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部门对粮票的管理,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夜间粮油票必须入保险柜。而营业款则当天要进银行,所留找零的少量款也进保险柜。每夜都有营业员轮流值班,规定睡在票证室内。照理说,这安全措施很完备了,但还是出过不少事故,值得总结一下,引以为教训,前车之鉴吧。
先说这保险柜,早期的是用砖和水泥砌的,再装上钢铁门密码锁;也有用小保险柜,可移动,方便工作;粮油票多了,则用大保险柜,内有分格各配小锁,便于分管;还有将文件柜当保险柜用,当然这很快被制止了。就保险柜而言,是比较安全的,可问题往往出在值班人员身上,试举几例。
很多年来,我市的粮店大都是由旧房改建,产权是市房地产公司。所以粮店是因陋就简,实用就行。粮店顾客进入与搬运队背米上楼是共一张大门,外用明锁。晚上值班内用门栓、横杠或直木顶住,很稳妥。但有的值班员家住在粮店附近,关门上锁溜出吃个晚饭,问题不大,可有的关门回家睡觉,让盗贼看到机会,瞄着至半夜粮店大门还挂着明锁的便趁虚而入了,橇锁盗票。此乃疏忽职守,唱空城计所至也。
有营业员看到粮票在黑市能卖钱,便找机会从票证员手中拿到钥匙,以橡胶泥按模,偷偷去外面配钥匙,趁人不备先试用可开柜门,然后在值班夜盗票后,将柜内仍摆放整齐,自认聪明。确实当天未发案,后盘存见票少了许多,粮店急报案,公安知锁门未坏,分析为内贼,很快查实到人,且在店旁塘内寻到作案工具。那犯案的,判了。此乃监守自盗,自作自受也。
亦有当班夜引外人入内,盗走粮油票,制造爬墙橇锁假象,报假案说熟睡未闻声响。那公安人员是吃素的么,火眼金睛,很快分析查证为里应外合的勾当。那粮票是无价证券,定罪颇费周折,但买卖粮票就是罪。此乃内外勾结,贼喊捉贼也。
有收款员、发货员、异动员等几人共用一保险柜,柜内分格另锁各负其责。但发现柜内有物遗失,是忘锁、是被套锁、是钥匙曾共用过的、还是自己出差错?有查出原因的,但大多不了了之,谁肯承认。此乃马上打屁,两不分明也。
还有些营业员关保险柜,为下次开锁方便不扭密码,属违规操作。更有甚者,有次保卫科下店夜间例行检查,我习惯将保险柜门一拉,门开了,满满一柜粮油票。便是我们检查人员也不敢靠近了,电话叫那营业员来,她一脸都吓白了,大致清点后幸无问题。当然,事后批评处分也是有的。此乃粗心大意,险酿大祸也。
综上所述,粮票入了保险柜,安不安全,不在柜,而在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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