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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知青元老
王力先生所说也不一定,邻韵最好不用。用多了,把格律破坏了,也就不是格律诗了。
第一首第三句的“滴”字是仄声(入声,十二锡),跟后面“翠谷”两字一起成了三连仄,也是违规的(在古诗中三连平、三连仄倒是常见)。
还有“木本”二字,何必拘泥呢?
不对之处,勿怪。两首七绝的意思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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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很热闹,有意思!
在下是赞同海客兄的。再看江河兄的观点,感觉有些勉强。学近体诗其实不难,翻几本书就够了。对年轻人来说,关键在于对国粹有没有兴趣,有兴趣就学,容易;没兴趣大可学做新诗。何况我们这些老人不也是年轻时学的近体吗?仅因为懒得翻书就要求将古人传下来的古董打碎重做,似乎有点霸道,改了也没有什么意思。试看有几人是用了新诗韵而大胆冠名为律绝的?别说“与时俱进”的话,这是两码事。其实,现代人做近体诗(包括填词)而极少做古体诗,恰恰是因为近体律绝有规则而使人乐在其中。
也是胡说八道,见笑了。
在文学形式的很多方面,如小说、散文、戏剧等都有大量的创新,甚至京剧也有改革,唯独中国的格律诗不适于破格创新,否则就不是它了。如果格律诗会死掉,那么与其改成四不像,不如让它有尊严地死去。譬如欧洲的十四行诗也是格律诗,风行了几百年,由于其他诗种不断出现,十四行诗逐渐衰落。人们没有改革它而只是替代它。现在也有用这种形式的,虽然很少,却也是严格按规则做的。
新形式会出现,包括看起来很像的东西,但是最好不要说那是律绝。
就说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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