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乡》---(101)死亡距离—五寸
到美国来打工挣钱,是大多数移民的目标和梦想。为了这个梦想,有一部分人不仅要倒贴钱,还有些倒贴了生命进去。最常见的危险工作是餐馆送外卖的。我们经常在报纸和电视新闻里读到或看到:某某地区某餐馆的外卖郎,被抢了手机和现金,甚至被杀害。而且这些被害者往往都是华人。我当初选择做保姆,就是考虑到我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还是选一个不需要高文化又能多挣点钱还比较安全的工作。虽然这个职业不好听,但是自己感觉实惠就好。
没想到这比较安全的工作,也不但让我倒贴钱,还差点倒贴了生命进去。其实在我身上发生的倒贴,都是因为没有工作经验和对工作未尽到责任引起的。为了我自己和读到这篇文的朋友都引为鉴戒,所以一定要写出来。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在打第四份工,是照看一个两岁多的小男孩。这个小孩我在以前的帖子里介绍过,我从这小孩一岁三个月带起,直到这孩子两岁半。基本每星期六都来工作,已经带他一年多了,孩子跟我也很熟了,所以我自己也就大意了,犯了一个大错。我在带孩子从公园回家的路上,本应该是让小孩坐在小车里,我推着走。可那天孩子哭闹要自己推车,为了不让孩子哭,我放弃了原则,让孩子自己推车,我在后面护着他。就在走到他家马路对面时,小孩的爸爸在自家的门口喊了儿子一声。孩子听到爸爸的声音,丢下小车飞快地朝马路对面的父亲跑去。这时正好有一辆小汽车从南往北快速开过来,就在这零点几秒的一刹那,我也顾不得许多了,一个箭步跑上去,一把搂回了孩子。由于我想尽力把孩子搂回靠路边一点,用力过大,自己躺在马路中间,几乎同时那辆汽车在距我头部的五寸左右开了过去。马路两旁的行人都吓呆了,据当时的目击者告诉我。如果不是那汽车司机把方向盘朝左边稍稍打了一下,那我当时就脑袋开花了。后怕呀!孩子得救没事了,我自己由于摔得很重,裤子擦破了,膝盖也肿了。
我当时一直在检讨自己,自己压死了事小,要是人家的孩子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赔得起哟!我认为是自己没用心,要是带自己的孙子,我可能不会让两岁多的孩子自己推车走。所以这件事没有经验是一方面,但最主要是我没有尽到责任。我反复地跟孩子家长道歉,而且在想,今天这个鱿鱼是被炒定了。
孩子的家长出人意外地没有对我埋怨,他们告诉我:我的道歉已被接受了,今后要注意,在公园内可以让孩子自己推车走。但上了马路边的人行道,是绝对不可以的。孩子的爸爸还安慰我说:他小时曾经因横穿马路,被汽车撞过。可能他儿子也有遗传因子。他还说: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打个比方,他不能因为他太太犯了错误就跟太太离婚。言下之意他们不会炒掉我,但是他们也没有表扬我是舍己救人。
孩子家长的宽宏大量让我很感激,但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已经老了?反应迟钝了?可是跟人家91岁还在上班的人比,我还不到他们三分之二的年纪呀!
唉呀!读完出了一身冷汗,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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