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10月我与妻子参加长沙国旅西欧7国游,在阿姆斯特丹晚上有个节目就是逛“花街”。地陪是中国小伙子(留学生?),那些“橱窗女郎”在红灯屋里搔首弄姿,据说16岁至50来岁不等(当地属合法经营,但16岁以下不合法?)。街边还有些蓝灯屋,说是“做鸭”的男妓?地陪推荐,妙龄女郎一个钟点约50欧元(人民币近500元),他可去接洽……因本团40人中有几对夫妻,一个是湘潭工行中层干部团队,一个某农业局“出国考察”团队,大概互相制约无人应声。“花街”小剧场的表演更不堪入目了……
谢谢老灯火友情跟帖,你们05年就到过荷兰,可惜那时候还没有知青网。其实那些导游专门骗人,我妹妹去荷兰玩的时候导游对她们说带他们去看花街,每人要收50欧元的门票,哈哈,这不是乱说么!
荷兰的娼妓是一种职业,还有娼妓工会呢。政府还出钱请她们到那些残疾人家里去慰问,她们还上电视讲述自己的故事。反正在这里都是可能的,但是最近几年出了很多暗娼,影响了挂牌娼妓的收入,为此她们还上街游行呢。
中国很多旅游团到那里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行不敢,欲罢不能,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