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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喜欢、欣赏一篇文章,到别的网站转发还是可以的,但是用上了自己的网名,那就不是抄袭,而叫剽窃,窃者,贼也,人人喊打的主。

  昨天下午与钱塘旧客还在谈及这种事情;现在办杂志都不约稿了,到各网站搜索剽窃就行,还不要付稿酬,无耻之极。

人生已过花甲,去日无多,尽力追找快乐,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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