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剽窃了《美之我见》(二)
伯钧回复曰:我的文章不只是比什么王芳早发表几小时,还没有《郴州日报》时,我的《美之我见一》就发表在1999年的《今日郴州》上了,你现在看到的《美之我见》是我将后来写的《美之我见二》两篇文章合二为一的。可以铁定地告诉天下所有人,我在网络上发表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原创。
http://blog.sina.com.cn/BojunChen这是我的新浪博客地址,2006年10月23、24日是我在新浪网刚刚建立博客十天后,《美之我见》一.二就面世了。2009年10月24日,修改后合二为一的《美之我见》被新浪网作文精品文章推荐!收藏、转载或剽窃的是别人!
我有厚厚的一本拿过稿费的作品剪辑对付所有的剽窃和怀疑!你不是可能错了,你就是彻彻底底的错了!你侮辱了我的人格和尊严!我一辈子坦坦荡荡做人,没想到初到知青网会遭遇这样的不公,真的很不爽!”
这王芳当初剽窃我的文章我好像有点印象,而且当时不止一个人这样将我的《美之我见》据为己有,想想是年轻人虚荣心作祟,当时严厉指责了他们这种不道德的幼稚行为,没有深究。还以为这样能证明自己写得好,没想到今天会受这样的不白之冤,被人怀疑人格尊严。我自己就是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嫉恶如仇,心情怎一个“气愤“了得!
追根溯源,我来到曹娥江论坛,果然查证了剽窃者之真实所在。我要求王芳立即结束侵权,并且在曹娥江论坛正式向我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否则,我将保留诉讼权利!
在此,伯钧严正地告诫所有王芳类剽窃者,如果你爱好文学,你就潜心学习,孜孜以求。老太太小学半工半读,而且因为患肾炎,三天就有两天看医生,初中只读了一期就下放农村。因为真的爱好文学,几十年自学不辍,才有了今天自由驾驭文字的能力。请你们不要用这样上不了台面的幼稚行为,愚弄受众的智商,愚弄“大学生”的美誉!愚弄文学的高尚与纯洁,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
今天幼稚的剽窃,可以满足你一时的虚荣心,却永远给你扣上了“小偷”的印记!得不偿失之举,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你的父母亲人和朋友知道,也会为你脸红的!难道你真的想因为“剽窃”而站上被告席?所有剽窃老太太作品,或将《青杏出墙》章节改头换面的行为,都经不起推敲和验证!收起你们遭世人唾弃,令朋友和家人蒙羞的虚伪吧,不要再让老太太贻笑大方啦!
我知道知青网朋友也是为了维护文学的严肃性,是一片好心。曹娥江论坛将怎样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站的纯洁与公正,伯钧将拭目以待!
著作权人:陈伯钧
201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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