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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知青”时的“乐趣”—— “知青是“贼”? [打印本页]

作者: 兔四哥    时间: 2011-5-16 13:27     标题: “知青”时的“乐趣”—— “知青是“贼”?

 

知青”时的“乐趣”—— “知青是“贼”?

 

  湖州属“杭(州)嘉(兴)湖(州)平原”,人多田少。由于控制接受“知青”,湖州的“插队知青”每个生产队顶多二人。一人一灶,吃菜很是困难;好在有队里的社员时常帮衬一把。最大的问题是“招待来客”;天下“知青”是一家,遇饭吃饭,遇粥喝粥。“客人”来了,邀上大队几个“插青”,天南地北地侃,主、客双方来场扑克“友谊赛”。可“宵夜”怎么办?

作为“读书人”是深知“礼仪”的;但,古人所为可习之。我们便多次体验鲁迅先生的《社戏》生活——“尝新”;蚕豆、毛豆最方便,首先是生产队里有,地头河滩上一片片的,还好摘,从蔸向上,一把把地捋;三个人出去,一个“望风”,二人“作业”,速战速决。放上盐一煮,脸盆盛着,用手剥着吃,真香!

时间一长,“名声”传开,有问题了。有些社员也“混水摸鱼”,东西他吃,罪名我们承担。于是大家决定“改邪归正”,要干就干“有科技含量的”。

  于是,我们便与养鸡场的“插青”“里应外合”;大队养鸡场养“洋鸡”,吃“荤”; 把渔船上卖不掉的臭鱼虾,剁烂,掺在糠菜里喂;鸡长得快,社员都认为鸡肉有股“骚”味。我们先去渔船买些臭鱼虾,以“送饲料”、“担鸡粪”等名义混进去,在场里“知青”掩护下,进行操作。“洋鸡”笨,不怕人(因为人每日喂食);用根铁丝,在端头弯个勾(象当年“滚铁环”的勾子),勾子外宽内小,呈三角形。撒把谷,乘鸡聚拢,套住一只鸡的爪子上面,在鸡挣扎前朝另一边抛把谷,众鸡奔腾,喧杂-片。赶紧提起鸡,鸡会昂起头来啼叫;乘势一把拧住鸡脖子,扭在翅膀下,往编织袋一丢,齐活。

  此程序的关键是配合。还有一条,脸皮要“老”,光天化日,众目睽睽,要面不改色,心不跳。这种事我不行,踏进养鸡场,就手足无措;“插友”都说我不能冲锋陷阵,只配作文职。因为,我有一项“发明”,使他们刮目相看。湖乡喜欢吃芋头,尤其过年必吃,称芋头作“运来”。队里芋头种在田头,削块竹片,前端宽而薄,象把竹铲刀,在芋头分蔸的第三片叶边斜插下去,会碰到硬物,手朝外拧,再向上撬动。芋头籽就被拧脱收入囊中。芋头照常生长。只不过,队里收芋头时,会挺奇怪,好端端的芋头怎么只长“婆”不发蔸呢?
 


作者: 赶集    时间: 2011-5-16 14:33

欢迎兔四哥来到和谐温馨的浏阳知青家园。

欣赏你的美文,期待你的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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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桡桡    时间: 2011-5-16 14:47

     看完兔兄这篇美文,暗自发笑,里面的故事,也曾发生在我们那个知青排。记得那天刚擦黑时分,我们几个男女新知青分配好了任务,男的偷活物(鸡鸭狗),女的偷菜,当时我好傻,到坡地挑了一个又红又大的南瓜,结果走了不到三五里,实在搬不动了,又没人愿意接,大家说你真蠢,偷这么个笨重东西,又不定好吃,扔了吧,所以半路上扔了,到了聚餐时,就我一个无功而返,吃起来自然只好“斯文”多了。
作者: 苦椎山人    时间: 2011-5-16 15:11

      欢迎株洲的兔四哥来到浏阳知青家园!
作者: 高原蓝    时间: 2011-5-16 15:13

看来知青与“贼”的名声不小,天下知青是一家,知青“做贼”传天下?我在哈里图当知青的日子里和众知青偷白酒、偷猪肉、偷香瓜、偷鸡蛋......不一而足,只要部队农场地里种有的吃的、圈里养的拿得动的,皆为口中餐!后来回到株洲,又去带知青,自以为管理严格,从没有大队、生产队或社员来知青点反映知青偷东西吃。某还很以为自豪,本知青点无人做“贼”!前几年本知青点知青聚会,他们说到如何在半夜起夜时去对面大队桔园偷蜜桔......我懵了,桔子皮是如何处理的?至今不解......

      欢迎兔四哥来家园传经送宝!


作者: 阿瓜    时间: 2011-5-16 15:53

欢迎兔四哥来到和谐温馨的浏阳知青家园。


作者: 曾海燕    时间: 2011-5-16 21:15

做贼心虚!想当年我们将鸭毛用报纸包了,埋在屋后的水沟里,没曾想“贼行”暴露,闹了个人赃俱获,连鸭毛都逃不出厄运!
作者: 方子    时间: 2011-5-16 21:23

    哈哈哈......那年头,不偷白不偷,不偷饿肚皮,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知青偷吃不为贼!

    欢迎兔四哥!喜欢你的美文!


作者: 秋虫    时间: 2011-5-16 22:13

回想起我们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怎么也笑不出来!!!
作者: 日落部族    时间: 2011-5-16 23:22

好端端的芋头怎么只长“婆”不发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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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苦椎山人    时间: 2011-5-17 00:18

      依我看,当年的“知青贼”大都恶搞,很难说是道德问题。

      当年就是觉得“好笑”,现在笑不起来是“觉悟高啦”。


作者: 苦椎山人    时间: 2011-5-17 00:24

回想起我们为此而付出的“代价”。怎么也笑不出来!!! 秋虫 发表于 2011-5-16 22:13

 

 

     若是先当贼而“判”为知青,那是代价大了;先失业做了知青而“当贼”,且无大碍,那是捞了一把!虽然啊Q点,精神胜利法嘛,为何不笑?


作者: 阿井    时间: 2011-5-17 07:27

      做贼,有两要素:贼心与贼胆,只要两者兼备,有什么是不能到手的呢?当然了,要不被拿获,还得有贼运。把当年偷谷的经典发上来:

    下定决心去偷谷

    不怕牺牲爬上屋

    排除万难挑两担

    争取胜利担到屋


作者: 兔四哥    时间: 2011-5-17 09:20

谢了!兄弟姐妹们。‘知青’作‘贼’天下闻名。
作者: 阿瓜    时间: 2011-5-17 15:02

  那年代天下无贼!--哈哈!
作者: 阿瓜    时间: 2011-5-17 15:03

      做贼,有两要素:贼心与贼胆,只要两者兼备,有什么是不能到手的呢?当然了 ... 阿井 发表于 2011-5-17 07:27

 

     一看就知道是经典之谈,老师傅啊!


作者: 沙漠一棵树    时间: 2011-5-19 09:06

回复 1# 兔四哥   做知青时偷点吃的也是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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