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二十几回话说粮票的琐事时,又在一个小本子内翻出一张六十年代的空白临时粮食转移供应证。自认为这页旧黄小纸虽不显眼,亦可从侧面补充粮票话题,故不嫌麻烦,专写一回细述。
先说这张纸的来源吧,它源于个人档案的一页废纸。七七年我在长沙南区粮管站任工会专干,当时政工劳资工会合为政工股,我一勤杂,劳资工作常帮忙,可无权看档案,因为不是中共党员;后调入市粮油供应公司任安全生产专干,应该是我与劳资有缘,专干附属劳资科管。有年,处理去世个人遗留作废档案,让我装袋,我还没入党只能当高级点的勤杂,清扫后,见有一张反面写了检讨空白临时粮食转移证,觉得有趣,随手留下夹在本中,反正只是张废纸。
多年以来,我国对城镇人口的管理,靠的就是一个户口簿、一本粮证。许多人都以为公安部门管户口,比粮食部门管粮本重要,其实不然。这从人口粮食的转移手续中便可看出来,如某人正式从甲地迁往乙地,必须是先迁粮食后迁户口,到乙地后是先上户口后上粮食。所以有时,粮食部门把关还严格些,没有齐全证明是过不了关的。
话说一堆,归回主题。我手头这张只是临时供应用的,并不作长期供粮用。一联为存根,排头字为临时转移供应证存根,有长粮供字的红色连码数字,栏目内有转入地、姓名、人数、转出大米和食油数,及196 年 月 日,等字样。二联复杂多了,有一个圆形的"先"字作区别用的专用章,和公章"长沙市粮食局票证专章",且栏目中有详细表格,及迁办手续规定制度,填发单位公章栏等项目。
象这种印上六几年的临时粮食转移证明,之后多年来大概只在格式纸张上有所改进,其基本规定要求长期沿袭无变动,维持了这项目的稳定性政策性。手头这张废旧的小黄纸就是见证,见证了城镇粮油计划供应的那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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