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今年上半年,我曾发过一个“用什么证明母女关系”的帖子。说的是女儿户口从老伴处迁去广州后,老伴居住地派出所的历史档案便没有了女儿的资料,我们保存的女儿出生证,女儿的名字“洪”与后来的“虹”有别,因此无法证明他们的母女关系,一系列后续事情便无法办理。当时我带着一点情绪发了这个帖子。 女儿户口先是迁去我在广州的居住地,几年后出嫁又迁去她丈夫家,弄得来有点“复杂”。经过一点小“折腾”,终于在广州取得了证明我们相互关系的公证书。凭此公证书,老伴顺利地将自己早已空挂的户口(原租住的单位宿舍,单位已整体拍卖拆迁)迁入女儿在长沙购买的住房,我作为来自广州的“外来人口”也顺利申领了长沙的居住证。据说我还可以领取长沙的“老人优待证”呢。真爽! 有了居住证和老人证,离别几十年,我真的又回到长沙,重新做回长沙人了。我愿意老死长沙!
回复 1# 隔山唱歌
热烈欢迎双重市民!中国为数不多也!
在中国到退休时仍夫妻两地分居的确实不多。不过,我也不大抱怨。谢谢你的欢迎!
是呀,隐士安君最能理解游子的心了。谢谢!
谢谢小丫版主的祝愿!祝你永远年轻活拨,有空多来长沙啊。
祝您健康长寿,叶落归根!
谢谢,大谢谢!你真是个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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