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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火土重生 这话说得较全面了,只是在天朝,法律不是独立的,有权者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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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笨笨牛的帖子,我这个菜鸟学着发图片,不知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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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免死金牌,你奈他何!

人生已过花甲,去日无多,尽力追找快乐,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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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老啦,跟不上形式,还停留在中华民族传统理念上.大远的代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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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觉得不合算,就不去领好了...
另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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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复 1# 晓剑

无语之语 -- 私有化结恶果 无中生有何其多

谢支持!qq:1045480100 【知青公共频道 黄埔后裔】1.3亿人气 http://zgxyfc.5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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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老了,说不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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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对待这件事,要客观的分析,说它是好事,又有它的不足;要说它是有悖道德的事,又是太苛刻的评价;这种现象我认为也很正常,如果一个人丢失了许多证件和报销票椐,出几十块钱能在那儿找到,也不失为一件美事;不过他们要绝对保证证件冒被别人利用过,我看还是让它合法的存在,还是蛮符合经济规律的,有偿开锁不也是同样一种性质吗?!不要硬性把它上纲上线,既然它已存在,就让它继续存在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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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什么怪事都有、什么猫腻也有、虽说是“存在就合理”,我看也只合“现行社会的‘理’”。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这种“振振有词”的行当的。赞成那样做的人我也只能佩服他肚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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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有营业执照,双方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顺其“市场经济规律”之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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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晓剑

 

          “好”!

  这是市场经济派生出来的新行业,既解决了一些人的就业,又为扒手和清洁工创了收,还免去了失者寻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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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 阿迪

“又为扒手和清洁工创了收,”

  又幽默一盘!要是手下再养一批扒手,岂不是大发其财了!

人生已过花甲,去日无多,尽力追找快乐,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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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 火土重生

 

        你冒讲错,社会上就有养扒手发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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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 阿迪

  我晓得咧!

人生已过花甲,去日无多,尽力追找快乐,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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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的回帖!!

 

这种现象之所以好像有点说不清道不明,我感觉,主要是他生存的土壤,它是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之上的公司,是靠扒手群体的扩大和技艺提高,以及无可挽回的世风日下来生存的。如果“天下无贼”,他就只有破产了。

 

同时,他的存在还是解决了百姓的部分需求,在市场上有它生存的空间。

 

这坛子里有不少是出国看过大世界的,不知是否注意过那些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是如何处理此类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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