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7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3月17日,长沙市物价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公告,要求食用盐经销商不得擅自提高销价,并公布了食用盐价格表。公告全文如下: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食用盐不得擅自提高销价的公告 食用盐属于政府定价商品,任何经销商都不允许在规定的销售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擅自加价销售的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12358 附:食用盐价格表。
品 名 |
规 格 |
零售价 |
海晶食盐 |
400克 |
1.5元 |
自然食盐 |
400克 |
1.3元 |
泡菜盐 |
400克 |
1.5元 |
雪花食盐 |
250克 |
1.00元 |
钙、铁、锌、硒、低钠盐 |
400克 |
1.8元 |
小规格纸塑包装盐 |
400克 |
1.10元 |
350克 |
1.00元 |
长沙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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