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列,是中国大陆地区,由中华民国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抗日战争期间死难将士所建各种纪念性建筑,包括墓葬(陵园)、纪念碑、纪念亭、博物馆、陈列馆;另外收录有关中国抗日战争题材其他各种重要纪念建筑物。依照汉语拼音升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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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30年代开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纪念抗日战争中的牺牲者,开始修建相关纪念性建筑,如位于首都南京的国民革命军阵亡将士公墓、湖南衡阳的南岳忠烈祠等。随着侵华日军对中国占领区的扩大,一些处于沦陷区的抗战纪念建筑遭到日军破坏。后,国民政府对受到日军破坏的建筑进行修复,并建造新的纪念建筑。
1949年10月,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政府失去对中国大陆的控制。民国政府修建的抗战纪念性建筑中,一些遭到破坏,如国殇墓园中大量墓碑、墓穴被捣毁。另一些则被改为它用,如重庆的“抗战胜利纪功碑”改为“重庆人民解放纪念碑”,用以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重庆。198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对部分遭到破坏的抗日战争纪念建筑进行修复,并建造新的建筑,如北京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南京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等。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批准,2011年方正县人民政府在中日友好园林内建成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墙,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第一次为侵华日军或相关人士修建纪念性建筑。此举在中国大陆引起巨大争议和反对,有评论认为是“国耻”[1],最终拆除。同时中日友好园林中写有“中日友好友谊长存之树 为纪念柏崎村开拓团”的标志亦被拆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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