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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晓兄的的专文,如同麓山远眺所言"一字一句总关情",一方面作者期待活动成功皆大欢喜,另一方面也关注万一可能发生的意
在外事件,以及事件发生之后的责任认定。字里行间,处处透露出报晓兄对全体网友,包括全体参与者、策划者、义务服务者或者意外事件不幸者的良好祝愿和深切关怀。作为湖知网管理人员和义工之一的我深表感激!

 

  湖知网一年一度的六一活动,一直受到网友们的热捧,每年数百人一道外出同行,其浏览也乐,同行也乐,双重快乐的结合,让这样的大型活动似乎成了我们一年一度不可或缺的聚会,几乎是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

 

  我和其它湖知网的义工一样,也真心真意愿意为大家的服务效力,然而社会上不断发生的一些事件告诉我们,光有良好的愿望并不能免除意外事件发生之后的责任,万一网友因不可知原因发生意外,我们这些人尤其是我就有可能牵涉进去,由此而承担起无法担当的法律责任。每每想到这里,我的心中就一阵阵乱跳,我真不愿意因为公益举措而让我全家承担任何惊吓和损失。我想我们湖知网的所有义工也是一样的心情,我们湖知网的所有同行者也是同样的心情。

 

  报晓兄在2009年就从法律角度提出过责任界定的建议,并以湖知网的正式公告形式发布。今年六一行前,又专发此贴,让我们更加了解如何应对万一出现的风险意外,从而将问题理顺在事态发生之前,这是非常有益的工作。

 

  俗话说,有话说得清,牛肉敬得神,我们虽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我们的活动有任何意外,但谁也无法担保不会发生意外。因此事前的说明和约定是非常必要的。根据我读报晓兄的专文,得出下述理解,不知是否正确或者可靠,祈昐报晓兄和其它法律资深人士指教:

 

  参与活动人的员必须对湖南知网签署一个声明,表明自我承当活动给自己带来的,任何所有的伤害或损失的风险责任;自我承当本次活动中,由本人身体与精神的健康状况不适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包括偿付为本人的救援和医疗需要所发生的费用;对于本次活动引发、或与之关联而生的任何的伤害或损失,无论这些伤害或损失是否因疏忽、过失或过错的原因所致,本人都同意免除同行人等,包括活动的策划者、联络员、约伴人等志愿工作者的法律责任。同时,放弃向上述人等,提起任何形式的,包括责任承担与赔偿等方面的诉讼要求。

 

  这些看起来非常生硬的条文,其实才是今后活动的根本保证,有了这些保证,湖知网的义工们方可放心大胆的策划好一些活动。如果不签署这些条文,纵有包天狗胆我们也不敢“带上您出去玩”了。因为我们自己也是为了快乐才和大家一道出去玩的,您玩的时候没有任何包袱,而我们的“家身性命”都系在您的安全上,还有心思跟着您玩吗?
  
  当然,不是说您的一切意外完全只能由您自己承担,这就是我们为何要找一家具备资质的旅行社的目的。虽然我们找旅行社可能要多花一点钱,但安全保障方面就有把握多了,万一有个什么意外,旅行社此时就是我们的责任承担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他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次江永行,我们想摸索出一个规律来,探讨一条皆大欢喜的路子来,找出一个既安全又不担惊受吓的方案来,那么我们的活动就可以一年年地一次次地继续下去,否则随着大家的年龄增长,出行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了。

 

  以上算是我学习报晓兄专文的感想,当否,请各位指正。

 

  再一次谢谢报晓兄并非多余的思考。

 

  

  

是的,我们没有也不可能改变社会,但是我们可以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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