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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陈善壎 陈老师所写的解放初期的这一切,正是我童年的回忆,当年我刚刚六、七岁,一切都迷惑不解而新鲜,国家刚从战乱中过来,一切都充满热情和希望。如果当年的执政者能服应人心,把重点放在建设上,让饱经苦难的人民休养生息,不瞎折腾多么好啊!可惜历史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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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陈善壎

难怪方子连发三封短讯说我太猛了,当时我还莫名其妙,因昨天我去看望罗克了,没怎么上网,今天才发觉我搞错了。我对诗碑太欣赏了,因为为健在的人立诗碑之例不多而误解,特向陈太哥和郑大姐致谦,我来株洲时定来贵府献花并负荆请罪,祝大哥大姐健康长寿恩爱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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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 双江

 柑子园路早就拆了,早就没有了。六十年代我倒是常去,因为我老同学张扬(写《第二次握手》的)就住在柑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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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一笑了之

何谓“貌恭心不敬做派”,你这律师诬构罪名,幸灾乐祸心术不正,知法犯法,小心犯诽谤罪。

一笑了之该当再罚。

致于我对郑玲诗碑之误,实粗心之错,我会找机会向陈老师登门负荆请罚,郑老师早己裁定我送鲜花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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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想象能知道给师傅添饭之类的道理的学徒,应该在16岁以上。”

10岁的学徒就不能给师傅添饭吗?

 

难怪你凭臆断就想定人“貌恭心不敬做派”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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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一笑了之

我早向陈老师认错领罚了,只是不服你横插—杠子诬构罪名。当权者诬害我几十年,今天律师又来上纲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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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 一笑了之

律师想扇风点火么?小心引火烧“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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