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的一段时期,长沙的僻街窄巷没有自来水,吃用全靠井水。
我家附近有著名的桂花井,小有名的水月林四眼井,平地一声雷,定王台也有井。这些是公井,人人可汲水的。大中户人家院子里另有私井。可以说是百步一井。井都有丈把两丈深,白沙井那样蹲下就可汲水的,在市区内我没见过。
井边打水须备“吊桶”,它比挑水桶小,上边繋着两三丈长的粽绳,绑着秤砣之类重物,吊入井里易于倾覆,能迅速汲满。吊桶提水倒入挑水桶,反复几次,盛满就起肩走人。挑回的水储放家中陶制大水缸,使用时用“端子”或瓜瓢去舀。
吊桶汲水时,或粽绳松脱,或抓手不牢,常出现掉没井底的“事故”。遇此,大家总会“不放弃,不抛弃”地去捞。我没见过不以为然的潇洒一族。也许购置新吊桶所费不菲吧。
这就出现了一个打捞吊桶的职业,靠收取微薄打捞费维持生计。巷子里的周大哥就是这样的专业户。他的打捞工具像现在超市出售的“晒袜架”,区别只在:非塑料而铁器,非夹子而钩子。由一根三四丈长的绳子牵引。他将“晒袜架”抛下井底,上下左右甩动(不知这“甩”有无技术含量),不多久,总能奇迹般地将掉没的吊桶钩上来。有时也钩上一些绳索,木桶残片,秤砣和其他小件。
一天黄昏,周大哥家围了一些人,议论纷纷,气氛紧张,紧张到脸上,成了或惊诧或嫉羡的颜色。原来周大哥钩上来一枚金戒指!那时的金戒指就是“金”戒指,科技还没发达到可以造出“K金”“钛金”之类低档玩具戒指的水平。大家说,这枚戒指可值百多元。(那时草根人物月收入大约10多元)
捞吊桶捞出金戒指,概率大约相当现在买“福彩”得中500万元。周大哥一兴奋就说给家人,家人一惊喜就说给近邻,随之就传遍全巷。个把小时后,传到了派出所。我看到户籍民警当晚上了门。不知道民警做了什么,结果是:周大哥“拾金不昧”,戒指上交。全家平静。看客们“嫉羡”的颜色也随之褪去。
按现行法律规范,周大哥上交戒指是对的,派出所支付若干劳务费,奖励金也是可以的。但我没听说派出所有此作为。当然,那时的法律规范我也不知道。事后有“落后分子”对我母亲说,周大哥太蠢哒,如果保密,就......
“太蠢哒”的周大哥早已不在人世,他家后人与我们仍有联系。当我提起金戒指一事,那时还没出生的他们一脸茫然,我便显出“长者”的自豪,即刻就快乐。
这只是一户困顿人家经历的一件小事,没有“导向”意义。但我总爱婆婆妈妈地记住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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