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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关于烈士公园的倒霉记忆

关于烈士公园的倒霉记忆



      年前,F兄发了一篇回忆烈士公园的文章,勾起我不少对烈士公园的记忆,只是,远不如F兄那般美妙,还浪漫。


      我对烈士公园的最初记忆,应该是在五岁之前,我家住在距烈士公园南门不超过500米的一个院子里。


      那时的烈士公园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满眼黄土中孤零零立着一块碑,记得是叫“烈士碑”。后来修起了烈士塔,碑就移到里面去了。由于当时尚处文盲阶段,碑上的字一个也不认得,对于碑的意义和珍贵也就不甚了了。真是惭愧,这一世人没上过学前班,没能在进小学前就识得几百字,能从一数到一百。那时的幼儿园,似乎除开玩,还是玩。现今这般愚钝,估计是早就输在起跑线上了。


      黄土之所以印象深刻,就不能不说第一个倒霉记忆了。


      那时人小,还只有跟屁虫资格,他们干什么,我干什么,他们指哪,我奔哪。一天,在公园里疯玩了半天后,大孩子命我等从一面黄土坡上 “梭” 下去,据说是插近路。我当然“梭”。这坡,比幼儿园的“梭梭板”长许多,“梭”得孩子们兴高采烈、欢呼雀跃,有人还要爬上坡去“梭”第二回。


“梭”的结果,是屁股上无论如何也拍不掉的大片干黄。那黄,必定渗进了裤子后面部分的每一根纤维!


  于是,从进院子大门起,就只得屁股总贴着墙,好歹挪回了家。


进了家门,Z阿姨的饭菜已经摆上桌。我还是坚持屁股贴墙,这显然到不了地处屋中央的饭桌边。Z阿姨满脸疑惑,一把拖我过去,“坐下吃!”速度之快,谁也没有注意我屁股的异样。忐忑吃完饭,想继续屁股贴墙溜出去,一起身,犯罪痕迹暴露无遗——凳子上一派干黄!


Z阿姨当然火起,惩罚还是老套路——打屁股。痛不痛,不记得了,只是那黄,肯定没有因此而被打干净。Z阿姨搓了好多道,水换了好多盆,念叨了好多回。
我们兄弟姊妹可以不怕爸爸妈妈,但绝对都怕Z阿姨。于是,爸爸妈妈也放心地把我们统统交给了Z阿姨。


人小,某些神经还没长齐,某些器官还不听使唤,晚上来尿(即尿床)也就经常发生了。让Z阿姨气不过的是,晚上喊你起来尿,哼哼唧唧,半天就是不尿,一倒下去,就来尿了!


某个早上,我和哥哥同时被发现床单都尿得滴水,Z阿姨左手扯下我们的裤衩,右手抄起把大剪刀,一张一合,咔嚓咔嚓,高喊:“还来啵?!还来啵?!还来就剪吊吊!!!”可怜哥哥和我,吓得拼命捂住小鸟,在床上左右奔突,连“再也不来了”的保证也没时间作,蹿得比鸟还快。


这恐怖事件与烈士公园无关,与倒霉有关。跑题了。


五岁以后,搬离这个院子,搬进另一个院子,也离烈士公园不远。


一眨眼小学就读完了。


准备考初中,学校放几天假,嘱我们在家自己复习。很不习惯,平日读书上心,也就无所谓复习,要考就考,八九不离十的。


有同学来邀去烈士公园去复习,我虽然从无这样的雅兴,但总比在家无所事事好,高高兴兴跟着去了。


在公园的一口池塘边,各自读了一会儿书,就生倦意。有人提议,看谁搬得动塘边的圆石凳,立马群起响应。


热闹喧天,一个接一个地正显狠时,警察叔叔怒吼着出现了!


一串人乖乖地跟着警察叔叔进了公园派出所。我们被指控“搞破坏”——要把石凳推到塘里去。因为之前已经有人这样干过,且没抓到。


一人关一间,以防攻守同盟。审了半天,不可能有“结果”。饥肠辘辘好久后才被释放,一个个垂头丧气回了家,也不知道该埋怨谁。

好在这倒霉没影响几天后的考试。


几十年了,警察叔叔的凶,蛮横不讲道理,总挥之不去。


一眨眼又文革了、下乡了、招工了、当班主任了。学校地处远郊——东边乡里,学生吵着要去烈士公园玩。我虽无多大兴趣,拗不过这群乡下孩子,其实他们家的周围,都有比公园更美的景色。


一个班独自外出活动,跟领导说一声,就同意了,也没怪我耽误课。估计现在是绝对不行了。


事先嘱孩子们自由组合,分成若干小组,没人要的跟我一组。最后竟是我这一组人数最多。不是没人要他们,是他们要我。


那天自然玩得尽兴。特别是分组划船,比赛,打水仗,都玩疯了。个个衣服湿透,幸亏天气不凉。


以后又几次带孩子们出去野炊。


现在想来,我一个人带这么一大班孩子出去,只想如何让孩子们玩得高兴,绝没把什么安全问题当第一考虑,也有点后怕呢。但是,为了所谓安全,就把孩子们死关在学校里,恐怕也不是良策啊。


这快乐事件与烈士公园有关,与倒霉无关,又跑题了。不过,我们不是总讲究有个光明的结尾吗。



找到了两张那次在烈士公园疯玩后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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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关注!

谢谢圆石兄的问候!

相识兄的问题,我曾有一篇《劣行记略之十九》于2007年发在靖县版,记叙了这件事。http://2007.hnzqw.com/dispbbs.asp?BoardID=53&replyID=92932&id=26449&skin=0
其中这段就是:

       一天有人告诉大家,他发现了流氓,一个大人,从不下水,就坐在岸边,看别人游,一有女生上岸,就死死盯着,还一边喝酒,必是流氓无疑。
      流氓?!自然群情激愤,还摩拳擦掌,检验我们的“打”的时候到了!
      第二天,差不多所有的男生都去了。边游泳,边观察,边议论,边判断,果不其然,那家伙根本不望我们,只看女生,这么热的天,他却穿一身酱色的长衣长裤,又是一个疑点,最后结论当然是流氓。
      我们一拥而上,立刻有人用标准动作把他摔倒在地。你是什么人?你是哪里的?干什么的?你这个流氓,站起来!因为只有等他站起来,才可以重新被摔倒。西方式的摔交,倒好象从来没有“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规矩。
      那人脸很大,也是酱紫色,肌肉松弛,整个脸要垮下来的感觉。他竟然没有一点惊讶,没有丝毫慌乱,既不想说明申辩什么,也没有半句求饶,连“哎哟”都不喊一声。
       流氓!打!流氓!打!打!孩子们一个接一个,轮流上前一试身手。他被摔倒,站起来,或被拖起来,再被摔倒。他还是一声不啃,任人摆布。
      这家伙肯定有打,这么经打!有人说。
      有人越打越气愤,越打越来劲。有人打着打着,便觉无趣了。
      在他再也站不起来,也拖不起来的时候,孩子们终于停止了暴行。
      从他口袋里翻出一本证件,说明他是从外地来这个城市疗养的。
      事后,我有些惊讶的发现,整个过程中我竟然没动一下手,对坏人我怎么会这么手软?这和我对癞蛤蟆的施暴不是太矛盾了吗?或许,是我在虐待癞蛤蟆后获得了某种释放?而其他孩子只有在这里释放了?
      再就是那个人实在太令人费解了,或许在一二十名暴徒面前,什么也不说不做,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其实,我们也想看赤裸的女人,只是不好意思,或者是还没愚蠢到在公开场合目不转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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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游客晏生

修建烈士塔时,我已经搬家了,印象模糊,烈士塔可能是大跃进时修的吧。


刚才在网上搜到一篇发于2008年8月的文章,证明我的记忆还差不多:

      1957年11月,湖南革命烈士纪念塔正式动工建设,1959年9月竣工。毛泽东主席为纪念塔亲笔书写了“湖南烈士公园纪念碑”碑名。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是中共党员夏明翰在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前,写下的一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而夏明翰烈士的遗像和事迹简介就陈列在湖南烈士纪念塔内。据介绍,纪念塔为塔堂合一结构,宽63米、长63米、总高58.6米。烈士碑下为纪念堂,纪念堂两侧是两大间陈列室,陈列着杨开慧、夏明翰、郭亮等90位烈士的遗像和事迹及十万名湖南革命烈士的名录。

    烈士纪念塔建成以后,近半个世纪以来,一直是湖南省与长沙市党政军领导和人民群众举行重大纪念活动的重要场所。1989年,纪念塔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2000年,被定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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