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芳百代千龄后 定识人间有此人
——读《洋务先知———郭嵩焘》
《洋务先知——郭嵩焘》孟 泽著 凤凰出版社出版
随着六十年乾隆盛世的过去,到了十九世纪,历经一百五十多年的清王朝开始转向衰弱。政治官僚体制腐败,人口剧增带来资源与人口比例失调,清朝面临建立以来空前的社会矛盾。更为严重的是,工业革命以后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扩张,一次又一次重创这个闭关自守的封建帝国,在不断加深的苦难和危机中,它被迫走向世界。
如何认识和对待西方列强,如何处理与它们的关系,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如何办理洋务,成为影响中国历史走向的一个重要方面。
然而,当时包括读书人在内的国人对中国以外的世界知之甚少,对于“洋夷”的认识还极其肤浅。譬如,用茶叶、大黄可以控制外夷,是清朝中晚期一个普遍的观点。鸦片战争前,在清廷内部讨论严禁鸦片输入、防止白银外流时,很多大臣都提出运用茶叶和大黄控制外夷的主张。即使是卓有政声、被誉为“睁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林则徐,当他以钦差大臣身份来到广州,准备以武力解决鸦片问题,在道光十九年二月初四日(1839年3月18日)《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中就曾明确地说过:“况茶叶、大黄,外夷若不得此,即无以为命。”后来作为湖南巡抚而著名的骆秉章,曾奏称英兵上身刃不能伤,但腿脚僵硬,用长棍一扫其足,应手就倒。林则徐也同样以为,洋人除枪炮外,技击步伐不熟,他们的腿脚缠束太紧,不能屈伸,所以不能在岸上作战。
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但当时大部分官员和士大夫并不服气,对他们的冲击也远没有我们现在以为的那么大。士大夫们普遍认为,华夏依然是强大的,是文明的,是世界的中心。著名启蒙思想家魏源利用友人林则徐赠送给他的翻译过来的资料,于1842年编成西方地理学著作《海国图志》,倡导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新思想,但并没有受到国人的重视。相反,在东瀛日本,该书很快被广泛翻刻和日译,直接影响到后来的明治维新。中国到了同光时期,洋务派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依然认为中国传统的制度和道德具有优越感,主张学习西方的技术,目的是为了“制夷”,自然不可能获得成效。买了很多枪炮军舰,战一次败一次,最后还是以完败告终。
在对待外夷、办理洋务方面,有一个人与众不同,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就是郭嵩焘,湖南湘阴人,与曾国藩、刘蓉有金兰之谊,与左宗棠是“发小”,与李鸿章、沈葆桢是“同年”。他未满二十就中举,两次入京参加会试落第后,道光二十年(1840年)九月,开始作为浙江学政罗文俊的幕僚。此次浙江之行,他亲眼目睹并参与了鸦片战争,对于“西夷”有了直观的感受,见识了“西夷”的厉害,也决定性地影响了日后的见识、抱负和作为。战后不久,他经过反省后认识到,“自古边患之兴,皆由措理失宜”,开始强调要以“理”来与夷人交涉。
咸丰二年(1852年)春,太平军从广西进人湖南。一年后曾国藩创立湘军,来讨伐太平天国。曾氏在衡州创办水师,郭嵩焘入幕帮助建立水师营制,编练水师。曾氏请郭嵩焘前往浙江筹集军饷,郭于咸丰五年十一月二十日(1855年12月28日)开始江南之行。第二年他来到上海,眼前看到的繁盛程度,让他感叹“殆罕伦比”。上海是《南京条约》规定的通商口岸之一,在近代以前寂寂无闻,仅为一个建制历史并不悠久的县。郭嵩焘曾经在十多年前的战争中见识过洋人船炮的厉害,这次他则见识了船炮之外更加让他耸动的“文明”。不仅建筑与道路“雄敞可观”,他们的活动场所也“穷奢极靡”,“靡不精洁”。郭嵩焘登门拜访过的法国领事公馆,厅堂陈设“细致精妙,非中国所能为也”。他看到洋人长得高大,洋孩子也“极秀美”,虽然语言不通,但洋人礼数周全。他感触更深的是洋人的职份分明,秩序井然。他开始认识到,洋人船坚炮利,器物背后有制度文化乃至知识者心灵深处的原因存在。
郭嵩焘任职翰林院时,1858年,当英法舰队迫近大沽时,朝廷处理“夷务”的政策举棋不定,“剿”“抚”两难。许多官员主战,郭嵩焘等少数人却不以为然,他认为,“洋务一办便了,必与言战,终无了期”。他在1859年被调往天津帮助沿海防御,向僧格林沁建议:“洋人以通商为义;当讲求应付之方,不当与称兵。”当僧格林沁在大沽事件中取得大捷时,京都的人们都兴高采烈,但郭嵩焘却感到忧心忡忡。正如他所担忧的,不久,京师失陷,圆明园焚毁。“不战易了,一战便不能了”,中国近代史上每一次对外战争都是如此。战争只有使中国的损失更重,屈辱更深,我们不能不佩服郭嵩焘的识见。
郭嵩焘作为晚清首任驻外公使出使英国、法国,遭到士大夫们普遍的非议。当时号称“开通之士”的王闿运,说郭嵩焘西行是“以生平之学行,为江海之乘雁”。《越缦堂日记》作者李慈铭说“郭侍郎文章学问,世之凤麟,此次出使,真为可惜”,而且认为,出使将“无所施为”,“徒重辱国而已”。后来成为两江总督的湖南人刘坤一,在给左宗棠的信中则说,不知道出使英国的郭嵩焘将“何面目以归湖南,更何以对天下后世”。在湖南老家,就有参加乡试的诸生痛恨洋人,“恨屋及乌”,对乐于与洋人打交道,说洋人好话,还主张洋人传教士入湘的郭嵩焘痛加诋毁。他们在长沙玉泉山聚集,烧毁郭嵩焘主持修复的上林寺,扬言还要捣毁上林寺旁边的郭家住宅。
郭嵩焘出使时,根据总理衙门将对外事件、各国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情形,详细记录,随时咨送国内的要求,一抵达伦敦,就将自上海至英国五十一天行程的日记加以整理,还特意删去了其中“不中听”的话,寄送给了总理衙门,名为《使西纪程》。总理衙门让同文馆将其印刷出版,不想在朝廷和士大夫间引起轩然大波。王闿运认为郭氏的的海外日记,大概已经“中洋毒,无可采者”;李慈铭更加不理解,说郭嵩焘所言“诚不知是何肺肝”,刻印者又是何居心,此书一出来,“凡有血气者,无不切齿”。这还是当时堪称有见识的学者的说法,而不是纯粹“政客”的言论。有人就凭《使西纪程》,奏劾郭嵩焘“有二心于英国,欲中国臣事之”,请求将《使西纪程》毁版。后来,朝廷果然迫于愈演愈烈的“舆论压力”,下令将《使西纪程》毁版,禁止流行。
沈葆桢是被翁同龢许为方今洞悉洋务的三人之一。他在1877年任两江总督时,为了照顾士大夫们自大的“尊严”,以高价收回淞沪铁路,加以拆除。连李鸿章也觉得费解,沈葆桢却说:“铁路虽中国必兴之业,然断不可使后人借口曰:是沈某任两江时所创也。”“舆论”威力之大可见一斑。
1901年,李鸿章在临死前以空前屈辱的条件,代表清朝再一次签署“城下之盟”——《辛丑条约》,然后上书朝廷说:“臣等伏查近数十年内,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上年事变之来,尤为仓猝,创深痛巨,薄海惊心。今和议已成,大局少定,仍望朝廷坚持定见,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譬诸多病之人,善自医调,犹恐或伤元气,若再好勇斗狠,必有性命之忧矣。”这样沉痛的话,郭嵩焘差不多在半个世纪前的咸同之际就大声说过,但一直无人响应。
正如汪荣祖先生在《走向世界的挫折———郭嵩焘与道咸同光时代》一书中所说:“郭嵩焘确是那个时代中,最勇于挽澜之人。我们追踪其人,印证其时、其地,很可觉察到此人的孤愤与无奈。他的思想过于先进,同时代人鲜能接受;他的个性貌似恭俭,实甚自负与固执。以至于被视为易遭物议、性格褊狭之人,终身受挫。”郭嵩焘个人遭受的挫折正好象征中国走向世界的挫折。作为洋务运动中最有见识的思想者和实践者,“当时人觉其独醉而众醒,但今日视之,实众醉而斯人独醒”!郭嵩焘晚年作《戏书小像》诗,未盖棺而“先知”般自我预言:“流芳百代千龄后,定识人间有此人。”事实确乎如此,我们在中国二十世纪初的立宪改革,推翻帝制的辛亥革命,以及彻底否定传统、提倡全盘西化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都能看到郭嵩焘思想的影响。
——摘自《文汇读书周报》作者 卞惠兴
什么是现代国家
——重读《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
《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美]昆廷·斯金纳著 商务印书馆出版
1978年,“剑桥学派”代表性人物昆廷·斯金纳出版了《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虽然30余年过去了,但无论在理论方法论的示范意义还是在历史的实证结论上,这本书都还依然散发着迷人的学术魅力。今天重读这本书,更加促使我们来思考本书所考察的主题,即现代国家的形成,和什么是现代国家等这样一些基本的问题。
从学术史的反思角度来说,斯金纳对现代国家形成的考察具有开拓性的意义,他从纷繁复杂的思想材料中提炼出了标志着现代国家的形成,或者说判定“现代国家”特性的四个内容:统治的技艺、主权、独立和世俗性。他在书中指出,到了17世纪初叶,国家概念———它的性质、它的权力、它要求臣民服从的权利———已经开始被认为是欧洲政治思想中最重要的分析对象。由此,国家已经被看作为是有它自己生命的一个实体,一个既不同于统治者,也不同于被统治者的实体。因此可以要求这两方面的效忠。更为重要的是,统治者从维持他的地位到维持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机构的国家的转变。
这样,国家的权力,而不是统治者的权力开始被设想为政府的基础,从而使国家在独特的现代术语中得以概念化———国家被看作是在它的疆界之内的法律和合法力量的唯一源泉,而且是它的公民效忠的唯一恰当对象。随着把国家作为一个无所不能的、然而又是非人格的权力来分析,我们可以说是进入了现代(Modern)世界:现代的国家理论尚有待建构,但它的基础已经完备。
在我看来,在他所列出的这几项内容中,最为重要的当属这一内容:实现了统治者从维持他的地位到维持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机构的国家的转变。用通俗易懂的话说,就是要从原来专制体制下的“朕即国家”转变为如霍布斯所说的“政治国家”。从历史进程来看,正是在17世纪初,在英国思想家霍布斯那里,彻底破解了国王等于国家的理论命题,为打破君主专制,建立现代国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640年英国革命开始后,取得胜利的议会最后以“叛国罪、挑起内战罪、破坏法律罪和英国人民自由罪”判处国王死刑,随后又宣布英国成为“一个共和国和自由的国家”。
围绕对国王的审判,在当时一直有不同的争论,保王派认为这样的审判是不合法的,并且在审判中,国王自己也认为这样的审判是非法的。在庭审中,国王反复地进行质问,我想知道你们凭什么权力把我带到这里。记住,我是你们的国王,是法定的国王。我的权力是上帝所托付的,这是古老的合法的世袭权力,所以你们要先告诉我你们的权力来源,否则我无可奉告。
国王对审判的合法性,或者说国家权力合法性来源的质问,的确是困扰那时人们的基本问题。不回答这样的问题,议会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就会一直存在,就会被认为是一种在法律之外的非法审判。另外,如果说国王等于国家,那么对国王的审判也就等于在审判国家自身,审判中所说的国王犯下了叛国罪也就无从成立。
因此,面对这样的理论困境,必须要有思想家来回答这样非常迫切的现实问题,要在理论层面上对此进行思考,给出解答。而就在这时,霍布斯这位天才的思想家站了出来,从理论上作出了辩护性地阐释。
在霍布斯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在现有的政治权力之外来探寻政治权力的起源,或者说要讨论国家究竟到底是如何产生的。
霍布斯从自然法理论中找到了理论假设,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们是生活在自然状态,也就是按照“丛林法则”来生存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理性告诉他们,不能够再这样下去,人的自保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而在人与人相互战争的状态下,也无法实现自保这一基本的权利。为此,人们通过订立契约,进行权利转让的方式建立起了国家,这样的国家在它的起源上不是来自于通过“自然之力”的征服,也不是家长制的扩大,更不是上帝的神授,而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订立的契约。对这样的国家,霍布斯称之为政治的国家。
同样,国家不再等同于一个具体的人,而是由契约结合而成的一个抽象的人格,承当这一人格的人就被称为主权者,并被说成是具有主权。因此,国家的产生是人们订立契约的产物,由此,作为定约所产生的国家和作为国家代表的主权者之间产生了分离,主权的承担者即国家的统治者只是被授权来承担这一权力,和作为代表来管理这个国家,因此,他是一个“人工人”(Artificial Personof theState)或法人(Legal Person)。
从此,统治者的权力和国家这个实体完全分离了。在17世纪的英国,以审判国王为契机,以霍布斯的理论阐释为标志成功地使英国进入到了现代国家的阶段。而在随后的现代历史进程中,欧洲各国也都相继建立起了现代国家体制,确立起了这样的一种理论原则,统治者不再“维持他的地位”,而是要“维持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机构的国家”。一旦国家的统治者违背了国家的利益,和侵害了人民的权利,那么,迎接他的就将是人民的公正审判。而就在当今世界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也无一不是霍布斯这一理论原则的体现和回响。
——摘自《文汇读书周报》作者 李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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