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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理三扁担 有理扁担三 [打印本页]

作者: 乐乎    时间: 2011-5-27 21:01     标题: 无理三扁担 有理扁担三

 

 

        无理三扁担  有理扁担三(续)

                                                    乐乎

 

话说那天停车在单位附近路口等待会车时,一小女孩猛冲过马路,一头撞到我的驾驶座的车门上,摔了一跤,擦伤了脚背。碰上了我的车,算我倒霉,为防万一,我马上将小女孩送骨科医院检查。虽然女孩的父母一再要求照脑电图,心电图和B超,甚至还说要住院观察,但医生说是轻微擦伤,完全没必要,护士在小女孩脚背上涂了一些碘酒,连药也没开就打发我们走了。

 

医药费找保险公司报了,损失不大,我也松了一口气,不过从此留下了心理阴影,尤其是驾车经过水均岗时,格外紧张,眼看四面,耳听八方。如果正好碰到学生放学时,生怕又碰上一个冒死鬼,恨不得下来推车,以策安全。

 

虽说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但我心里总不踏实,隐隐约约觉得事情远远还没完,有些不祥的预兆。因为在医院的时候,女孩的母亲(黑龙江省某县人氏)说你们行业经济效益好,待遇优厚,收入高,福利一流,连说了几遍,流露出无限羡慕向往之情。我赶紧谦虚地说哪里哪里,收入只能算中等偏下,比金融、电信等行业差多了。当时我就觉得她一再这么说似乎用心叵测,另有含义,但猜不出她葫芦瓜里到底想卖什么药。

 

上个星期,女孩的母亲突然打来电话,口气非常强硬,威胁说是因为要每天要背小孩上学,一天几个来回,耽误了工作,被老板炒了鱿鱼,现在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后果是我造成的,要我为她在行业内找一份工作,弥补她失业的损失,否则就要到我们公司告状,找领导评理云云。

 

我大惊失色,觉得不可思议,说我哪里有本事安排你的工作呢,你不是开玩笑吧。因我所有的个人资料全被她抄下来了,包括单位的门卡资料,所以那女人知道我的身份,她声色俱厉地说:“谁跟你开玩笑!你不是咨询委员会的吗,谁不知道咨询委员会都是些有背景有后台、关系多、人际广的人,你难道这点权力都没有?骗人!你们单位那么大,安排个把人应不成问题吧,”我哭笑不得:“那你就搞错了,我都退居二线了,哪里还有能力安排你到单位做事呀,”:“那我不管,我的工作是被你搞丢的,反正你要想办法帮我整一份工作,”一副胡搅蛮缠的泼妇嘴脸,令人生厌。

 

事态非常严重,在原则问题上绝无退步的余地,我严词拒绝了她的无理要求,说绝无可能,不要做白日梦,学富五车的博士还不一定能进我们单位呢,何况你一个县城的乡镇妇女。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那女人又提出要协商赔偿问题。事情不是都在交警大队了结吗,怎么又冒出个赔偿问题呢。女孩母亲说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5千元左右(其中精神赔偿费2万元)。我说事发当天女孩就能行走自如,活蹦乱跳的,擦破一点皮要什么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呢,再说这么一点小伤哪里会有什么精神损失?谈不拢,大家不欢而散。

 

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什么法律知识,对方提出的的赔偿问题,我直觉这是不合理甚至是荒谬的,但要有理有据,这就得从法律层面寻找依据,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我到购书中心买了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规定》,漏夜攻读,仔细领会,还对有关章节和个案的处理方法进行了摘录,好久没有这样认真读书和思考问题了。对照法律条文,越看越眼明心亮,越学习越豁然开朗,党中央提出的“以法治国”的方针是何等英明伟大呀。

 

经过自学法律,像吃了定心丸,理直气壮多了。几天后,我主动联系那女人,振振有词地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你小孩的轻微擦伤根本列不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标准与范围,从而也就不存在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的问题。至于精神损害赔偿更是无稽之谈,请你看看法律有关条文就知道,不要做法盲。那女人还强词夺理,一定要我按她的方案予以赔偿,我将相关法律条文一一向她解释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下,我说那你到法院起诉,法院怎么判,我无条件执行。

 

过了两天,那女人给我来了电话,语气明显软了许多,大概她也看了相关法律,觉得无甚油水可捞。经过协商,我同意赔偿小孩擦破的鞋一双(她叫价300元,要价明显过高,经讨价还价,算100元),慰问金300元,交通费100元,共计500元,算是了结此事,权当破财消灾,得个教训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车一族也可以算是“弱势群体”,无理三扁担,有理扁担三,有错无错都是错,都要负一定的责任。驾车的朋友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好自为之,手握方向盘就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以人为本安全驾驶,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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