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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角] 光焰不熄——纪念胡适一百二十岁冥诞


 

光焰不熄——纪念胡适一百二十岁冥诞

 

2011年12月17日是胡适一百二十岁的冥诞,海峡两岸都举行纪念胡适的学术研讨会。一个出生在晚清、成名在五四前后的知识分子,至今还让无数的中国人缅怀追思,这究竟是因为胡适的思想历久常新?还是因为社会的变动不大,使胡适的思想始终不过时?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往返于两岸三地,有机会和美国、大陆、港台的学生谈到胡适的思想。对美国学生来说,胡适所提倡的自由民主,只是常识(common

sense),他们很难理解,这样的“卑之无甚高论”,何以竟能震动一时、开启一个新时代?对台湾学生而言,胡适只是一个过气的白话作家和政论家,他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直言、敢言,衡之以今日的言论尺度,都不免失之“温吞”,很难激动台湾少年人的心。至于五四时期胡适意气风发的言论,对八0后、九0后的台湾青年来说,都已是遥远的“中国上古史”。他们两手一摊、肩膀一耸,来一句,“这和我们台湾人有什么关系呢?”无论是美国学生也好,港台的学生也好,胡适,毫无疑问地,已是个过去的人物。

 

但和中国大陆学生谈胡适,他们还有许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鲜感。读到胡适1919年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中的这几句话:

 

因为愚昧不明,故容易被人用几个抽象的名词骗去赴汤蹈火,牵去为牛为马,为鱼为肉。历史上许多奸雄政客懂得人类有这一种劣根性,故往往用一些好听的抽象名词,来哄骗大多数的人民,去替他们争权夺利,去做他们的牺牲。

 

我相信,只要是经过“反右”和“文革”那一代的中国人,看到这样的文字,不能不在心中引起深沉而恒久的震撼。“主义”和“革命”这两个字,不知害死了多少中国人!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说,“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史达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今天回看这几句话,依旧是光焰常新。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社论,一般都将此文视为改革开放的先声。从此以后,“革命”这个在中国风光了几十年的词,渐渐地悄悄地被“改革”取代了。中国人也终于从“主义”的迷幻中,走出了“革命”的梦魇。胡适毕生反对暴力革命,主张一点一滴渐进式的改良,他提倡的“实验主义”,其精义无非就是“一切学说与理想都须用实行来试验过;实验是真理唯一的试金石。”(《杜威先生与中国》)三十年来对胡适思想的打压、铲除,结果竟走回了胡适“少谈主义,多谈问题”的老路。而毛泽东与邓小平之别,也无非只是“主义”与“问题”之争。中国人在受了几十年的蒙蔽之后,猛然醒悟到,原来,改革开放大设计师的思路竟和胡适思想有不谋而合的地方。

 

而今我们回看1950年代对胡适思想的批判,无非只是一个政权集全国之力,对一个手无寸铁的知识分子,进行长达数十年的诬蔑和歪曲。但有趣的是,被批判的不但不曾被打倒,反而浴火重生。胡适思想在上世纪八○年代和中国人重见的时候,他的自由、民主、科学、理性、温和,再度成为中国思想界久旱之后的甘霖。费尽心机要打倒、铲除胡适的思想,结果却把一个在五四时期“应时之人物”,一变而成了“改革开放”初期“先时之人物”了。(用梁启超《南海康先生传》语)

 

这一改变,绝不是因为胡适思想在他晚年有了飞跃、有了进步,恰恰相反的是,胡适思想定型得很早,他不像梁启超,“不惜以今日之我,难昔日之我。”胡适四十岁之后,无论在学术上或政治上都少有新理论的提出。然而胡适由二十世纪初期“应时之人物”,到八○年代反而成了“先时之人物”,却又实事俱在,究竟是什么力量延续并光大了胡适思想?

 

1949年之后,胡适在中国苦心耕耘了三十年的自由与民主,在一夜之间,摧毁殆尽。五四以来,多少知识分子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一点“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成了新政权必欲铲除的对象。而胡适思想则成了抗暴消毒最后的堡垒,也是必欲去之的心头大患。换言之,是1949年之后中国的封闭与独裁使胡适由五四时期“应时之人物”,一变而成了八○年代“先时之人物”了。由此推论,不是胡适思想进步了,而是中国社会倒退了。封闭与独裁是滋生胡适思想最肥沃的土壤,也是胡适思想始终不过时最好的保证。

 

和鲁迅相比,胡适最幸运的是他始终不曾被偶像化过,始终不曾受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毫无保留地赞扬。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鲁迅“三家”:“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和“五最”:“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的褒扬,把鲁迅扭曲成了一个为共产主义冲锋陷阵的旗手。鲁迅地下有知,也会哭笑不得的。鲁迅自己写过一篇题为《骂杀与捧杀》的短文,值得警惕的是,被骂的未必被骂杀,但被捧的已被捧得鼻青脸肿,失了本来面目,成了一个人神之间的怪物。

 

偶像和傀儡,表面上看来,一个受人顶礼膜拜,而一个受人摆布戏弄,似是两极,但实质上相去极其有限。所谓偶像化,无非就是要偶像来为一个目的服务,一旦有了服务的对象,偶像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成了傀儡了。鲁迅在死前十年(1926年),发表《无花的蔷薇》,就已经指出:“待到伟大人物成为化石,人们都称他伟人时,他已经变了傀儡了。”不幸的是,他自己竟防止不了这个“傀儡化”的过程。周作人在给曹聚仁的信中就说到,“鲁迅死后,随人摆布,说是纪念,其实有些实是戏弄。”真是一针见血。

 

胡适始终没有被偶像化,这正是他的大幸,也是他独立自主最好的说明。北大红楼前的五四纪念碑上,有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的浮雕,而独缺主将胡适。多年来有人倡议在北大为胡适立像,但始终没有得到当局的同意。这种种都说明,胡适至今是个“违碍”。胡适不但没有被偶像化,甚至没有得到过正式的“平反”。其实平反不平反,对死者来说,已毫无意义。平反胡适,既不能为他增添什么,也不能为他减少什么;但对当年判他“有罪”的当道来说,平反胡适这样一个为中华民族的进步与尊荣,做出过划时代贡献的人物,是可以为当道统治的合法性,加上一个可观的砝码的。

 

胡适一生服膺吕坤《呻吟语》中“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这句话。一个大有为的政府,竟不能为胡适这样一个惊天的“冤假错案”,出来说一句公道话,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当道的道德勇气又何在?

 

过去三十年来,是胡适思想在中国大陆重见天日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让我想起《呻吟语》中的另一段话:

 

天地间,惟理与势为最尊。虽然,理又尊之尊也。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焉,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

 

用政权的力量来迫害知识分子,钳制言论自由,基本上是一种“理”与“势”的斗争。表面上,短时期,“势”往往居于上风,但“理”终将“伸于天下万世”。掌管言论的当道,在禁令下达之前,不妨三复《呻吟语》中的这段话,就能知道“禁毁”的工作是如何地失人心而又徒劳了。然而这个祖传老法,却依旧在网路的时代进行。

 

所有历代的禁毁、批判、打倒,究其真正的原因都是来自当道对知识思想的恐惧,是枪杆子怕笔杆子。胡适的书至今不能以全貌示诸国人,这正是胡适思想在中国大陆不曾过时最好的证明。一种已经过时的言论是无须禁毁的;受到禁毁,正是表示与当前息息相关。

 

1954年胡适发表题为《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文章,将范仲淹九百多年前在《灵鸟赋》中的这两句话比作与十八世纪Patrick Henry 所说“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or give me death.)有同等的意义,都是人类历史上争取言论自由的名言。二十一世纪中国人的一点言论自由、学术独立,如果依旧要靠知识分子不怕死的脊梁来撑,那么,近一千年来,中国人在言论自由上的进步又在哪里?我们不能始终冒着生命的危险来“鸣”。范仲淹把“鸣”看成是“人臣”对“人主”的言责,所谓“死谏”是“宁鸣而死”的极致表现,这与其说是争权利,不如说是尽职责。

 

1948年10月5日,胡适在武昌对公教人员发表题为“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演说,他痛切地指出:中国历代自由最大的失败,就是只注意思想言论学术的自由,忽略了政治的自由。所谓政治自由,就是要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否则一切基本自由都是空的。

 

这段话,在今天中国大陆十三、四亿的人民看来,依旧是切中时弊的。没有政治上的自由,不但“一切基本自由都是空的”,甚至经济上的富裕,也成了一定的虚幻,因为个人财产,是和言论自由一样神圣而不可随意剥夺的。若因为思想上的问题而可以失去人身的自由,那么,经济上的富裕,对这个失去了自由的人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而今,每个人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如果,为了说两句话,表达一点不同的意见,依旧要用鲜血和头颅来换取,那么,过去三十年来,经济上飞跃的进步就只能突显出政治改革上惊人的滞后。

 

我们希望“宁鸣而死”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现在我们争取的是“鸣而不死”。只要有一个人为“鸣”而死,就是中国之耻!

 

——摘自《文化人间》作者 周质平

 

据说李敖拿了130万台币给北大,请求为胡适塑铜像,现在冒得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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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角]确实为凡人打开了观察和认识世界的另一个不同的视角,它给人以启迪、以思索。谢谢艾木地长期以来辛勤推荐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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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史达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讲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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