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人们总喜欢说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是以小喻大之意。我留有一本自家没使用过的粮证,也许拿它说说话,能道出些长沙市居民粮证的使用经历吧。
先说说粮证的一般用途,粮证是粮食部门核定每户居民人口和用粮情况的登记本。各粮店异动柜根据与粮证配套的内卡,审定核实人粮变动后,向发票柜提供次月发放粮油票的清单,粮店配票后发至居民小组。小组长已收齐粮证,由发票员将粮油票夹在粮证内,居民小组长按户分发证票。
长沙市粮油供应部门有凭证<粮证>凭票定点按月供应的规定,虽年代不同有所变动,基本上大同小异。这些规定手续虽繁杂,但确保了长沙市粮油供应市场的几十年来正常运转,而粮证则是若干手续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再说,我自家这本粮摺子,全称为"长沙市 居民粮证"。由长沙市粮食局统一印制,翻入。一页有市粮局公章,二页是户主、编号、填证粮店,我这本是"长沙市落星田粮油食品店",这是粮店在改革中的时髦称呼。三四页为户内姓名、供应月份、数量等。五页之后,是供应九六年三月至九七年十二月,共计二十个月的粮油。分列品种细致,还有什么发货联、存根联什么的,刹费苦心,自作多情,如井底之蛙,全然不知世间变化,很可笑。
因为,九五年的下半年,在市场经济冲击下,在粮食增产的形势下,粮票米票油票等全部都取消作废了。国家也已允许个体粮店贩卖粮油杂品,且平价粮和议价粮已没什么差价了,也就几分钱吧。但个体粮店品种较多,米质略好,还主动为顾客背米上楼,很快就在长沙大街小巷站稳脚跟。粮店这时还印新粮证登记销量什么的,不可笑么?
我这本粮摺子,应该是长沙市粮食局印发的最后一批粮证吧,我也说不太清楚,不过这无关紧要了,没什么功能的粮证,逐步退出人们的生活。那年,我们楼栋居民小组长来我家,说是粮店规定要收回这本限定二十个月使用期的粮摺子。我想留下作个纪念,谎言丢了,小组长笑话我说在粮食部门工作还丢了粮证,这就是丢了饭碗呀!没多计较,组长转身走出,她早知道这粮证没什么用处了。
然而,居民小组长一句笑话应灵了,月后我便遭内退,姜子牙卖灰面,倒担归家!可这本过期作废的粮摺还伴着我,虽然本子上没记录过一斤米一两油的买卖,但为我写这第二十八回提供了实物素材,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唉,老梅的阿Q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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