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稠密区肆意燃放鞭炮,等于是放火,然后消防人员等着去救火,而且严重破坏环境,污染空气,制造噪音,大大增强清洁工人的劳动量,这般场景至今还在延续,为何在这方面,政府不能动真格?为何强拆、强征地、强下岗,强制生育,强遣上访人员,过去的强下乡,强夺财产,强制言论等等等等可以任意强制,而真正需要强制的这些明显违反公共安全的行为反而不去强制?
峭壁松提出一个现实问题:中华传统的习俗能否人为改变?北京曾经下过燃放鞭炮的禁令(在指定区域外),近些年又复原。
细数种种民间的、政府的行为,以什么标准、什么原则为大呢?
就事论事,复原放烟花鞭炮,或许是对百姓的一种妥协,即使用无数警力和消防人员,也要让百姓过一个开心自在的春节。
朱纪飞朋友写这篇文章,他首先表达的是对为人民作出奉献的人,按理,这些习俗本是可以不提倡的,但哪一个爷爷奶奶会不让孙儿放烟花鞭炮?(只是强调注意安全)现实就是如此。这样的事,放在整个社会层面,不是了不得的问题,那就只有政府出面尽量预防了。一件平常的事儿,各人有各人所见所思。赞朱纪飞对人间美与奉献的关注!也感慨峭壁松关注的眼光,有更深更远的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