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家事遗嘱
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所其遗之
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
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
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孙文 三月十一日补签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笔记者: 汪精卫
证明者: 宋子文 邹 鲁 邵元冲
孔祥熙 吴敬恒 何香凝
孙 科 戴季陶 戴恩赛
友情复 1# 沙头枫树乡 诸君
回复 1# 沙头枫树乡
第一句中有一错字,应为“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请枫树乡兄予以更正。
谢犟牛兄校正。
回复 5# 沙头枫树乡
冯兄:根据你的修改网名要求,我已经与湖知网管理员笨笨牛先生联系,你以后可以用“枫树乡”的网名登陆了,密码我用手机短信通知你。希望读到你更多的好诗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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