擅自提高销价的公告
  
  食用盐属于政府定价商品,任何经销商都不允许在规定的销售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擅自加价销售的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12358
  
  附:食用盐价格表。

品   名
规  格
零售价
海晶食盐
400克
1.5元
自然食盐
400克
1.3元
泡菜盐
400克
1.5元
雪花食盐
250克
1.00元
钙、铁、锌、硒、低钠盐
400克
1.8元
小规格纸塑包装盐
400克
1.10元
350克
1.00元

  长沙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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