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杭州,历来是中国城市中的一 对姐妹花,没有人会想到这两座城市会在同一天被这样联系起来:两座城市的副市长“携手”同年同月同日死,成为黄泉路上的一对难兄难弟。
许迈永、姜人杰在同一天“上路”,而被处以极刑的案由又都是数额惊人的贪腐。在叹息他们咎由自取的同时,倘若我们稍加打量一下他们的堕落轨迹,就不难发现他们的身上还有更多的 “巧合”———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这两起案例,都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两罪犯同样都曾经担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领导,两人的主要犯罪行为也都与土地审批和建设领域相关,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审批等行政权力违规操作,为自己攫取巨额私利,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事实上,当这些“巧合”大量叠加,任何人都会明白,一个又一个的“巧合”将会质变为一种必然。
回复 1# 开山炮
这种必然的内在核心,其实就是“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操作”。在行政监管存在黑洞、官员财产申报“犹抱琵琶”的今天,这两位手握大权的“楼市市长”,其从政之路逐渐偏离正常的为政做官之道,越陷越深而不可自拔,几乎是可以想象的事。
其实,不独姜人杰、许迈永,近年来,主管城建工作俨然已成领导干部的高危职业,土地审批和建设领域的官员因滥用权力而倒下的,恐怕难以数清,甚至连续几任厅长、局长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也已不算鲜见。而审视他们的违法犯罪过程,我们总能看到“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操作”的身影。这一点,贪官们掉入利益的深窟无暇自顾、不肯回头,制度设计者却当加以重视、筑好藩篱。
是的,死刑是最后的震慑。然而,毕竟在当下,废除死刑已经是世界司法潮流,中国也已经在多个场合表示将“慎杀”、“少杀”,如果这样,在惩治腐败、重塑廉洁的目标下,死刑就不应该成为我们唯一可寄托的警示力量。纵观“苏杭原副市长”乃至更多的贪腐官员,堕落的足迹为何相似?实因权力受到的制约太小,他们太容易为攫取巨额私利而“利用权力之便”。这一点,在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的讲话中也能轻易看出。
如此,我们也将知道,真正震慑犯罪,并为日常贪腐的根除贡献力量的,还不是死刑。在为贪官判死“欢呼”的背后,应该看到,只有阳光是权力永远的防腐剂,如果对权力约束不到位的话,“前腐后继”必难根绝。而死刑,也将承担不可承受之重。
( 转雅虎)
回复 2# 开山炮
苍天有眼,恶有恶报!
虽然这样说,但是这么多的贪官,哪里杀得完啊?不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这样的贪官还会层出不穷的。如今的社会,挡不住的诱惑太多太多了。人为财死。
言之有理啊!可我等草民只有恪守自己的本份,守住自己做人的底线,即所谓“知足者常乐”!
有权就有钱,有钱可买权。权钱交易,周而复始,恶性循环,已成固疾。
即兴诗一首:“大快人心事,揪出俩贪官。革命路途非平坦,洁身自爱常检点。 “苏、杭”本是洁净地,怎容贪官来污染。今日奋起反腐剑,定叫贪官原形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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