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靖县版的一个回帖,说出了一些看法,与众君探讨。
大家可能在街边见过这样的书摊:一大堆书,都是世界名著或是历史名篇。封面印刷精美,书摊边一般戳着一个字体歪七劣八的招牌:“一律二折”或是“五元一本”。这就是盗版书,也是非法出版物。乍一看,挺吸引人的,但您翻开书仔细看,就会发现内容不堪入目,错字,别字一眼看去到处都是,用北京的话说:看着就牙碜。
楚人是行内人,说的出道道来。我理解,所谓正规出版物和非正规出版物的区别,就在于编著人员的水平和那个书号。书号就是钱,如楚人所言,一个书号二万块,您要卖出多少本才能不亏本啊?所以,有的书,特别是个人出资的书,就干脆自己印刷,自己出,反正是送人用,不讲究经济效益。可是流通性就差多了,渠道窄,受众少,知名度差,就连图书馆都看不上。作为具有国家书库功能的国家图书馆,当然不能见书就收,还是有一定选择的。这可以理解,无可厚非。
流传于民间的资料,有学术的、有文学的、有艺术的,受这“二万元”的限制,不可能都组织正规出版单位出版,所以就有了“非正规出版物”这一说。现在国图也看到了这点,用楚人的话说“放下身段”,组织研究人员鉴别、审查、收集,抢救了很多珍贵的文献。这就是我们的书得以进入国家图书馆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