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给人中禾火的公开信 [打印本页]
作者: 龙虎山 时间: 2011-9-23 23:05 标题: 给人中禾火的公开信
人中禾火先生:
我三天前给你写了几句话,但是没有办法把写成的帖子发上去,只好借这里转达给你。我的原帖是:人中禾火:坚持追求,修正不足。走自己的路,随别人去说。愿你在创作道路上不断进取!
又及:
今天看了你在茶座里与“车窗外”等人握手言欢的最新来往帖子,我为你的做法感到(此处略去二字)。我认为,对曾经朝你泼粪的那些人,你可以不理睬、不回复、不反驳,不仇视,也可以保持沉默,不与他们论战,避免矛盾激化。却不可180度转弯,点头哈腰,秋波频送。该矜持时还是要矜持。
记住鲁迅的话: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与他接近。
作者: 大姐姐 时间: 2011-9-24 07:57
谢谢龙虎山的观点!
作者: 人中禾火 时间: 2011-9-24 10:14
回复 1# 龙虎山 谢谢龙虎山兄曾经为弟仗义执言!你的那个帖子好象还发在了短消息里面,我记得我已经看过了,并回复了老兄,现在再一次对仁兄表示衷心地感谢!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没有骨气的人。之所以那样做,我仍不认为那就是没有骨气的做法。可能所有为我说过硬话的人(包刮苦椎兄,我很感激他为了我不顾有失身份和风度!)看到我现在这样的行为都很憎恨,甚至或者会很鄙视,认为战争是由你挑起来的,当那么多人开始出面为你冲锋陷阵时,你自己却当了“逃兵”,甚至是主动“投降”了!好像这样是做了一件使亲者痛使仇者快的事情!我这样做是不是太没有骨气也太不争气了?
其实非也。应该说,我对他们的挑衅还是给予了无情而又有力的回击的!而且我自认为我也表现出了自己的骨气。首先,我没有在他们的主帖里发表过只言片语,说明我不屑于与他们争论。然后我另树一帜,把他们引到我的主帖里面来,而且是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如果他们心脏不好的话,看了我的帖子是会要去打吊针的。但凡武艺高强的人(我这里绝对不是说自己!),一般都只是教训一下别人就够了,并非一定要置人于死地。正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而且在打了别人之后又去摸摸他,这也不失为一种手段(尽管这样有点卑鄙)。大家本来就素不相识,又都无冤无仇,因此看在大家都是“知青”这个份上,加上网管和绝大多数人都不想看到“自己人”互相残杀,最后两败俱伤的惨剧,我认为我现在这样“艺术”地处理一下也未偿不可!
但仁兄的那份侠肝义胆,却足以让小弟终身铭记在心,并没齿难忘!我一直以为:冤家宜解不宜结。以牙还牙,怨怨相报,我们这个本就不那么平静的世界只会更加充满恐怖!因此我选择了退而求其次。这可能会让象你一样的豪侠们对小弟有点失望,甚至是给你们蒙羞了。但来日方长,我或许会通过另外的形式来回报所有对我给予过关照的人。人中禾火也是个性情中人,相信他是不会忘恩负义的!
再一次谢谢仁兄对老弟的关爱,你的耳提面命,将会象是“巨能钙”一样,不但会鼓舞老弟的正气和士气,更会增强老弟的骨气!相信我吧,人中禾火不是一个轻易就会趴下去的人!
作者: 潇雨 时间: 2011-9-24 10:45
回复 4# 人中禾火
包容是一种胸怀,大度是一种智慧,谦和是一种美德,忍让是一种策略。
人中禾火先生,您的大度令我钦佩!您是宰相!祝您创作更上一层楼!
作者: 人中禾火 时间: 2011-9-24 10:56
回复 5# 潇雨 谢谢你的鼓励!你的褒奖让人中禾火受之有愧!现在我越来越觉得“理解万岁”这句话的重要性了!
作者: 苦椎山人 时间: 2011-9-24 11:11
欣赏!赞成! 龙虎山兄的仗义执言山人我佩服,握手!
要到今天晚上,我才能正常上网。 我将继续揭露那些小人的卑鄙龌龊的行径!对他们,无需“孔夫子的卵——文吊吊的!”
作者: 人中禾火 时间: 2011-9-24 11:25
回复 7# 苦椎山人 苦椎兄:仲秋真的很感激你为了我挺身而出!但千万不要再去与他们斗嘴了,既没有必要,也懒得伤神!事情有了这样一个结局,谁是谁非,我觉得已经泾渭分明了。完全没有必再去和他们争个高低胜负了。留得青山在,还怕冇柴烧?
作者: 龙虎山 时间: 2011-9-24 11:33
人中禾火先生:您好!
读了您的帖子,谢谢你的回复。
可能您没理解我的意思,也可能我没有表述清楚。我不是鼓动您继续与他们口角或论战,我只是认为您没有必要与他们握手拥抱,您可以“泯恩仇”,但是没有必要“笑泯恩仇”。要知道,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我注册湖知网已有几年时间,不过极少发帖。这次看到茶座里有些人打着评论的旗号,对《风流云散》及其作者进行漫骂和人身攻击,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状,实在看不下去了才破门而出,说了几句凡是头脑清醒的人看后都会认为有道理的直话。现在情势已经发生变化,无须我再舞枪弄剑了,因此我决定重回龙虎山修身养性,自今日起,暂不再跟帖回帖。来日方长,有缘的话再见。
再次谢谢!
作者: 人中禾火 时间: 2011-9-24 12:18
回复 9# 龙虎山 谢谢你的一片好意!我真的领情了。如果仁兄因此见怪了老弟,那我将不日负荆请罪!形势好转总归是件好事,但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的!我们既然已经有缘了,就肯定会后会有期!我去过“龙虎山”的,我知道“龙虎山”在哪里!
作者: 陈善壎 时间: 2011-9-24 18:03
回复 1# 龙虎山
浏阳的朋友有才气,有胆气,有义气,有骨气,有侠气!还有一位苦椎山人,也是我钦佩的老兄。对首先伤人的人,我非常赞成这样的态度。在网上,我论是非的原则极简单:看哪个先出的手。这是街坊上打架的是非原则:看哪个先动的手。我不可能从头至尾看帖分是非,但我蠢想,人中禾火兄发表长篇到茶座,跟我一样(小人之心),是想听两句好话的,所以他不会先骂人。上网听好话是天经地义的,苦了一世,晚年有个地方玩,一定是为了娱乐,不是来找气怄的。这样一想,是非自明。我也因此跑到浏阳来了。
作者: 风铃 时间: 2011-9-24 19:32
我佩服龙虎山的侠气,山人的胆气,无糖包子的义气.我认为退让有时也不失为一种策略.但当疯狗肆无忌惮地到处咬人之时,我们还是应该拿起棍子自卫还击,不然,我们都得去打防“狂犬疫苗”针哦.
作者: 沙漠一棵树 时间: 2011-9-25 07:43
回复 1# 龙虎山 坚决支持!
作者: 无糖包子 时间: 2011-9-25 15:04
回复 8# 龙虎山 坚决支持,齐心合力打疯狗!
作者: zqw事务长 时间: 2011-9-27 21:11
谢谢龙虎山的仗义,我们将牢记伟大祖宗的教导:恶狗服粗棍,下次再不吃这样的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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