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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哒半天,凯哥还才注册哦!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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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邦斯哥哥,此“凯歌”非彼“凯歌”,但他们的共同点肯定是——酷爱唱歌!嘿嘿!祝爱歌的邦斯哥哥 ... 落霞孤鹜 发表于 2011-2-3 21:59

搞错了!不过冒得关系,错出一个朋友,错出一位歌友,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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